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马炫音传媒公司维权公告函
2023年4月23日,由丘某及其某某堡公司发出一份,违法的,在网上流传的,
针对我司及法人代表的律师函,现给予正面严肃的回应:
1、我司微信公号内容以及视频号,抖音号视频内容,是否涉及侵权问题,根据内容审查,全文内容并无任何诽谤,侵权用词指向丘某,某某堡公司名全程。文章中也无任何关于天天练琴的商标图出现在文章中,也无人的头像。另,琴童学琴,要天天练琴,在音乐艺术教育行业,属于语言沟通中,通识常用词,在大部分琴行机构,老师们和孩子及家长们,经常要说出来,宣传出去的用语。就比如,我们学乐器,要学乐理,把学乐理注册为商标,并不代表,老百姓就不可以用,属于通用词。另外,我司发布的,被对方投诉的几篇文章内容中,并没有任何字词,恶意倾向诋毁对方人名、企业主体名。而且自始至终肯定了学琴要多练琴,练琴要有效练琴。规劝,不要打着练琴的名义,做非法的事,因为咱们从事的是教育行业。
2、关于 天天练琴 商标,根据商标局查询显示,丘某申请的这个商标,是属于办公类目的商标,而我司的微信公号,微信视频号,抖音号视频里,并没有发布任何关于这个商标的图和大小形状一致的字。
3、关于丘某,某某堡公司的采取的恶意诽谤、敲诈勒索巨额赔偿的行为,我司保留追究其敲诈勒索罪的权力。
4、丘某及其某某堡公司,以及相关联的协同者,在没有任何证据及法院裁定结果的情况下,通过其控制的视频号、抖音号,以及所在行业各大群里发布律师函,属于侵权违法行为。其律师函只能向特定的人发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关于丘某个人以及其某某堡公司、关联的其他相关个人,所采取的恶意侵权、诽谤、起诉行为,我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鉴于丘某及其某某堡公司的抹黑行为,我司将向其所在的城市的本地市场和教育主管部门重点反馈以下材料:
1、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印发《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第8条,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三令五申要求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证照齐全”(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丘某,及其某某堡公司,涉嫌非法无证经营,无非学科校外培训办学资质。其法人在各种场合宣传的17家直营店,根据工商调查,根本没有17家,且也没有非学科类科目的办学资质。另外其个人是否有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能证书。【其他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目前证据全部已经在整理之中】
2、截至2023年4月24日,丘某,及其某某堡公司,涉嫌非法经营,无连锁加盟经营资质。根据国家《条例》规定,相关品牌必须要在商务部进行特许经营备案。目前连锁加盟实体店来说就必须持有“商业特许经营备案”资格证件。
加盟资质需要什么条件:
(一) 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
(二)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三)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具体法律规定如下:《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七条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一年。
目前,丘某虚假宣传,标榜拥有4000多家连锁加盟某某堡的单位,是否有国家颁发的“商业特许经营备案”资格证件。
如果没有许可,其标榜的4000多家会员,就是属于涉嫌,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违法收取会员费,涉嫌非法集资。此类行为属于集体犯罪,故而适用集体诈骗的规定。若经他人举报,公安机关审查,确定诈骗数额达到五十万元后,进行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截至2023年4月24日,丘某,及其某某堡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属于诈骗行为,其根本没有17家直营店,目前在业的只有4家是注册公司,且是非法经营,无任何办学资质。
4、截至2023年4月24日,丘某,及其某某堡公司,其宣扬的17家琴行直营店,拥有900多位学生,这么多学生集中在一起,小孩安全大于天,其直营店的消防是否过关。
关于丘某及其某某堡公司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还有很多,我司已协同律师收集重要的证据材料,将适时根据需要,提供给职能部门。如果抹黑行为不及时停止,我司将毫无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也请艺培行业从业人员认真看待吃瓜,请勿偏听偏信谣言。
实名维权单位:深圳市戎马炫音传媒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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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琴行外出或承接演出活动合同协议11.1琴行承接演出服务协议
23、琴行外出或承接演出活动合同协议11.2-附件1:演出设备清单
24、琴行外出或承接演出活动合同协议11.2-附件2:演出节目清单
25、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教育部-示范文本)
26、琴行乐器培训课程退费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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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琴行琴房临时租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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