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不适十分钟内,七次举手,老师要求其再忍一忍
近日,一名郭姓父母在互联网上发帖称,自己的儿子在学校的课堂上身体不适,连续七次举手示意。希望能够得到老师的帮助,但是老师却不管不顾。
一直坚持到下课。最后晕倒在学校楼梯口附近,送往医院的时候就已经不治身亡了。
作为家长,让他难以接受的是,自己的儿子在课堂上连续七次积极寻求老师的帮助,可是老师却是不管不顾,说让自己的儿子再忍一忍,先趴在桌子上,一直拖延到下课后才选择带孩子前往校医院进行治疗。
既然当时事情紧急,老师为什么没有拨打120,如果拨打120,自己孩子的生命是不是能够得到挽回呢?孩子最后连走路都困难了,学校和老师难道没有发现吗?在学生身体出现异常后,学校的处置流程难道就是让孩子先趴一会,忍一忍吗?
如果说老师能够及时发现孩子的异常,或许自己的孩子就能活下来。可是在面临孩子一而再的求救信号,却都被老师忽略过去了,如此延误治疗,分明就是老师的不作为才让自己的孩子死亡。
孩子死亡前的监控画面恰好消失,摔倒过程无从得知
事后,从周围同学的回忆中,我们发现当时从十点二十到十点半自己孩子一直在连续举手,希望能够得到老师的关注,带自己的看一看。
一直到第七次举手后,老师才走到孩子身边让孩子先暂时趴在桌子上休息休息,等下课后再做打算。
就这样一直到到十一点左右,下课后才带自己的孩子前往校医室,就在上下楼梯的时候,自己的孩子摔了一跤后就死亡了。
家长要求看监控录像,但是偏偏就是学校楼梯口那段的监控录像坏掉了,没有留下一点画面。
案件已进入二审,期待法院公正的判决
更让家长难以接受的是,事故发生后老师的处理态度,老师根本没有预料到事件的发生,也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这一点让家长难以接受。
另外从法律角度来看,在我国《民法典》中也要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自己的孩子在课堂上多次举手示意,老师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结果的发生,学校方面也没有任何应急预案,事后老师冷漠的处理态度也让家长心寒。
学校里有这么多的孩子,孩子们难免遇上什么磕碰或疾病,都需要学校尽到一定的管理职责,理应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但是学校却没有尽到应尽的职责。
在这一点上,学校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在法律角度上,学校应当对孩子的死亡承担一定的责任。学校对孩子们更应该换位思考,多想一想,如果我是孩子的亲生父母,我应该怎么办?
而不是遇到问题先把自己的干系撇得一干二净。不少网友也纷纷表示,老师需要更加关注学生,学校也应重视对学生身体状况的关注。无论教学如何紧急,也要生命优先!
目前,案件已经进入到了二审程序我们期待法院得判决能够还孩子家长一个公道,同时也给学校提个醒,下次在遇到类似的情况,一定要及时关注孩子的身体状况,做好应急预案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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