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诸王可以设立亲王护卫,且护卫人数较多。洪武五年正月,设立亲王护卫指挥使司,“每王府设三护卫,卫设左、右、前、后、中五所,所千户二人、百户十人,又设围子手二所,每所千户一人。”洪武六年五月,朱元璋命长兴侯耿炳文于西安、凤翔、平凉、庆阳、延安、巩昌、临洮等府,选19000人充秦王府护卫军士。洪武十年,朱元璋又将羽林等卫军士益秦、晋、燕三府护卫。
秦府西安护卫旧军1451人,益以羽林卫军2264人,晋府太原护卫旧军1630人,益以兴武等卫军2251人,燕府燕山护卫旧军1364人,益以金吾左等卫军2263人,这样每府护卫皆有3000多人。洪武十一年,秦王朱樉和晋王朱棡之国,各有护卫3748人和3281人。
洪武二十四年,第三次大行分封之后,朱元璋同样为新封亲王各置护卫:汉王甘州中护卫,卫王广宁中护卫,谷王兴州中护卫,庆王宁夏中护卫,宁王营州中护卫,岷王西河中护卫。沈府为沈阳中护卫,安府为平凉中护卫,韩府为东安中护卫。洪武二十八年,朱元璋设置辽、宁、谷、庆、肃五王护卫指挥使司,凡有差遣,从王调用。
亲王护卫人数之多正如《明史》所言:“护卫甲士少则三千人,多者至万九千人”。而且,亲王护卫特选精壮军士,如朱元璋特命曹国公李景隆选陕西诸卫精壮军士为秦府护卫,负罪者不可为亲王护卫。王府护卫可以随时调征打仗。洪武二十年,楚府护卫兵6000被调征赴云南即是证明。又如,洪武二十八年,总兵官周兴令、都督佥事宋晟领辽王府中护卫,都督刘真领宁王府中护卫,征剿野人,毕日领还。
第二,亲王带兵打仗时是军事统帅。在经历多次军事练习,诸王之国后,便开始带兵打仗。《明太祖实录》记载的最早事例是在洪武十八年,思州诸洞蛮作乱,命信国公汤和为征虏将军,江夏侯周德兴为之副,帅师从楚王桢讨之。与此同时,秦晋周三王也是军事统帅。洪武十八年九月,朱元璋遣使以敕谕秦王樉、晋王、周王橚“近者,五星太阴皆犯井,主秦、晋、周有兵。今客星又入太微,此非小异也。符至,秦兵勿出关,晋、周之兵皆不宜有所调遣,止于本国训练防闲。慎之,慎之!”
洪武二十三年,因故元丞相咬住、太尉乃儿不花、知院阿鲁帖木儿等将为边患,朱元璋命晋燕二王率军征讨。公侯皆听命亲王节制,洪武二十三年,朱元璋命颍国公傅友德为征虏前将军,南雄侯赵庸为左副将军,怀远侯曹兴为右副将军,定远侯王弼为左参将,全宁侯孙恪为右参将,赴北平训练军马,听燕王节制,定远侯王弼往山西练兵,听晋王节制。
蜀王在四川,遇有乱事,亦可征调兵马征伐。洪武二十三年,西番蛮人作乱,蜀王遣都指挥使翟能、同知徐凯统兵一万三千人从凉国公蓝玉往大渡河邀击之。洪武二十六年三月,朱元璋命宋国公冯胜、頴国公傅友德等往北平等处备边,其山西属卫将校悉听晋王节制,北平属卫将校悉听燕王节制,并规定:“凡军中应有机务,一奏朝廷,一启王知,永著于令。”
地方行政权力
诸王不仅拥有极大的军事权力,也拥有节制布政司的权力。洪武三十年三月,朱元璋曾因四川榷茶事宜,要蜀王告谕布政司和都司,遣驸马都尉谢达往谕蜀王椿曰:“秦蜀之茶自碉门、黎雅抵朵甘、乌思藏五千余里皆用之,其地之人不可一日无此,迩因边吏讥察不严,以致私贩出境,为夷人所贱。夫物有至薄而用之则重者,茶是也,始于唐而盛于宋,至宋而其利博矣。前代非以此专利,盖制戎狄之道,当贱其所有而贵其所无耳。我国家榷茶,本资易马,以备国用。今惟易红缨杂物,使番夷坐收其利而马入中国者少,岂所以制夷狄哉?尔其谕布政司、都司严为防禁,无致失利。”
蜀王由于在四川处置得当,还被《明史》称赞为“独以礼教守西陲”。蜀王的事例表明,诸王可以在封地调遣布政司官员,并直接向布政司下达皇帝谕旨,俨然是皇帝在地方的代言人,这也符合朱元璋分封的意图。
《皇明祖训》与朱元璋分封
《皇明祖训》是朱元璋垂训后世子孙的皇族训谕,虽为家法,却规范了皇帝和亲王的行动,订下了不设中书省等明代的国家制度,具有最高法律的意味。其中关于宗藩者,内容尤详,对理解明代宗藩制度及明太祖分封的政治构想有重要意义。
《皇明祖训》是由《祖训录》经过多次修订而成,《祖训录》的编纂始于洪武二年四月,其编订之初即着眼于诸王分封制:“诏中书编《祖训录》,定封建诸王国邑及官属之制。”洪武六年五月《祖训录》成,“其目十有三,曰箴戒,曰持守,曰严祭祀,曰谨出入,曰慎国政,曰礼仪,曰法律,曰内令,曰内官,曰职制,曰兵卫,曰营缮,曰供用”。
朱元璋亲为之序,颁赐诸王,令诸王书于王宫正殿、内宫东壁,以时观省。并强调“凡我子孙,钦承朕命,无作聪明,乱我已成之法,一字不可改易,非但不负朕垂法之意,而天地、祖宗亦将孚佑于无穷矣。呜呼!其敬戒之哉!”
《祖训录》颁布之后,朱元璋又数次修订。据学者张德信考证,修订次数之多达58次,最终于洪武二十八年形成今所见的《皇明祖训》定本。《祖训录》亦有版本留世,据黄彰健和张德信的考察,目前所见到的署有“洪武六年”御制序的《祖训录》实际为洪武十四年的修订本。
江西聚悦注意到,从《祖训录》到《皇明祖训》,其内容屡经改易,表明朱元璋对明代政治体制的构想一直处于变动之中,因此对比《祖训录》与《皇明祖训》文本之不同,既可以了解明太祖观念的变化,又可以加深对祖训政治含义的解读。上述二位学者张德信和黄彰健,都对《祖训录》和《皇明祖训》的文本逐条进行细致对比和考证,并加以分析解读。此外,谭家齐利用《太祖皇帝钦录》去诠释《祖训录》修改的原因,给出一些新的看法和解读,使得此项研究更为深入和丰富。
《皇明祖训》修订状况及解读
从《祖训录》到《皇明祖训》,有关宗藩的内容和规定多有改变,反应出朱元璋不同的政治考虑,为方便叙述,仍将有关宗藩各项制度的修订内容开列如下:
《祖训录》“持守”载:“凡早晚常膳,并内宫、东宫、亲王,每月所用,除祭祀外,比羊不过一二十羫,猪不过二三十口,鹅约用二百数,杂鸡约三百数,鸭约用四百五十数。大率每月共用五六百数而已。夏月则或用鱼鲜之物,意在民人省供,兼惜物命。”《皇明祖训》全部删去。
《祖训录》“礼仪”载:“凡兄为天子,亲王来朝,未至京师,当先遣人奏闻请谒奉先殿事。天子即命内官陈设祭物、乐器、礼仪。王既至,天子亲率其弟诣奉先殿行礼。其祝文云:‘孝子嗣皇帝某,今以弟某自某国来朝,谨率恭诣某号某谥皇帝、某谥滥皇后前致祭,用伸思慕之情。谨告。’若天子不行,亲王自行礼,陈设亦如前仪。其祝文书曰:‘次子某王某自某国来朝,奉兄皇帝某命,恭诣某号谥皇帝、某谥皇后,用伸追慕之情。谨告。’礼毕,望燎而退。”《皇明祖训》将此条删去。
学者都注意到这与太子朱标已于洪武二十五年四月去世的事实有关,黄彰健认为“懿文太子已卒,皇太孙于秦晋诸王为侄,故《祖训》删此条也。”谭家齐也指出,随着太子朱标的去世,朱元璋原先“以兄统弟”的继承格局落空,转为“以侄统叔”。与此同时,谭家齐认为删除此条,还有另一层政治含义,即朱元璋其实是向诸子宣告,他们之中必无继位的可能。
《祖训录》“礼仪”载:“凡帝王生日,自古无庆贺之礼,至唐玄宗始于生日作千秋节,后世因立,莫能改革。今当此日,但于宗庙具礼致祭,然后叙家人礼,百官并不庆贺。”《皇明祖训》改为“凡帝王生日,先于宗庙具礼致祭,然后叙家人礼,百官庆贺。礼毕筵宴。”
《祖训录》“礼仪”载:“凡遇诏赦至王国,武官随王侍卫,文官具朝服出郊奉迎,安奉诏赦于龙亭,乘马前导。”《皇明祖训》增补“不出郊外”一句,为:“凡遇诏赦至王国,武官随王侍卫,不出郊外,文官具朝服出郊奉迎,安奉诏赦于龙亭,乘马前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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