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童其君系中国知名时事评论员
汤某甲等4人运作App平台,向在校大学生及大学毕业三年以内的群体实施网络“套路贷”犯罪活动。该组织采取多种“软暴力”手段,对不能按期还款的被害人及其亲友进行滋扰施压,索取“债务”,致多名被害人自杀、患病、被迫退学、休学或辞职。2022年12月30日,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涉网络黑恶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这起“汤某甲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月5日《工人日报》)
涉黑组织专盯大学生的“套路贷”不仅损害大学生的合法权益,让生活陷入网贷的泥潭中无法自拔,还会促使大学生不良消费以及连环贷款,容易使其消费理念及价值观产生偏离。更为严重的是,学生一旦不能及时还清贷款,可能导致辍学、自杀等情况的发生,还会使原本幸福的家庭陷入网贷的阴影,增加了家庭的经济负担以及父母的心理负担。而且极大冲击着正常的金融秩序、治安秩序,损害司法公信力。其中掺杂的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索款手段又极易诱发其他违法犯罪,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稳定。
涉黑组织专盯大学生的“套路贷”,一是缘于非法利润空间巨大而违法违规成本却极低。如采取现金贷或者虚假购物再回购形式,签订虚假合同,以扣除服务费、保证金、中介费名义恶意减少实际放贷数额、恶意垒高违约金等手段,向在校大学生以及大学毕业三年以内的群体实施网络“套路贷”犯罪活动;二是因为平台监管不到位,有关部门整治力度不够,让涉黑组织有机可乘;三是一些大学生家庭经济条件较差,不替家庭考虑乱花钱。不是去勤工俭学挣钱消费,而是到处去借钱甚至网上借钱,自控能力较差又没有社会经验就被套路了,从而成为涉黑组织的“猎物”;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涉黑组织专盯大学生的“套路贷”不是法外之地,打击涉黑组织专盯大学生的“套路贷”必须多方参与、合力共治。监管部门应与时俱进进行上层制度设计,针对新形势下的新问题,必须疏堵并举,要求正规金融机构大力推进普惠金融服务,为急需用钱的大学生提供可靠、便捷的渠道。
打击涉黑组织专盯大学生的“套路贷”,互联网平台不能置身事外,应当建立完备的审核制度,对于违规广告、贷款等信息要有有效的甄别和处置机制,避免沦为违法犯罪的“帮凶”。
有关部门还应加大宣传力度,帮助大学生认清“套路贷”的本质与“套路”,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提高对于违法借贷的抵御力和免疫力。大学生群体自身也应“量力而行”,量入为出,根据收入水平消费或借款,以免掉进“套路贷”陷阱难以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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