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事—本文—读者反应”是一种常见于史传的叙事模式。由于这一模式适于表示信息传递的有效完成,宋人将其广泛地应用到了骈文批评当中,用以强调骈文对读者情绪的激荡。宋人借用这一叙事模式,将“感动人心”确立为评价骈文的重要标准,并认为准确地将文辞与其具体语境相契合是引发读者共鸣的关键。同时,宋人在关注骈文引发读者反应时尤注重读者群体的反馈,体现出宋代骈文批评特有的公共意识。其中包含着批评家对骈文创作的一种规诫,以警示骈文作者不要因不恰当的用语而卷入文祸。
宋代是骈文写作风格发生巨变的时代,也是骈文批评勃兴的时代。与今人所持“不过摘举隽句,标示作法,商讨体格,或讲述源流诸端,要之都不外技巧的问题”[1]的传统印象不同,宋代的骈文批评在留心写作技巧之时,同样关注骈文在读者群体中激起的影响[2]。在笔记与四六话中,宋人习惯于借助“摘句”的方式引述一段本文[3],同时提供本文产生的具体语境,最后用读者群体的情绪或态度变化作为叙事的结束。这种叙事模式可以归纳为“本事—本文—读者反应”,它体现着宋代骈文批评在动人效果及公共效应两方面的追求。这类史料广泛存在于《归田录》《容斋随笔》《挥麈录》《西塘集耆旧续闻》等笔记及早期四六话当中,构成了宋代骈文批评相当重要且有个性的一部分。不仅如此,宋人对骈文激起读者情感共鸣的原理也有独到的见解。本文将围绕上述史料,钩沉“本事—本文—读者反应”叙事模式的历史来源,展示宋人对骈文动人效果及公共效应的具体认识,以期纠正对宋代骈文批评“不外摘句”的传统印象,呈现出宋代骈文批评更加真实的多元样态。
一、上下交通与三军感泣:“本事—本文—读者反应”叙事模式的历史来源
洪迈在《容斋三笔》卷八中引述了其父洪皓出使金国时为徽宗升遐而作的《功德疏》,并在引文之后强调了北地汉人听闻此疏后悲泣堕泪的激烈反应,其文曰:
徽宗以绍兴乙卯岁升遐,时忠宣公奉使未反命,滞留冷山,遣使臣沈珍往燕山,建道场于开泰寺,作《功德疏》曰:“千岁厌世,莫遂乘云之仙;四海遏音,同深丧考之戚。况故宫为禾黍,改馆徒馈于秦牢;新庙游衣冠,招魂漫歌于楚些。虽置河东之赋,莫止江南之哀。遗民失望而痛心,孤臣久絷惟欧血。伏愿盛德之祀,传百世以弥昌;在天之灵,继三后而不朽。”北人读之亦堕泪,争相传诵。[4]
这段文字大体可以分成三个段落,以引文为分界,引文之前是对所引《功德疏》写作语境的介绍,中间则引用疏文,最后以读者群体的反馈作为结束。为了便于讨论,笔者将这种叙事模式归纳为“本事—本文—读者反应”。这条史料有两点值得留意:其一,“北人读之亦堕泪”的表述承认了四六文可以产生“感动人心”的效果,且洪迈记录这条故事的行为本身也表明了他的态度,即好的四六文就应当具有这种效果。洪迈的另一段话可以佐证这一观点:“四六骈俪,……则属辞比事,固宜警策精切,使人读之激卬,讽味不厌,乃为得体。”[5]其二,“争相传诵”的表述又将读者对本文的反馈引向一个由读者群体组成的公共领域,指明了骈文造成的动人效果不仅会感动与本事相关的个体读者,同时也能在特定的群体中引发公共效应。
这种强调读者反应与公共影响的叙事模式在宋代的四六批评中大量存在,而作为一种讲述故事的格套,“本事—本文—读者反应”模式并不天然地用于骈文批评。宋世以前,它更多出现于史传当中。著史者借用这种叙事,来表现君王与臣子之间上下交通的完成,如《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嬴政拟议帝号的一段:
秦初并天下,……丞相绾、御史大夫劫、廷尉斯等皆曰:“……臣等昧死上尊号,王为‘泰皇’。命为‘制’,令为‘诏’,天子自称曰‘朕’。”王曰:“去‘泰’,着‘皇’,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他如议。”制曰:“可。”[6]
这段叙事的核心本文并非骈体,但其模式显然与《容斋三笔》叙洪皓功德疏一段相一致:“秦初并天下”以降,对秦王意欲修改尊号的背景介绍可以对应叙事模式中的“本事”;中间大臣的提案进言则对应着引用的“本文”;最终,作为读者的嬴政,以自己的修改意见和符合新制的“制曰可”三字,肯定了廷尉李斯等人提出的尊号方案,这对应着模式中的“读者反应”。这与前两例中北人的流涕及时人的称赏类似,明确的读者反应认定了一次信息传递最终的完成。由于这一模式可以从君王的反应上直接体现上下交通的成果,因而在史传中被大量使用。[7]
中唐以降,“本事—本文—读者反应”的叙事模式仍能见于史传,其功能也依旧是用来强调君臣之间信息传递的有效性。但与前代不同的是,唐五代人在使用这一模式时,不仅以君王对进言的悦纳,也以军民感性的激发作为叙事的结尾。如《旧唐书·令狐楚传》曰:
郑儋在镇暴卒,不及处分后事,军中喧哗,将有急变。中夜,十数骑持刃迫楚至军门,诸将环之,令草遗表。楚在白刃之中,搦管即成,读示三军,无不感泣,军情乃安。自是名益重。[8]
这段叙事虽然略去了对本文的引用,但本事与读者反应部分仍然完整,结尾的三军感泣,在承认了《遗表》信息传递有效性的同时,也为这一叙事模式增添了新的元素,即读者在读到文章后的激烈情绪变化。从令狐楚的写作习惯上看,这篇遗表极有可能是骈偶之文,藉由对读者激烈反应的记录,这段叙事已经在事实上构成了一次批评,即指明了应用于军事场合的四六文书,可以且应当实现感动人心的效果。
类似的言论也见于唐人对陆贽制诏的评骘中。作为唐宋骈文范式转型的重要节点,陆贽骈文不仅能够“上以格君心之非,下以通天下之志”[9],即在文书行政当中起到上下交通的功能,同时更能以其煽动性的力量振奋三军士气。如权德舆《唐赠兵部尚书宣公陆贽翰苑集序》曰:
故行在诏书始下,虽武人悍卒,无不挥涕激发。……及还京师,李抱真来朝,奏曰:“陛下在山南时,山东士卒闻书诏之辞,无不感泣,思奋臣节,时臣知贼不足平也。”[10]
权德舆提及的文章即《奉天改元大赦制》,此篇也是面向武人士卒宣读的骈体公文,篇中“兵兴累年,海内骚扰,皆由上失其道,下罹其灾。朕实不君,人则何罪”[11]数联对“万方有罪,罪在朕躬”的反复申说,无疑能为替君主披肝沥胆的三军士卒带来极大的鼓舞。
不同于庙堂上君臣相与的平静讨论,军事文书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彰彼之罪恶,所以出师之由,以感动人心,期与天下共诛之也”[12]。檄书等军事文书需要在内容上澄清己方的正义和对方的罪慝,其目的除了交待事理、向公众宣示军事行动的合法性外,更重要的是获得天下军民情感上的支持。借由军事文书的文体要求,产生于史传传统中的“本事—本文—读者反应”叙事模式在文章批评中引起了更多的回响。又由于“宋人章奏,多法陆宣公奏议。……宋人利其朗畅,以为模楷,飞书驰檄,其体最宜”[13],陆贽骈文感动人心的特点也被宋人吸收,如两宋之际的汪藻就在国家破亡的紧要关头,同样用拟代王言的四六文书振起了一时的军民之心了陆贽军事文书当中的动人效果。,宋人谈及汪藻的《皇太后告天下手书》与《建炎三年十一月三日德音》篇,往往都会称许其有鼓动天下的感人力量,宋末方逢臣评曰“天下读之,戚然起朝觐讴歌之心”[14],四库馆臣称当时“诏令所被,无不凄愤激发,天下传诵,以比陆贽”[15],尤足见汪藻与陆贽骈文之间的相似性。
中唐以降,对军事文书动人效果的关注藉由“本事—本文—读者反应”叙事,进入了宋代批评家的视野,而宋人在将这一模式用于骈文批评的同时,也发现了骈文动人效果发生的具体原理,即声音的激昂与用事的精切。
二、事词的切:宋人对骈文感动人心原理的阐释
军事文书的应用场合决定了作者必须满足感动人心的读者期待,如何用文章鼓舞三军,乃至于耸动天下,就成为了作者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在宋代以前,批评家早已关注到文章音节对读者情绪的影响,如刘勰在论及檄书时,就已将音声视为激荡读者情绪的重要因素:
使声如冲风所击,气似欃枪所扫。奋其武怒,总其罪人。惩其恶稔之时,显其贯盈之数。摇奸宄之胆,订信慎之心。[16]
相较于气调悠长,句式自由的散体文,使用句式整齐、平仄相间的骈文显然更有助于煽动读者的情绪。除却如司马相如《喻巴蜀檄》一类用于“州郡征吏”[17]者,用于壮兵戈之先声的檄文例用句式整饬的骈体,其原因当即在此。
前引论及陆贽及令狐楚骈文的史料虽未明言其原理,但都强调了“宣读”在文章激发读者情绪时起到的重要作用。如《旧唐书·令狐楚传》谓“读示三军,无不感泣”,这里的“读”显然是口头的宣读;权德舆序文与韩愈《顺宗实录》谓陆贽所草书诏“闻者虽武人悍卒,无不挥涕感激”[18],也用“闻者”暗示了文书经口头宣读,从而激发读者情绪的具体过程。宋人沿袭了这一观念,同样认为宣读时的音声会对读者带来直接的情绪影响,如《梁溪漫志》称:“今时士大夫论四六,多喜其用事精当、下字工巧,以为脍炙人口。此固四六所尚,前辈表章固不废此,然其刚正之气形见于笔墨间,读之使人耸然,人主为之改容,奸邪为之破胆。”[19]在“使人耸然”的过程中,“读之”的环节和文章间的“正气”共同扮演着关键性角色。实则宋人论四六本就重视音律,这与宋人的四六“应用”观密不可分[20]。如谢伋于《四六谈麈》序言中称“先唐以还,四六始盛,大概取便于宣读”,于书中又称“四六施于制诰表奏文檄,本以便于宣读,多以四字六字为句”[21]。复如《西塘集耆旧续闻》以为“凡表、启之类,近代声律尤严,或乖平仄,则谓之失黏”[22],《辞学指南》引吕东莱语“凡作四六,须声律协和,若语工而不妥,不若少工而浏亮”[23],都体现着宋人对四六声音效果的留心。
在发掘骈文感动人心效果产生的原理时,宋人不仅沿袭了前人对声音的关注,更自出心裁,借助“本事—本文—读者反应”的叙事模式,关注到了“本事”与“本文”之间的契合关系对读者情绪的激荡。宋人在称许汪藻四六的感动人心时,就将效果的产生归因于本事与本文间的准确契合,并且用“切”这一范畴来指称这种契合感。如《云庄四六余话》论汪藻《皇太后告天下手书》曰:
靖康二年《皇太后告天下手书》曰:“历年二百,人不知兵;传序九君,世无失德。虽举族有北辕之衅,而敷天同左袒之心。”又曰:“汉家之厄十世,宜光武之中兴;献公之子九人,唯重耳之尚在。”或谓帝王受命,不当以重耳为比,殊不知太后诰命,用此却似无碍。情真事切,足以深感人心。[24]
靖康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二十万金兵围城,期间城内“疫死者几半,物价踊贵”[25]、“尸横道路,人争食之”[26]。次年四月,金兵始退并携二帝北上,是月癸酉,权尚书左仆射张邦昌刚刚归还帝位,汪藻替他撰表劝康王即位,甲戌日又代元祐太后写下了这篇《告天下手书》。汪藻使用汉光武帝与重耳的典故,不仅和时局及康王的身份相吻,也暗示了新政权将有一个光明的未来。对于汪藻所用事典与时事的契合,《云庄四六余话》使用了“情真事切”一词来概括,并明言这种情真事切可以实现“深感人心”的效果。
与《云庄四六余话》类似,罗大经也在激赏汪藻《告天下手书》时,指出了“切”对于四六感人效果的重要性:
靖康之乱,元祐皇后手诏曰:“汉家之厄十世,宜光武之中兴;献公之子九人,唯重耳之独在。”事词的切,读之感动,盖中兴之一助也。[27]
罗大经的表述更加具体,不仅指出了汪藻四六“读之感动”的特点,更指明了其原因在于“事词”之“的切”。这里的“事”可以有两重理解,既可以理解为“用事”,也可以理解为“本事”。若取前一种理解,则“事词”即指用事时使用的语词;若取后一种理解,则“事”、“词”和“深感人心”就恰能与“本事—本文—读者反应”的三要素一一对应。无论我们选取哪种理解,罗大经所谓文词用事之“的切”,关注的都是文章产生时的具体语境,也就是我们说的“本事”。在罗大经看来,当“本文”与“本事”相互契合时,文章就能够摇荡读者的情绪,并激发读者的反馈。其他的例证如《诚斋诗话》载张孝祥“自西徂东”一联、《墨庄漫录》载孙觌“苞茅不入”一联、《云庄四六余话》载国初应举士子“去者半留者半”一联等,在在皆是,兹不尽举。
“切”的范畴在宋代文学批评当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已有学者指出,以“切”论诗“在宋以下的近世诗学中获得了长足的发展”[28],并认为这种现象与近世以来诗歌的日常化趋势有关。从现存材料上看,宋代骈文批评中对“事词的切”的关注要稍晚于诗歌批评,而意涵则大体相同,除了指涉对偶的精当外,通常指下语用事和本文产生语境之间的契合。《风月堂诗话》记苏轼知贡举而遗擢李廌,乃赋“平生漫说古战场,过眼真迷日五色”一诗,用李华《吊古战场文》与李程《日五色赋》事,切李廌之姓,又合黜落之事,遂称其“用事精切”[29]。这种用法与前文论及宋代骈文批评中出现的“事词的切”完全一致。如范仲淹恢复本姓时所撰“志在投秦,入境遂称于张禄;名非霸越,乘舟乃效于陶朱”一联[30],由于使用的是“只当人可用”的“当家故事”,故为时人称为“精切”、“切当”、“亲切”。宋代骈文批评对“切”这一范畴的独特认识,正在于宋人意识到:骈文文辞与语境之间的准确对应有助于实现煽动读者情绪的文体功能。
如前所述,宋人已经意识到“事词的切”的四六联句能够造成“深感人心”的读者正面反馈。相应的,不够准确精当的属辞比事也会带来负面反馈,如洪迈在绍兴间所作表文中的一联后来在乾道间被他人移用,就由于移用者用事的不当而造成了重大危机:
绍兴十九年,予为福州教授,为府作《谢历日表》,颂德一联云:“神祇祖考,既安乐于太平;岁月日时,又明章于庶证。”至乾道中,有外郡亦上表谢历,蒙其采取用之,读者以为骈俪精切,予笑谓之曰:“此大有利害,今光尧在德寿,所谓‘考’者何哉?”坐客皆缩颈,信乎不可不审也。[31]
绍兴十九年宋徽宗已升遐,谓之为“考”并无不当;而乾道间高宗尚在,谓之为“考”便有大不敬之虞。类似的,即便是号称宋世骈文“集大成者”[32]的汪藻也难免失手,如《建炎三年十一月三日德音》中“惟八世祖宗之泽,岂汝能忘;顾一时社稷之忧,非予获已”一联,虽有“最为精当”、“说尽当时事情”的美称,却也因徽宗尚在,不应谓“八世祖宗”而遭到时人的微讽[33]。宋人察觉到了事词不切极其容易招致读者的讪笑与仇恨,这种观念尤其反应着宋代骈文批评中的公共意识。
三、读者群体与宋代骈文批评中的公共意识
无论是情绪激荡还是理性评价,骈文引发的读者反应往往出自群体读者,从郑儋帐下的三军,到久居北境的汉民,都是处于某一特定时空且具有相近身份的读者群体。这种对读者群体的强调体现着宋人对骈文公共影响的强烈关注。如《四六话》卷下云:
元祐六年,立皇后孟氏,而梁况之为翰林学士,其制略曰:“太母以万世为心,命虔宗事之重;大臣以两极陈义,请建坤仪之尊。谓王道之大所由兴,故人伦之始不可缓。”末云:“垂光紫庭,袭誉彤管。”一时诸公皆叹其不可及。前后立后制,靡能过焉。[34]
王铚在点评这一篇制文时没有给出自己的评价,而是选择记述“一时诸公”,即当时读者群体的反应来表示称许。这样的做法在宋人笔记与四六话之中十分常见,如《四六话》卷上述丁谓南迁时作诸谢表,“人亦哀之”事;《孙公谈圃》卷上载王德用遭苏绅弹劾出知随州,作谢表自辩而“时人莫不多其言”事;《墨庄漫录》卷一述邓忠臣《范忠宣公谥议》,“时论皆以为允当”事;卷七述翟汝文《谢再除给事中罢职宫观表》,“人多称之”事;范公偁《过庭录》述王乐道谢表,“一时称之”事等,都以读者群体的称许作为叙事的结尾。
宋代骈文批评对读者群体的强调可以用四六文体的公共属性来解释。作为四六大端的制诰表启诸体,都是必须在公共领域内流通、接受公众审视的公文书,故而相比于可以在公私之间选择文本预设读者的诗人[35],四六作者的每一次写作都不得不面对来自整个士人群体的阅读压力,因此他们必须对文章可能带来的公共影响有更加明确的预判。一篇优秀的四六公文需要得到士人群体的认可,而一篇措辞失当的作品则极易引起士人群体的激烈批评。一旦引起公共舆论的负面评价,不仅作者的写作能力与文学修养会遭到士大夫群体的质疑,其担任现任职位的合法性也将受到挑战。如《西塘集耆旧续闻》卷五载:
田况知成都,两蜀荒歉,饥民流离,况即发仓赈济,既而上表待罪。(彭)乘又当批答云:“才度岩岩之险,便兴恻恻之情。”人传以为笑。[36]
这一段材料前后都在讥讽彭乘身在馆阁却缪无词彩,在制诰中使用诗歌里常用的叠字已显荒疏,况且语出《节南山》的“岩岩”一词多指山势或声望的高耸,而与救荒济民之事了无干涉,恐怕只是彭乘为了与“恻恻”偶对敷衍而出,无怪王琪等辞采之士要对他大家嘲谑了。
作为公文的四六不仅要接受公共士论的严苛审视,更要避免因措辞失当而被政敌用作构陷作者的口实。前引汪藻“八世祖宗”与洪迈所述“神祇祖考”两联虽有语词上的违碍,但幸好未引起文祸,而因《湖州谢上表》被扣上“愚弄朝廷”、“讥切时事”帽子的苏轼就没有那么幸运了。苏轼因到任湖州时所撰谢上表中有“知其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一联而被监察御史里行何大正与舒亶弹劾。令一干“忠义之士,无不愤惋”的原因,除了《谢表》对大臣乃至“乘舆”的指斥,更在于这篇内含讥刺的文章“宣传中外”,导致“流俗之士,争相传诵”[37]。作为公式文书的四六文在不涉机要的前提下,通常可以经由邸报降出,传递至各郡县[38],这种传播力度是以私人名义发行的诗集不能比拟的,由此四六文造成的公共影响也更加广泛,加之表启文书本就与君臣之间的权力关系密切相关,从而不谨慎的措辞也就更易被裹挟进深文罗织的文祸之中。在这种意义上,宋代四六批评对读者群体反馈的反复强调,正可以看作批评家对四六作者的严厉规训。出现在“本事—本文—读者反应”叙事最后的群体读者,时刻警示着四六作者:他们的作品会在知识人的公共领域内流通,从而必须谨慎措辞,以免在士论之中兴起波澜。
另一方面,四六作者在为公共读者负责的同时,也必须对四六公文中涉及到的当事人负责。制诰表启等常用的四六文体,都需要一个具体的当事人作为谈论的对象,因此四六应尽量避免对当事人有不恰当或者容易引发误会的评论。“为文好骂”的苏轼为吕大防所草拜相麻时,因为“果艺以达,有孔门三子之风;直大而方,得坤爻六二之动”一联中“大”“方”二字与当事人身形偶合,遂产生了语出调侃的歧义,竟使吕大防“终身以为恨”[39],这正可谓四六作者的“反面教材”。“朴厚蠢直”的吕大防对苏轼是否真的因此心存芥蒂暂且不论,至少在包括叶梦得在内的读者心中,这种文辞上的歧义足以令当事人一生抱有恨意。又如沈作喆《寓简》载:
秦熺状元及第,汪彦章以启贺会之,有云:“三年而奉诏策,固南宫进士之所同;一举而首儒科,盖东阁郎君之未有。”本意求属对之工,非有意薄之也,而熺父子怒,以为轻己,彦章自此得罪,羁置湖湘,至终身不得还近地。语言之速咎,盖有无心而致之者,可畏也哉![40]
汪藻以“东阁郎君”对“南宫进士”,本是极工稳的对仗,且二语恰能照应秦桧父子二人的身份,从“事词的切”的角度来看,这应当是极能引起读者共鸣的绝妙联句。可惜这种文辞与当事人身份的过分契合,反而被当事人读出了讥刺的味道:正因为乃父为宰相,秦熺才获得“首儒科”之虚名。宋人为了避免因四六与当事人身份特点偶然契合而产生嫌隙,在追求“事词的切”的同时,又提出了“作文忌切题”的标准。吴曾《能改斋漫录》正引汪藻此启为例,并云“或以为有刺讥,用是得谤,然汪意未必然也。作文忌切题,切题则有嫌”[41]。如此,四六作者一方面需要实现“事词的切”,以激荡读者的情绪,获得读者群体的称赏;另一方面,又要防止过于“切题”,而使敏感的四六当事人产生误会。这就要求作者对四六文本产生的语境保持清晰的认识及有效的掌控力,他必须准确地使用适度切合当事人境况的文本,既要读之亲切,又不能让语境被曲解或任意扩张。
便捷的信息流通与共同的知识背景,合力促成了宋代士大夫的群体认同。有学者认为,在宋代已经出现了限于士大夫群体的公共言论领域[42],而在公共领域广泛流通的四六文,恰恰可以看作维系士人网络的重要纽带[43],宋代的骈文批评也因此带有强烈的公共指向。我们通过比对四六话与笔记、诗话的编纂目的,便可清楚地看出这一点:当笔记、诗话的作者反复用“以备闲居之览”(《归田录》)、“以资闲谈”(《六一诗话》)来强调自己试图远离政治中心、避免在言论空间激起公共事件的退守态度时,四六话的作者却积极地剖露自己 “以资讲学”(《四六谈麈》)的公共目的。四六话的编纂者希望自己裒集的批评言论,可以借由四六的学习者进入公共领域,并指导未来四六文书的写作。“老成虽远,典刑尚存”[44],宋人对四六用事属对等技巧的讨论,往往就是为了对即将进入公共领域的四六作者提出规诫,甚至可以说,公共意识正是宋代骈文批评中许多标准提出的前提。
四、馀论
宋代的骈文批评往往由于多着眼于饾饤繁琐的写作技巧和破碎割裂的偶对警联而饱受诟病。如民国孙学濂《文章二论》即恶詈宋世四六话曰:“宋人俪体不工,而乃好论俪体……要其论辩,不外摘句。格律句度,都非所知。”[45]对技巧与摘句的热衷确乎是宋代骈文批评的特点,但这并不意味宋人在批评骈文时不关心更加宏大的问题。笔者承认,由于骈文在宋代基本已成为公式文书,为皇帝或长官代言更已是惯例,故而作者私人的玄思或深情与文本之间产生了相当大的距离,政府公文的庙堂气质也隔绝了山川风月意象的广泛施用。因此,与同时的古文批评相比,宋人几乎不讨论骈文与“道”的关系,也基本搁置了诗论中“言志”“缘情”“物感”等宏大命题。但经过前文的梳理,我们可以看到宋人对骈文引起的读者反应有着很高的自觉,宋人不仅注意到了骈文感动人心的现象,更力图追究实现这一效果的方法。可见宋人在用事、属对等技巧之外,也关注着骈文的情感属性和公共影响。
除却对读者反应的关注,宋代的骈文批评也关注着诸如叙事条理、文章气脉乃至文学统序等更为重大的命题。如田况称夏竦骈文“善于叙事”[46],欧阳修激赏苏氏父子称其“以四六述叙,委曲精尽”[47],而这一评价又在《后山诗话》中被回赠给欧阳修[48]。这些言论揭示了在骈文传统的限制下,宋人追求四六叙事征实的努力。号为四六“集大成者”的夏竦论文“以气骨为主”[49],陆游为他人作序时亦提出了同样的要求[50],这种对“文气”的强调与诗歌、散体文批评也有共通之处。历来被认为与“道统”紧密相关的“文统”论也在宋人的骈文批评当中占有一席之地,如周必大就径称王安中能够“系文统,接坠绪”[51],继承苏轼以降的骈文文统。这些丰富的命题广泛存在于宋人笔记及序跋当中,共同构成了宋代骈文批评的多元样态,绝非“不外摘句”一言可蔽。
[1]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8年,第292页。
[2]目前针对这一问题的讨论还相对有限,如张仁青虽然肯定骈文有可以感人的特质,但未指出骈文与其他文体在感动人心时原理的不同(《中国骈文发展史》,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45-46页)。曾枣庄明确指出了四六当“以情感人”是宋四六话对四六创作的理论总结之一(《宋代四六创作的理论总结:论宋代四六话》,《古籍研究》1995年第2期)。周剑之《论宋代骈体王言的政治功能与文学选择》(《文学评论》2013年第3期)对这一问题讨论较为深入,该文从应用性角度阐释了骈文作者对读者共鸣的追求,认为这种读者的共鸣来自于“处在具体语境中的读者对王言所传递信息的充分接受”。
[3]在强调“读者反应论”时,一般将“text”译为“本文”而非“文本”,笔者这里亦从惯例。参见朱立元:《美学大辞典(修订版)》,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4年,第42页。
[4]洪迈:《容斋随笔》三笔卷八“徽宗荐严疏文”条,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515页。
[5]《容斋随笔》三笔卷八“四六名对”条,第517页。
[6]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235~236页。
[7]著名段落如《史记》《史记》卷九十七《郦生陆贾列传》载贾为高祖说诗书事(第2699页);《史记》卷一一七《司马相如传》诵《长杨赋》《大人赋》二事(第3053页);《史记》卷九十七《郦生陆贾列传》载贾为高祖说诗书事(第2699页);陈寿《三国志》卷十《荀彧传》载彧论曹操袁绍强弱事(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313页);范晔《后汉书》卷四十上《班固传》载固说东平王刘苍事(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330~1333页)等,在在皆是。
[8]刘昫:《旧唐书》卷一七二《令狐楚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459~4460页。
[9]苏轼:《乞校正陆贽奏议上进劄子》,茅维编:《苏轼文集》卷三十六,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012页。
[10]权德舆:《唐赠兵部尚书宣公陆贽翰苑集序》,董诰等编:《全唐文》卷四百九十三,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5032页。
[11]陆贽:《奉天改元大赦制》,《陆贽集》卷一,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7页。
[12]赵升:《朝野类要》卷四,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93页。
[13]钱基博:《骈文通义》(与《近百年湖南学风》合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112页。
[14]方逢臣:《胡德甫四六外编序》,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八一七三,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353册,第220页。
[15]永瑢等撰:《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五六《浮溪集提要》,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347页。
[16]刘勰撰,王利器校证:《文心雕龙校证》卷四《檄移第二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143页。
[17]《文心雕龙校证》卷四《檄移第二十》,第144页。
[18]韩愈:《顺宗实录》卷四,马其昶校注:《韩昌黎文集校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713页。
[19]费衮:《梁溪漫志》卷三“元城了翁表章”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33页。
[20]参见周剑之:《宋代骈文“应用观”的成型与演进》,《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17年第2期。
[21]谢伋:《四六谈麈》,王水照主编:《历代文话》,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第33~34页。
[22]陈鹄:《西塘集耆旧续闻》(与《师友谈记》《曲洧旧闻》合刊)卷四“李秀才贺滕学士启用侧声结句”条,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326页。
[23]王应麟:《玉海·辞学指南》卷一《作文法》,《历代文话》,第915-916页。
[24]杨囦道:《云庄四六余话》,《历代文话》,第111页。前揭周剑之《论宋代骈体王言的政治功能与文学选择》对这两联也有过精彩的解读。
[25]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93页。
[26]汪藻撰,王智勇笺注:《靖康要录笺注》卷十四,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428页。
[27]罗大经:《鹤林玉露》丙编卷三“建炎登极”条,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283页。
[28]周剑之:《“切”的诗学:日常镜像与诗歌事境》,《苏州大学学报》2018年第1期。
[29]朱弁:《风月堂诗话》卷上(与《冷斋夜话》《环溪诗话》合刊),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104~105页。周裕锴《宋代诗学通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第456页)论及宋人主张用事精确深密时对本条材料有过精彩的解读。
[30]此联所出或称为“谢复姓表”或称为“谢复姓启”,莫衷一是。宋人对此联多有称许,见于《孔氏谈苑》(与《丁晋公谈录》《孙公谈圃》《孔氏谈苑》合刊,卷四“范文正公复本姓谢启”条,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254页)、《青箱杂记》卷五(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47页)、《四六话》卷上(《历代文话》,第13~14页)、《清波杂志校注》卷十二“范文正复姓”条(周煇撰、刘永翔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519页)、《范文正公集》附楼钥《范文正公年谱》(《四部丛刊初编》第136册)等史料。
[31]《容斋随笔》三笔卷六“用人文字之失”条,第496~497页。
[32]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526 页。
[33]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四,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52页;《云庄四六余话》,《历代文话》,第110~111页。
[34]《四六话》卷下,《历代文话》,第22-23页。按皇后孟氏立于元祐七年四月,此云六年,当缘立后一事自去年八月已动议,至七年二月方决定人选,参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七十二,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11266~11267页。
[35]但这种公私之间的界限也由于雕版技术的发展而受到了不小的挑战。参见浅见洋二:《言论统制下的文学文本——以苏轼诗歌创作为中心》,《复旦学报》2016年第4期。
[36]《西塘集耆旧续闻》卷五“仁宗初中馆阁失人末年得人”条,第341页。括号中内容为引者所加。按此事早见于魏泰《东轩笔录》卷九(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01页),但以王琪一人的嘲讽结束,未强调时人的群体反应。
[37]朋九万:《东坡乌台诗案》,李调元辑《函海》第2册,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13~214页。有关《乌台诗案》反映出的传媒对宋人言论空间的影响,可参见内山精也:《“东坡乌台诗案”考——北宋后期士大夫社会中的文学与传媒》,《传媒与真相——苏轼及其周围士大夫的文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251~256页。
[38]参见杨芹:《宋代谢表及其政治功能》,《中州学刊》2016年第10期。
[39]此联见苏轼《除吕大防特授太中大夫守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加上柱国食邑实封余如故制》(《苏轼文集》卷三十八,第1095页),事见叶梦得《石林燕语》卷十(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49页),按“果艺”叶氏引作“果毅”,沈如泉《论宋代四六文的娱乐功能》(《西南交通大学学报》,2013年第2期)认为叶氏引此联改《论语》原文之“艺”为“毅”是暗合隋唐武散官名,不止“直方”有嘲谑之意,“果毅”也有讥讽之嫌,可资参考。
[40]沈作喆:《寓简》卷八,《丛书集成初编》,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61页。又见《西塘集耆旧续闻》卷十“汪浮溪李文肃贺秦熺启”条,第389页。按据《宋史全文》卷二十一上,绍兴十二年四月庚午,“上御射殿,引正奏名进士唱名。……有司定熺第一,(陈)诚之次之,(杨)邦弼又次之。桧引故事辞,而降为第二人,特迁左朝奉郎、通判临安府,赐五品服”(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1647~1648页),则秦熺并非状元,但称“首儒科”亦无不可。
[41]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四“作文忌切题”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432页。
[42]参见浅见洋二:《文本的“公”与“私”——苏轼尺牍与文集编纂》,《文学遗产》2019年第5期。
[43]参见周剑之:《新型士人关系网络中的宋代启文》,《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16年第6期。
[44]王铚:《四六话序》,《历代文话》,第6页。
[45]孙学濂:《文章二论》卷下,国家图书馆藏民国铅印本。
[46]田况:《儒林公议》卷上“夏竦拜章求罢兵柄”条,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47页。
[47]欧阳修:《试笔》“苏氏四六”条,《欧阳修全集》卷一百三十,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1983页。
[48]旧题陈师道:《后山诗话》,何文焕辑《历代诗话》,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310页。
[49]《四六话》卷上,《历代文话》,第9页。
[50]宋敏求:《文庄集序》,夏竦《文庄集》卷首,《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087册,第47页。
[51]陆游:《傅給事外制集序》,《全宋文》卷四九三四,第222册,第351页。
[52]周必大:《初寮先生前后集序》,《全宋文》卷五一一八,第230册,第151页。有关骈文文统论的问题可参见许浩然《南宋词臣“文统”观探析——以周必大书序文为线索》(《文学遗产》2015年第3期)一文。
发表于《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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