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基于真实案件改编,旨在:破解人性阴暗,警醒世人,杜绝犯罪,捍卫人间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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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发生在澳门的一起残忍至极的灭门惨案,可后来为什么会被列为香港十大奇案之一呢?
1993年5月13日,香港上映了一部禁止未成年观看的电影《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包》。
电影一经播放,港澳两地的叉烧包销路呈直线下跌。
同时,不少人又开始聊起了8年前,震惊港澳两地的那起离奇的灭门惨案。
1985年8月,澳门黑沙环第四街一家“八仙饭店”的老板郑林全家九口,及其一名店内打工人员,共10 人离奇失踪。
嫌疑人黄志恒归案后交代了杀人碎尸,并将尸体做成包子馅售卖的全过程。
然而,就在法院即将开庭审理此案时,嫌疑人却以自杀的方式以证清白,否认了之前的所有供述……
1、
1985年8月8日,澳门的天气酷热难当,几个年轻男女跑到黑沙海滩游泳,第一个下水的小年轻顺着波光看去,依稀看见几个泛白的不明物体正朝他这边飘来。
起初,他误以为是死鱼翻肚,但随着微微的海浪不断将物体送近,小年轻顿时像活见鬼一样,掉头连滚带爬冲上岸。
正准备下水的几个同伴不明所以,顺着小青年所指的方向看去,赫然看见水面上漂浮着的竟是几只人体断掌。
随后,他们迅速报警。
但一开始,澳门司警并不当回事,原因有以下两点:
一、当时的澳门还处在葡萄牙的殖民统治下,贫富差距严重,穷人的命根本不值钱。
二、当时的偷渡客非常的多,澳门司警为了遏制偷渡行径,往往重判重罚协助偷渡的船老板。
船老板一旦碰到水警,根本不顾偷渡者的生死,直接将偷渡者一脚踹下船。
而从珠海到澳门,最近的距离不过十几海里,有些人甚至直接游向澳门。
在这样的背景下,海中出现浮尸可谓见怪不怪。
司警以为是那些该死的偷渡客碰上了鲨鱼,自然不会往心里去,甚至压根不打算出警。
但迫于舆论的压力,司警最终还是赶到了现场。
抵达现场后,司警立刻推翻了自己一开始的猜测,这些人绝不可能是被鲨鱼所肢解的,因为
经水警一番搜寻后,还打捞到一个包裹着另外几只断掌的黑色垃圾袋。
垃圾袋已被海水冲破,基本可以断定,小年轻一开始看到的那几只人体残肢正是从这个黑色垃圾袋中漂出来的。
显然,鲨鱼不可能将尸块打包放入垃圾袋中。
换而言之,这并非一场“海难”,很有可能是一起杀人碎尸抛尸的恶性凶杀案。
司警将这些人体残肢集中到一起,数了数,共有两只左手手掌,两只左脚脚掌,以及四只右脚脚掌。
由于尸块高度腐烂,又在海水中浸泡多时,一时间根本无法判定这些手脚掌中,是否有出自同一人的。
但根据四只右脚脚掌可判定,遇害者最少为四人,其中女性3名,男性1名,女性残肢中,有约莫60岁上下的老妇人,及约莫10岁左右的小女孩。
随后,司警将这些高度腐烂的残肢带回交给法医进行检验。
果然,法医在这些残肢断臂的断口处根本找不到任何鱼类锯齿的痕迹。
相反,断口处异常的平整,几乎可以断定是被剁骨刀或者斧头之类的利器所斩断的。
与此同时,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警方又接到报案,有人在黑沙滩附近先后又发现了一只女性左手手掌和一只女性右手手掌。
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澳门司警这才迅速成立专案组,对先后发现的11件人体残肢展开了一系列紧锣密鼓的追踪调查。
那时候还没有DNA鉴定技术,司警准备从那些断掌的指纹入手追查这些遇害者的身份,但还未行动就宣告破产。
法医告诉司警,这些遇害者的指纹早已被凶手用利器给磨平了。
可见凶手不仅残忍至极,还具备很强的反侦察能力。
随后,司警又从失踪人口着手,甚至请求大陆和香港警方协助调查,但仍旧一无所获。
本以为此案的真相将遥遥无期,可当8个月后,也就是1986年的4月份时,随着一封神秘信件的到来,案件竟有了意想不到的转机。
2、
寄往澳门司警的信件每天都有很多,内容往往也是五花八门,很多时候,收件人压根看都不看便直接丢进垃圾桶。
但今天这封信一眼看过去就比较特殊,信封和邮票都不一样,仔细一看,寄信地址来自大陆。
好奇心使然,这封信被意外地拆开了。
看过信件内容后,澳门司警大为震惊,因为信中提到了去年8月黑沙海滩发现的那些无名残肢断臂,并指出遇害者都有哪些人。
写信人自称是郑林的亲哥哥,他说他的弟弟郑林在黑沙环第四街开了一家“八仙饭店”。
他跟弟弟郑林虽然隔海相望,但兄弟情深,一直保持着紧密的联系。
可去年(1985年)8月5日之后,突然就联系不上弟弟了。
担心弟弟郑林出事,他亲自来了一趟澳门,弟弟的“八仙饭店”还在正常运营,可老板却换成了黄志恒。
询问之下,黄志恒只是简单答复说郑林将“八仙饭店”转让给了他,至于郑琳一家去了哪里,黄志恒并不清楚。
无奈,他只能在附近暂住下来打听弟弟一家人的消息。
他人生地不熟,不过弟弟曾告诉他,弟媳的九姨陈丽珍对他们一家非常照顾。
他想,弟弟的饭店既是店,也是家,既然把店给顶了,眼下唯一的去处也只能是寄住在九姨陈丽珍家。
一番打探后,他总算是找到了弟媳九姨陈丽珍家,但询问之下,发现陈丽珍竟也离奇失踪了。
这顿时让他有种很不祥的预感。
弟弟从1960年便开了这家饭店,经营整整25年了,可谓是一家人唯一的生计,怎么可能说转让就转让?
从现在黄志恒的经营情况来看,饭店生意依然很不错,尤其是店内的叉烧包卖得尤为火爆,经常是下一屉还未出锅,上一屉就卖完了,排队的人络绎不绝。
况且,弟弟上个月才带着两个女儿回大陆看过他,当时弟弟根本没提要出售饭店一事,这么大的事,弟弟不可能不告诉他。
不过,弟弟倒是向他抱怨了另一件事,弟弟称自己生理方面有些力不从心,逐渐满足不了比自己小了整整十岁的妻子芩惠仪。
弟弟怀疑老婆芩惠仪跟牌友黄志恒有见不得人的关系,而现在黄志恒接管了“八仙饭店”,弟弟全家却又如同人间蒸发,个中缘由怕是没那么简单。
尽管他当时就怀疑弟弟可能是被黄志恒给害了。
可惜,他是签证外来客,在澳门根本寻求不到任何帮助,眼看签证到期,他只能抱着一种侥幸的心理回了大陆,希望只是单纯的暂时联系不上弟弟而已。
在那之后,他继续通过各种途径寻找弟弟的下落,可惜仍旧无果。
直到不久后,澳门司警于黑沙海滩发现11件无名人体残肢的新闻传到内地,他马上联想到了弟弟郑林一家九口。
于是,他怀疑,那很有可能就是弟弟一家人遇害后的残肢。
并且他推断应该是弟弟揭穿了妻子和黄志恒的勾当,黄志恒和弟媳为了掩盖真相,为了能继续苟合,先联手杀死了弟弟郑林。
之后弟媳和黄志恒之间或是心生嫌隙,或是其他什么矛盾,黄志恒担心败露,为了杀人灭口,为了侵吞弟弟郑林的财产,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杀光了弟弟一大家子人。
他将自己的怀疑和推断以书信的方式一封接着一封往澳门司警寄送。
但由于当时两岸各自为政,不论是信息的传达,还是书信的来往都存在严重滞后性。
澳门司警看到这封信已是整整8个月后了。
3、
由于信中提到郑林全家失踪的时间跟去年海滩发现残肢的时间相当吻合。
并且信中列出了郑林全家的具体信息,分别为:
八仙饭店店主郑林(50余岁);
妻子岑惠仪(40余岁);
大女儿郑宝琼(18岁);
二女儿郑宝红(12岁);
三女儿郑宝雯(10岁);
四女儿郑宝华(9岁);
最小的儿子郑观德(7岁);
妻子芩惠仪的母亲陈丽容(70岁);
妻子芩惠仪的九姨陈丽珍(60岁)。
家庭成员女性较多,有上至60岁的老人和下至十岁左右的小孩,这同样符合那些人体残肢的特征。
如此巧合不得不让澳门司警再次重视起此案。
为了不打草惊蛇,司警并没有急于传唤黄志恒,而是选择秘密监视黄志恒的同时,先调查郑林一家的具体去向。
在暗中调查走访的过程中,左邻右舍皆表示,最后一次见到郑林一家是在去年的八月初。
期间“八仙饭店”贴了告示,写着“休业三天”的字样。
待到第四天重新开业,就再没见过郑林一家了,老板换成了黄志恒。
黄志恒开业当天还很客气的给周边邻居送了叉烧包,并告诉他们,郑林因为欠了他的钱还不上,这才把饭店抵给了他。
附近人都知道郑林夫妻俩都好赌,输了欠债也在情理之中,所以大家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奇怪的。
而且在那之前,黄志恒确实隔三差五就跑来让郑林还钱。
当司警问起黄志恒的情况时,大家表示并不是很了解这个人,除了开业当天送过叉烧包给左邻右舍吃,之后基本没啥来往。
众人对他的评价是老实本分,沉默寡言,叉烧包的肉馅打得特别好,自从他接管八仙饭店后,叉烧包便成了店内主打美食。
另外,一个长期给八仙饭店供应食材的商贩给司警提供了一条重要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