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离婚率逐渐提高,而造成离婚的主要原因不外乎出轨、家暴、贫穷等原因,今天就来说说如果婚姻中另一半出现不可原谅的过错时,如何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婚内出轨行为可以说是婚姻中最不能让人忍受的,毕竟看着自己深爱的人与第三者发生情感纠结,自己的内心肯定是非常痛苦的。同时这种行为也带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社会及家庭的和睦与稳定。婚内出轨不外乎两类人,一是已有家庭,但还是在外边与第三者同居,过夫妻生活,情节严重者可能又生子的,并且对原家庭不闻不问的,另一种是明知道对方有家庭,仍然与此人同居,明目张胆破坏别人家庭的人。
对于这两种人,就目前的社会现状来讲,不在少数,并且有些恶劣的甚至会公然挑衅原配。老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结婚时老王家中并不富裕,后来与妻子共同奋斗,赚了些钱,就开始在外边不老实了,找了个比自己小十岁的女友,并且还在外边与这个女人同居,妻子知道了又哭又闹,但是为了孩子还是隐忍没有离婚,家里父母也劝老王,但他依然不听,甚至开始光明正大得与第三者相处,并且还生了孩子。
老王的这种行为在道德上肯定是备受谴责的,那么法律可以管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老王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重婚罪,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老王和与之同居的女人都属违法行为,作为老王的原配,是可追究其法律责任的。
这样的婚姻已经名存实亡了,离婚不见得就对孩子不好,反正他对家中的事情都不闻不问,倒不如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也会根据哪方是过错方而对财产进行合理分割处理。
家暴是造成离婚的另一主要因素,有些人结婚之前并没有发现另一半有家暴行为,而结婚之后家庭生活中反倒出现了家暴行为,对于这种行为法律也是有相关规定的,如果受害人报警,警方会发出训诫令,予以制止;严重的家暴行为,构成轻伤以上的,施暴者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方因重大过错比如家暴侵害了配偶合法权益,并导致婚姻关系解除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在家暴类离婚诉讼中,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法院一般不讲未成年子女判决由施暴方直接抚养,施暴方如果暴力行为不改的话,探视权也会受到影响甚至被取消。
两个人组成一个家庭很不容易,但愿家庭中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但是如果真的出现了,也希望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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