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泰勒
金融反腐又来了,这次是原银监会的官员,而且早在2015年退休了。
原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主任刘张君接受审查调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河南省监察委员会消息: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主任刘张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河南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刘张君简历
刘张君,男,汉族,1955年3月生,河南开封人,在职博士研究生,1979年12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年12月至1994年2月,在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工作(其间:1983年9月至1985年7月在陕西财经学院学习);
1994年2月至2002年7月,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政策研究室、银行司、银行监管二司工作;
2002年7月至2003年9月,任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二司助理巡视员;
2003年9月至2005年9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二部助理巡视员(其间:2002年8月至2005年7月援疆任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党委委员、副州长,2005年5月任正局级);
2005年9月至2007年11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二部监管巡视员(其间:2004年12月至2007年11月任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
2007年11月至2010年7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负责人(其间:2006年3月至2009年6月在西南财经大学攻读金融专业博士);
2010年7月至2014年9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巡视员;
2015年5月,退休。
按照官方的简历,刘张君退休了八年仍被查。
刘张君最后一次公开报道是在2014年的4月21日,当天,原银监会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有关工作情况。
刘张君当时在会上表示,网络借贷涉嫌非法集资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搞资金池,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账户,产生资金池;二是未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的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投资房地产、股票、债券、期货等,或直接将非法募集的资金高利贷出赚取利差;三是庞氏骗局,发布虚假标的,为自己募集大量资金,甚至捐款潜逃。
刘张君当时指出,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一种新兴金融业态,在鼓励其创新发展的同时,有四点要非常明白,一是要明确P2P平台的中介性质;二是要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三是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今年4月4日,原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姜丽明被开除党籍,经查,姜丽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串供、伪造证据,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姜丽明在担任金融监管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期间,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利用监管权力和职务影响力大肆插手干预农金机构审批设立和经营管理,接受巨额利益输送;为逃避纪法惩处,处心积虑谋划离职,离职后继续利用原职务影响谋取私利,是“逃逸式辞职”和政商“旋转门”的典型。姜丽明的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银保监会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姜丽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经佳木斯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姜丽明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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