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道路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龙泉市坑岭底隧道、塔石隧道交通组织进行优化调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具体调整情况
坑岭底隧道、塔石隧道实行单向通行。即:坑岭底隧道只通行石达石街道往城区方向,塔石隧道只通行城区往石达石街道方向。
2、具体通行方式
以上路段实行单向通行后,实行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分道通行,二、三轮车(含三轮摩托车、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行人在两侧人行道双向通行。
1、优化调整时间
本公告自2023年1月9日上午8时起试行,试行期为1个月。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严格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严禁逆向行驶、严禁违法停车。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予以处罚;因违反通行规定造成交通事故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龙泉市交通运输局
龙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月7日
(来源:丽水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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