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又是城管和摊贩?为什么类似的事情会不断的上演?到底谁对谁错?近日,广西南宁又发生了一件城管和摊贩之间的纠纷案件,在网上引起了热议。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那到底谁更占理一点呢?下面让我们继续往下看!
商贩拒绝执法,城管过程中,商贩受伤引热议: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近日,在广西南宁某个街头,一名摊贩正在被几名城管追逐,摊贩为了躲避处罚,正在拼命向前奔跑。根据网传的视频显示:摊贩当时为了逃脱,真是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连脚上的鞋子都跑掉了!但是最后还是没有逃脱城管的追踪。
当摊贩跑到一条小巷子旁边的时候,便毫不犹豫的向巷子里跑去。城管的车辆恰好在这时也赶到了。看到商贩跑到巷子里面去了,无奈之下,几个城管也只好下车,然后继续追赶商贩。商贩原本以为城管的车过不来,也许就不会再继续追自己了!但是,他显然低估了城管的敬业精神。不一会儿,商贩便发现后面追来的几名城管。
商贩本来打算继续跑,但是实在是没有力气了。最后,商贩还是被城管们追上了。被追上后,商贩便和城管理论,而城管也和商贩讲城市管理相关法律规定。但是,双方谁都没有劝服谁。最后,商贩情绪激动之下,便拿着小刀准备将摊车上的煤气管割破。但是没想到,一个不小心却割破了自己的手指。最后,无奈之下,被送到医院缝了十几针。
事情的结果好像超出了城管们的控制。城管们估计内心也很无奈,自己也就是正常执法而已,怎么会遇到这种事情?事情的结果,估计连城管自己都没有想到。事后,这名商贩觉得自己太委屈了。便想告这些城管暴力执法。
这名商贩叫何先生。何先生表示:自己一直都是以出摊卖章鱼小贩子为生。自己的这份小买卖,可以说,全家人的生计都靠自己这份小买卖了!但是现在,一切都完了。何先生说:当时,他看到几个城管过来后,便下意识地推着自己的小车就跑。后来在被城管追逐的过程中,自己的小车也丢了,最终还是没跑掉。这些都不要紧,最关键的是:自己的手还受伤了。自己以后很长时间没有收入不说,还要付几万的手术费。真是没法活了!最后就是希望讨个说法。
城管部门回应此事:
这件事情曝光到网上之后,很快引来了广大网友的热议!很多网友都在指责城管们暴力执法,导致舆情越来越紧张。当地的城管部门为防止舆情继续发酵,也是在第一时间对此事作出了回应。当地城管部门发布通告称:城管是属于正常执法,并没有什么过当的行为。在此事中,商贩的行为属于违规摆摊。商贩在抗拒执法的过程中,因情绪激动自己误伤了自己,不属于城管的责任。
在通告中,城管部门还说明了一个情况。那就是在商贩受伤后,在现场的城管人员及时把商贩送进了医院,并且还替商贩垫付了医药费。这次城管执法,主要是因为接到举报,所以才开展执法行动,规劝这些流动摊贩进驻城区集中的摊位。由此,才引发了这件事情。
如果不看城管部门发布的通告,很多人会第一时间认为是城管暴力执法。而看到城管部门发布的通告后,很多人最初的想法动摇了!很多人都开始拿不定主意了。到底是城管的错,还是商贩的错?
法律解读:
下面咱们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下此事:
一:商贩占道经营,是违法行为吗?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商贩占道经营当然是违法的。这个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法律规定就是法律规定。除非法律规定本身就是不合理的。否则,商贩占道经营就应该被判为违法行为。而城管作为执法人员,就有权利和责任制止商贩的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
二:在执法过程中,城管合力追赶商贩,这种行为违法吗?是否属于暴力执法?答案是不属于违法行为。因为当时的情况是,城管本意是想劝阻商贩不要占道经营。但是商贩误以为城管是来抓自己的,下意识就逃跑了!但是商贩这种行为,在城管眼里就是拒绝执法,那么城管追赶商贩也属正常现象。如果不去追赶,那么其他商贩都效仿的话,那么城管以后将无法进行执法,城市管理也将无法进行!
三,摊贩在与城管争执过程中受伤,城管应该承担责任吗?答案是不需要。因为摊贩受伤是自己误伤的,而不是城管打伤,或者胁迫威胁而受伤的。这种情况下,城管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在这件事情中,城管人员本身并没有过错,所以并不需要承担责任!
很多人看了这些分析后,会认为我是在替城管人员开脱。说实话,并没有那个必要。城管人员也不需要我们为他们开脱。自由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公平公正的处理。我们在此只是讨论一下这个事情的理究竟在谁那边?
这一次,我觉得城管一方的确是合理合法的一方。首先在法律上,城管人员并没有违法。其次,在那种情况下,城管追赶商贩并没有错。对于商贩最后受伤,这并不是城管人员能事先预料到的。那么责任也就不应该推到城管身上!城管们执法有时候也是身不由己。如果当时他们选择不追赶,那么很多规定都会因为个别顽固的人而无法实施!这样,法律法规也就失去了意义!
而城管们冒着被网暴的风险,依然依法追赶,这起码是一种敬业精神。值不值得表扬先不说,最起码,不应该受到谴责吧!你们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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