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傍江东村卫生清洁、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2023011106
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傍江东村卫生清洁、垃圾清运服务项目(2023年03月1日 - 2026年2月28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856.8万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傍江东村卫生清洁、垃圾清运服务项目(2023年03月1日 - 2026年2月28日)
2、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傍江东村卫生清洁、垃圾清运服务项目(2023年03月1日 - 2026年2月28日)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4、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单价限价
(万元/月) 服务期 采购预算(万元)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傍江东村卫生清洁、垃圾清运服务项目(2023年03月1日 - 2026年2月28日) 23.8万元/月
从 2023 年 3月 1 日0时0分起至 2026年 2 月 28日24时0分止,共计 3 年(即36个月) 856.8万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范围;采购过程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仅为参考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已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 投标人需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 已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3日至2023年01月1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网上报名
售价:500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以法人或其它组织参与投标)复印件或自然人(以自然人身份参与投标)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
(3)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购买文件登记表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四、投标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2023年02月01日 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1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55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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