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富川瑶族自治县多部门联合开展
未批先建违法建筑执法行动
依法拆除3处未批先建违法建筑
在开展拆除行动前
有关部门在查明事实后于2023年3月27日分别对3处违建当事人作出“限期七日内自行拆除你所建的违法建筑物”的行政处罚决定,但该3处违建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法定义务,拒不按行政决定执行。
在拆除现场
工作人员拉好安全警戒线,对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理搬迁,在确定各项措施准备完毕后,启用1台挖掘机、3台炮机、1台清运车进入现场进行拆违作业,分别对富阳镇茶树脚村未批先建建筑、富阳镇富麦路东面尊卓陶瓷店旁未批先建建筑、富阳镇富麦路东面伟昌铝材店旁未批先建建筑进行依法拆除。现场拆除违建面积达1500平方米。
最近打算要建房或翻新房屋的朋友
要引以为戒
了解好相关法律法规
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亏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
农村建房有“六不准”
向上滑动阅览相关法律法规
一、不准随意多层修建。新建或翻建房屋应申请并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可建设层数由各地规定,一般不允许建三层以上房屋。在农村建造或翻修超过三层以上的农房时,需要专业的施工团队建造,同时还需要向乡镇政府递交相关的申请,经过审批后才可以动工。
二、不准超面积标准建造。农村建房实行“一户一宅”原则,各地农房宅基地占地面积一般由地方土地管理法规作出规定。非法的“一户多宅”应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予以拆除,但若通过合法继承等方式获得的宅基地,是被允许的。
三、不准随意翻修农房。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农村翻修旧房、危房时,必须要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需要向村委会递交申请,审批通过并获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才可以动工。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翻修房屋,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规定,面临被拆除的危险。
四、不准建在规划区域外。《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五、不准擅自改变用途。宅基地设置的目的是保障农村村民居住需要,不允许“挂羊头卖狗肉”,比如在宅基地上建设规模化的工厂或建房出售。
六、不准未批先建。建房前,应申请批准使用宅基地,获得乡镇政府颁发的《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涉及林业、水利等部门的,还应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编 辑 | 蒋雯
审 核 | 王晓鲁
来源:富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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