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二轮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减少二轮车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宜春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警力3992余人次,查处各类二轮车交通违法行为11976余起。
01
聚焦销售企业源头,强化闭环管理质效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电动车市场秩序,持续推进电动车新强制标准的贯彻落实,有效遏制和排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宜春交警联合城建局、市监局对辖区二轮电动车销售企业开展联合检查。
02
集中开展从严整治,推动骑行规矩养成
整治行动中,执勤交警采取在重点路口固定岗位、重点路段流动巡逻相结合方式,加大对上路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的查纠整治力度,本着“逢违必纠、逢违必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对电动车、摩托车酒醉驾、涉牌涉证、闯红灯、超员载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未按规定车道行驶、违规加装遮阳伞(雨棚)、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灵活采取教育、提示、处罚等措施。
03
全媒体广泛宣传,强化文明守法意识
坚持宣传先行,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全方位、多元化、高频次开展宣传提示。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对多次闯红灯、违法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加装雨棚等违法人员和违法行为开展警示曝光。围绕“一盔一带”等主题,依托交通安全“七进”宣传,积极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来源:宜春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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