2022年12月26日,明阳电路(300739.SZ)公告,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还需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及保本要求。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有效期内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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