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为持续强化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岷县中医院原院长任晓明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宴请和乱发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9年春节期间,任晓明先后多次收受某医疗药品经销商拜年礼金共6万元;2017年至2020年,任晓明先后3次在兰州市、西安市接受岷县中医院装修工程承包商、某医疗设备生产厂家及某医疗设备经销商安排的宴请;2013年,经任晓明同意,违规向职工发放节日补助、生日补助等共计137.96万元。任晓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2022年8月,任晓明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渭源县第二中学原校长张学恩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2012年至2019年,张学恩安排工作人员将渭源县第二中学违规收取的补课费、印刷费和铺面租金等资金私设“小金库”,用于给校委会成员及财务室人员补贴报销电话费,给教职工发放津补贴和支付接待费、烟酒款等共计100.36万元。张学恩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月,张学恩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3.陇西县特殊教育学校校长贾文祥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5年至2017年,经贾文祥同意,陇西县特殊教育学校使用“送教上门”专项经费发放教师加班补助、培训工作补助及餐饮费等共计8360元,使用师生伙食费向学校食堂临聘人员发放补助共计13500元。2022年9月,贾文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规发放资金已收缴。
党的二十大对锲而不舍纠治“四风”作出新部署,释放了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强烈信号。在1月9日召开的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直至化风成俗,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自觉对标党中央要求,时刻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进一步增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以斗争精神抓作风、反“四风”,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永远吹冲锋号。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在细、实、严上狠下功夫;对享乐奢靡问题露头就打,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通过快递和电子手段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和福利等享乐奢靡问题,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和教育引导力度,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醒悟、知止,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坚决打赢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
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严肃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坚决查处背后的“四风”问题,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纪法观念、规矩意识和敬畏意识,现将4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定西市安定区社会救助中心主任马亚洲酒驾问题。2022年7月24日,马亚洲因酒驾被定西市公安局安定分局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11月25日,马亚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陇西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科员赵阳醉驾问题。2022年2月15日,赵阳因醉驾被陇西县人民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22年11月24日,赵阳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3.漳县大草滩镇司法所所长骆宏伟酒驾问题。2022年8月12日,骆宏伟因酒驾被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11月3日,骆宏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岷县工商业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岳爱民酒驾问题。2022年1月3日,岳爱民因酒驾被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11月14日,岳爱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案例,既有本人纪法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作祟的主观原因,也有所在单位日常教育约束不力,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之外缺乏监管的原因。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教训,深刻认清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杜绝侥幸心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组织、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带头遵纪守法,从严约束自己。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严负其责、严管其辖。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加强日常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经常性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警示教育,有效筑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拒绝酒驾醉驾的思想根基,以“零容忍”态度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查处力度,持续释放执纪执法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中共通渭县纪委关于对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
为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通报如下。
一、碧玉镇小河子村村委会原主任陈宏相违规套取危改资金问题。2012年6月,陈宏相修建砖木结构房屋一座,并于当年享受危改补助资金8000元。2013年,陈宏相又修建砖木结构房屋一座,其利用职务便利,借父母户口和自己分设为由,在其父名下违规套取危改补助资金11283元。2022年7月8日,陈宏相主动将套取的11283元危改补助资金上缴至县纪委涉案资金专户。2022年8月17日,碧玉镇党委对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李继荣给予诫勉谈话,对时任驻村责任人王建明进行提醒谈话。2022年8月18日,陈宏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平襄镇双堡村原村委会主任李长军违反廉洁纪律有关问题。2014年1月27日,李长军以自己租赁群众土地发展种植需打款为由,持委托他人收集的本村5户农户一折统及身份证,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西郊分社支取5户农户的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和低保金7300元归自己使用。2022年9月16日,李长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正在追缴中。
三、第三铺乡蒲岔湾村党支部书记苏国英监管村集体资产不力问题。2018年6月,帮扶单位兰石集团向蒲岔湾村捐赠了一批包括手扶拖拉机在内的农机具,时任村主任苏国英在管理农机具期间,将捐赠的一台手扶拖拉机(价值1.56万元)交由村民苏某某保管。2020年5月,蒲岔湾村在清收农机具时,苏某某拒不上交手扶拖拉机,造成村集体资产流失。2022年11月17日,苏国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充分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牢、纪律意识不强,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引以为戒。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聚焦群众所思所盼,主动回应所急所忧,全面排查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担当负责的态度抓好整改纠治,以务实有效的措施破解民生难题,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尺。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站稳人民立场、严明纪律规矩,在服务群众中守住公与私的界限、纪与法的红线,牢记公权姓公、用权为民,始终保持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立足职能定位,紧盯乡村振兴、农村集体“三资”、惠民富民、养老社保、住房就业、安全生产、食药安全、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强化监督检查,对以权谋私、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严惩不贷,严肃查处对基层情况掌握不清不透、对群众诉求冷硬横推、服务保障群众不到位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助力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中共通渭县纪委 关于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廉洁防线。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一、县卫生健康局爱卫办主任卢立、副科级干部常若冰违规接受常家河镇卫生院原副院长牛小礼吃请问题。2022年4月14日,通渭县卫生健康局爱卫办主任卢立、副科级干部常若冰乘坐公务车辆检查工作返回县城后,与常家河镇卫生院原副院长牛小礼等人聚餐饮酒,聚餐费用由牛小礼支付,存在违规接受下属单位管理人员吃请和违规使用公务车辆问题。2022年9月13日,县纪委对卢立、常若冰、牛小礼3人进行诫勉谈话。
二、义岗川镇卫生院院长陈国瑞违规报销差旅费有关问题。2016年10月19日至21日,陈国瑞去重庆市云阳县参加培训,24日返回后超标准报销差旅费470元。2022年5月11日,陈国瑞将违规报销的470元差旅费上缴到常河镇卫生院。陈国瑞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15日,县纪委给予陈国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半)。
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也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考点”。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及中央、省市县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坚决扛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时刻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斗争精神抓作风、反“四风”,坚定不移把党的作风建设向纵深推进。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既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抓好所在乡镇、领域、系统作风建设;又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通过快递和电子手段收送礼品礼金等享乐奢靡问题,靶向纠治工作中层层加码、麻痹松懈、任性用权、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教育引导的力度,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醒悟、知止,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真抓实干、团结奋斗,以实招硬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
定西市安定区政协原三级调研员董兵悟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安定区委批准,安定区纪委监委对安定区政协原三级调研员董兵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董兵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思想上政治上蜕化变质;背离初心使命,亦官亦商,对工程项目巧取豪夺,攫取巨额非法利益;违反政治纪律,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旅游活动;违反组织纪律,大额资金使用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反廉洁纪律,大搞权色交易;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降低处罚标准;违反生活纪律,道德败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董兵悟严重败坏党员领导干部形象,其行为构成严重违纪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定区纪委常委会暨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安定区委批准,决定给予董兵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董兵悟简历
董兵悟,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甘肃定西人,在职大学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08-1984.11 定西县青岚公社工作;
1984.11-1990.12 定西县鲁家沟造林站工作;
1990.12-1996.09 定西县城关林业工作站副站长;
1996.09-1998.08 定西县绿化站副站长;
1998.08-1999.08 定西县园林绿化站站长;
1999.08-2001.11 定西县城建局副局长(其间:2000.12甘肃农业大学农业推广专业大专班毕业);
2001.11-2004.03 定西县(安定区)青岚山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4.03-2005.01 安定区李家堡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5.01-2006.11 安定区李家堡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2006.11-2010.08 安定区李家堡镇党委书记(其间:2007.03-2010.01甘肃农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2010.08-2017.03 安定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2017.03-2019.06 安定区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06-2020.07 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安定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0.07-2021.10 安定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
2021.10-2023.01 安定区政协机关三级调研员。
来源 : 定西纪委、通渭纪委、安定清风 〡 编辑整理:掌上陇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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