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毫安让手机永不断电?@来电共享充电宝 隔日归还被扣100元疑“价格刺客”】近日,合肥市民外出游玩,期间手机电量不足,在合肥万象城扫码租用了一个“来电”充电宝,因有事忘记归还充电宝就回了家,隔日被扣100元。
据该市民提供的充电宝侧面显示为5000毫安,额定输出容量为3100毫安。“经过咨询3000毫安最多也就能提供一次充电服务。也就是说在此充电宝满载3000毫安电量时也最多只能为一部手机充好电,何况大多数充电宝由于使用频次过多老旧更是衰减的厉害。连一部手机都充不满!”该市民气愤地说。
那么这种所谓的按时收费“租赁服务”是否真的为消费者提供了服务?如果一个本身只能为消费者提供一次性服务的产品,为何要按时收费?而不是按次收费?如果不是租赁服务产品?那么是电子产品销售吗?
充电宝属于电子类产品,根据国家规定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免费退换。但消费者却退换无门!“一个被经过反复使用多次的旧的充电宝,假设我租10个小时,它根本无法满足连充10小时的服务!那这10小时的租赁费用为何收取?”该市民说,究竟是为消费者提供充电服务?还是需要消费者自己为充电宝充电?还是变相强卖二手“充电宝”此企业百度空开资料显示的企业使命为“让手机永不断电”!
“我想问一下!这只能为消费者提供3000毫安的充电宝如何做到永不断电?这100元的看似封顶服务费的定价收费合理?淘宝显示全新全套设备才多少钱?究竟是卖“服务”还是卖“产品?”对此,该市民提出质疑,100元是小事,但是利用监管盲区变相欺骗消费就有问题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