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年初三晚上,在北京朝阳区的一个小区内,19岁的小瑞被楼道中传来的嘈杂的呼救声吵醒,他爬起来跟大家一起向楼下跑去,却在楼道中被烟雾熏得失去了直觉。等他再次醒来时,发现自己全身已经多处严重烧伤。
这场大火彻底改变了小瑞的命运,之后,小瑞父母将住在一楼的老人王某和小区物业一起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一千万元。
事发当天晚上,小瑞所在单元的一楼燃起了大火,当时小瑞已经睡觉了。所以。等到他被楼道里传来的嘈杂的声音吵醒的时候,火势已经特别大了。
小瑞赶紧朝楼下跑去,没想到没跑多远,便贝楼道里的浓烟给熏晕了过去。等他再次恢复直觉的时候,全身已经被严重烧伤了,他凭借着本能继续向楼下移动,这时他的双手在火中已经没有了知觉。
虽然,最终小瑞在这场火灾中侥幸捡回了一条命,可是这场火灾已经严重地改写了他的人生轨迹。
事发时,小瑞是一名大学生,正在为出国做准备。可是,在这场大火中,他受到重度吸入性损伤,双眼、双耳都严重烧伤,双手完全失去了功能,双臂无法旋转,完全失去了功能,伤残鉴定等级为十级。
而且,他需要终生佩戴着假肢,吃饭和上厕所都需要家人的帮助。这让小瑞和他的父母悲痛不已。
而导致这场火灾的原因,消防最后经过认定后认为,是堆积在一楼楼道中的杂物被引燃了。
原来,住在一楼的王某退休以后,和老伴儿经常会捡一些废纸和废品等物品,然后将这些物品堆积在一楼的楼道中。结果,在这次火灾中被引燃,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于是,小瑞的父亲认为王某和小区物业,都对火灾的发生负有责任,是造成自己儿子严重烧伤的责任人,理应做出赔偿,因此提出了医药费、误工费、残疾费等各种费用高达一千余万元的赔偿。
后来,三方协议无果,小瑞的父亲将王某和物业一起告上了法庭。
那么,王某和物业是否应该为小瑞的损失承担责任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首先,王某在一楼楼道中堆积易燃废弃物,是导致这场火灾发生的间接,但是也是重要原因。
而王某的这一过错行为和小瑞的烧伤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因此理应为赔偿承担责任。
另一方面,物业作为小区的管理者,对小区的安全负有安全保障责任。因此,小瑞所在单元的一楼楼道中堆积废品,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是物业没有尽到自己的安全保障义务,因此,理应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
最终,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总共赔偿小瑞668余万元,由王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443余万元,其他的30%的赔偿由物业来承担。
沉重的后果让人触目惊心,也给大家敲响了警钟,安全面前从来都无小事,因此,在安全隐患面前不要心存任何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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