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苍梧县人民法院被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苍梧县人民法院认真践行自治区、梧州市及苍梧县关于加强卫生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把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环境保护和职业保障融入精神文明建设、无烟机关、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中,积极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提高法院干警卫生意识,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工作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创建成果,促进机关单位卫生环境建设与人民群众健康协调发展。
01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卫生工作责任
院党组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工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压实卫生责任,逐步形成全院干警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卫生工作新格局。
02
完善卫生制度,切实提升卫生工作能力
建立健全机关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和评比,重视园林景观规划,食品与公共场所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标准,领导干部带头开展控烟活动,2022年5月我院被评为“自治区无烟机关”。
03
广泛宣传动员,凝聚文明卫生思想共识
多渠道宣传爱国卫生知识,定期对单位职工开展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和健康体检,培育法院干警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04
狠抓卫生重点,打造整洁干净法院环境
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有效开展控烟、除四害工作,院内美观整洁,爱护环境、文明言行在苍梧县人民法院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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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张甜 杨颐宽
文字:欧季梅
图片:欧季梅 谭雨茜
编辑:李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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