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
去年,小编援引住建部消息
预计昌平将会对自建房加强管理
今年,这个预测已经应验
在本年度的采购意向中
目前阳坊和十三陵
都已经对此进行明确——
采购目标: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和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采购要求:9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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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标:本次专项整治的自建房,是指土地、规划、建设审批手续不完善,未聘请专业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施工,以及其他由城乡居民利用自有土地自行建造或雇佣他人建造的房屋建筑。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本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利用一年时间完成我镇自建房安全排查,建立全镇自建房台账。二是突出重点,管控风险。
采购要求:(一)全面排查摸底(2023年5月底前完成)依据《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表》(附件1)内容,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内容为“3+1”,即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消防设施安全性和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排查整治后,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制作成二维码,在建筑显著位置进行张贴。排查方式。通过产权人自查、镇政府核查、区级检查、市级抽查,确保2023年5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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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自建房消息
近期,昌平区政府网站还公示了
两起违建的限拆公告
其中一起来自群众举报——
经查,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胡庄村某经营场所停车场南侧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一层砖混结构平房2处,建筑面积共约74.73平方米;棚房1处,建筑面积约14.92平方米;棚子4处,建设面积共约45.90平方米;围墙长约8.97米;硬化(方砖)面积约50.61平方米,根据规划部门认定,以上建筑物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手续,违反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设。
经前期调查,已确定2人为该处建筑(构筑物、设施)的建设人,如上述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还有其他共同建设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接受调查。
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管理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以上三项需加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接受调查。
逾期无人主张权利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胡庄村卫星图
2022年下半年,依据群众举报线索,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到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纳帕溪谷小区进行检查,检查发现纳帕溪谷小区存在违法建设行为,遂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纳帕溪谷小区,房屋建筑面积约600平米。根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搭建上述建筑物应依法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本行政机关向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协查认定,该建筑物未取得规划许可手续,且该建筑物持续至今违反城乡规划的事实始终存在,属于违法建设。
现公告期已满,无人主张权利且上述违法建设未拆除。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证据照片、规划复函、限期主张权利公告等材料为证。限规定日期内拆除上述违法建设,并接受复查。逾期未拆除的,将报请昌平区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纳帕溪谷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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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整理自:北京市政府采购网、昌平区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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