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问答】
Q:华律师,您好,请问:已经离职12年的员工现在找公司开离职证明,我们公司可以给开吗?我们单位的员工档案原则上仅保留离职后2年,过期就销毁了。
A:第一,如果单位在员工离职时,已经开具了离职证明书,那么仅从法律层面,用人单位并无重新开具的法定义务。但是公司经核实并事先了解员工要求重新开具证明原因及动机,如果原因及动机合理,并且公司也愿意重新出具,建议按照该员工真实入职及离职时间准确开具,不要存在虚假信息的情况。
第二,如果单位怀疑员工的要求重新开具离职证明的动机或单位确实因超过两年销毁了已离职员工的信息等,单位也有理由可以拒绝重新离职离职证明。
第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管理提示】
员工离职时开具离职证明属于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单位未开具离职证明导致了劳动者再就业受到影响,员工有权主张单位赔偿损失。建议用人单位在交付员工离职证明时,保留好相应证明书已签收的材料,以便证实履行了法定义务。
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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