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当中,在招聘公告岗位清单上,一些岗位后面的备注栏中,经常可以看到备注“编制备案制”或者“员额制”。
为什么这些岗位要特别注明呢,这个有什么含义和利害关系呢?我们天这节课就详细给大家讲述“备案制编制”和普通事业编之间的区别。
那么在报考事业单位的时候,备案制编制岗位要不要选,有哪些弊端,在工资待遇,晋升,提拔,调动,交流,稳定性,档案归档材料等方面与普通事业编有哪些差别呢?
本文将重点讲述如下几点差别,后面将会举例详细说明,看完就全明白了。
1.备案编制无法办理调动手续,无法在事业单位之间流动
2.备案编制无法调任公务员,在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之间无法交流
3.干部身份存在细微差别,只能在本单位任职,无法按组织原则提拔
另外,后面会附真实审批编制的纳编表,编办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信息表,备案制编制事业单位增加人员备案通知单,这些内部资料是你们在其他任何地方都看不到的,将审批编制和备案编制在纳编材料上一对比,他们之间在政治上的待遇差别就一目了然了。
一、编制备案制和事业编制(审批制)的共同点
1.都是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2.都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管理;
3.都可以参加职称评聘,享受一样的竞聘上岗权力;
4.都纳入财政统筹,享受相同的工资待遇和社保福利;
二、备案制编制和审批编制(普通事业编)的基本区别
备案制编制定岗不定人,编制属于单位不属于个人,比如某某单位,编办整体给予单位50个编制名额,假如你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考了进去,那么单位就把其中的一个编制名额给你用,然后只需要在主管单位备案就行(比如人社局)。假如你离职了,单位就收回你的这个编制名额,然后可以把这个名额给其他人用。
如果是审批编制(普通事业编),假如你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考进某某单位,那么单位需要给你申报编制,从本单位,主管单位,人社局,编办等部门逐级审批同意后,编办给你纳编,这个编制属于你个人,假如日后你想调到其他事业单位,可以正常落编到下一个单位,编制可以在单位之间流动。假如你辞职,那么编办就要把属于你的编制收回并除名。
目前备案制编制用的最多的是高等院校和医院。
三、备案制编制形成的背景和目的
国家为了解决事业单位中事业编制缺乏活力和管理的灵活性而专门设置。像高等院校和医院需要大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人员。但是事业编制要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很大的制度性局限,每年的招录招考都是在统一的时间进行。但是医院和高等院校又是特别需要灵活掌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层次和时间,而且人员的需求刚性比较大,所以国家率先为医院和高等院校开设员额备案制,在编制数总量控制的前提下,让他们实行自主招聘。选择适合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备案制就是这样的情况下产生的,目的是激活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活力。
四、备案制编制的缺点和劣势
1.无法办理调动手续,无法在事业单位之间流动
定岗不定人,编制属于单位不属于个人。备案制人员一旦脱离了单位主体,那么备案的编制就会被单位收回,同时其原有的职称等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