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广场公寓楼交付问题
埇桥区群众来电反映:其购买了苏宁广场的公寓楼,合同约定是12月31日交房,但是12月31日前往现场发现只是部分的商铺在交付,现场大门上贴了一张纸,告知公寓楼延期交房,群众表示延期交房的通知没有提前告知购房业主,现希望告知延期原因,并告知何时可以交付?
接到群众反映的“反映苏宁广场公寓楼交付问题”,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市场处现办理答复如下:经调查了解,因疫情严重,导致苏宁广场公寓施工进度受到重大影响,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根据宿州市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规定,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因疫情影响施工建设进度,导致延期交房,可视情况给予交房适当顺延,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苏宁广场项目会加快施工、克服困难,最迟于2023年3月31日前交房,能提前交房争取提前交房。已电话向您进行反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刘海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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