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一则标题为“关于鸿博股份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风险提示公告”截图在网络广泛传播,上述错误公告发布于华创证券投教基地公众号;②鸿博股份早盘低开跌1.97%,随后低开低走,盘中一度大跌7.97%,截至上午收盘,跌6.59%,成交25.54亿元。
财联社6月14日讯(记者 高艳云)6月13日,一则标题为“关于鸿博股份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风险提示公告”截图在网络广泛传播,上述错误公告发布于华创证券投教基地公众号,该公号认证主体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联社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华创证券,公司客服回复称,上述问题属于标题编辑错误,实际公告内容是对“鸿博股份”6月13日起列入深交所重点监控证券名单事项进行风险提示,而不是进入退市整理期,请以公司最新发布公告为准,很抱歉由此带来的困扰。
公司股价今日出现大幅下挫。6月14日早盘,继昨日收跌4.76%,鸿博股份早盘低开跌1.97%,随后低开低走,盘中一度大跌7.97%,截至上午收盘,跌6.59%,成交25.54亿元。本次大跌是否与乌龙公告有关尚不可知,但公司股价今年已大涨4.7倍。
又一粒“退市”乌龙球
上述错误公告标题与内容完全不一致,其内容显示为,“鸿博股份2023年6月13日起列入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点监控证券名单,交易所可对相关证券异常交易行为从严认定,从重采取自律监管措施。请投资者自觉遵守证券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合法合规交易!”
记者再次查询上述公号时,已不能找到上述错误信息的发布记录及内容。鸿博股份也确实并未发布任何与退市相关公告。
目前,华创证券投资者教育基地官网该内容的标题,已是“关于‘鸿博股份’交易风险提示的公告”。
截至6月14日上午收盘,鸿博股份昨日至今共计发布8则公告,主要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内容,并未涉及对上述不实消息的澄清。
“乌龙公告”的消息在鸿博股份股吧受到高度关注,阅读量高达7.5万,评论273条。
上述华创证券错误标题内容引起投资者较大关注,有投资者在股吧评论称“坚持向华创证券追责”,亦有投资者称,“严惩发虚假消息的个人及机构”。
近日,据证监会官网,2022-2023年全国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考核结果已经出炉,华创证券(实体)投教基地被考核评为优秀。
券商集体提示风险
今年已大涨数倍的鸿博股份,潜在的投资风险已被诸多券商所关注,并向投资者提示风险。
对“鸿博股份”交易风险提示的公告,昨日已出现在各家券商公号或相关平台,这其中包括中泰证券、首创证券、大通证券、开源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安信证券等。
银河证券称,“鸿博股份”在4月24日至6月7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鉴于该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换手率较高,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银河证券同时指出,为防范交易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交易所对该证券重点监控,对频繁大量参与该证券交易、存在异常交易行为的投资者从严监管。
作为AI大牛股,鸿博股份今年已有巨大涨幅,截至6月13日收盘,鸿博股份区间涨幅达465.9%。
曾有券商APP错把“天邦”当“正邦”
错把上市公司“终止上市”的乌龙公告,华创证券并非首家,5月份曾有一例券商APP将生猪养殖企业天邦食品“终止上市”。
4月29日,在天邦食品的F10栏目下,光大证券金阳光APP的页面信息称“公司(天邦食品)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5月4日开市起停牌”。
5月4日,天邦食品收报4.89元/股,下跌6.86%。
5月4日盘后,天邦食品发布澄清公告,称光大证券金阳光APP客户端在日前发布的天邦食品停复牌提示为不实信息,已在知晓该信息的第一时间与光大证券有关负责人对接处理其APP界面显示错误信息事项,光大证券金阳光APP界面已删除上述不实信息。
光大证券回应称,公司金阳光APP中的相关F10信息内容全部来自于第三方信息供应商,公司在知悉相关信息存在错误后,第一时间会同第三方信息供应商开展排查并确认,已即刻删除该错误信息。
从事实情况来看,光大证券金阳光APP错把“天邦”当“正邦”,当日发布停复牌提示公告的应是另一家生猪养殖企业正邦科技。
4月29日,正邦科技公告称,由于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该公司股票于年度报告披露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5月4日)停牌一天,自5日复牌之日起,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同时该公司股票衍生品“正邦转债”(转债代码:128114)于5月4日停牌及暂停转股一天,并于5日开市起复牌并恢复转股。
文字显示错误需重视
包括上述华创证券与光大证券的错误显示所反映的问题,一度被监管机构所重视。
2019年12月,证监会基金机构监管部下发《机构监管情况通报》,指出一家为某两家证券公司提供信息服务的Y公司,在复制粘贴公告时发生重大错误,导致券商APP系统将错误信息发送给近1000名相关客户。
该《通报》称,Y公司为某券商提供资讯信息外包的服务商,按照合同约定负责收集上市公司资讯后推送给该两家券商,供其推送相关客户。X上市公司发布公告,但Y公司在收集、复制相关信息时发生重大错误,导致Y公司推送给两家券商信息系统的信息与上市公司公告存在重大差异,但两家券商未及时发现错误,而是直接把错误资讯原样发送给相关客户,涉及人数近1000人。
监管机构称,资讯外包“包后不管”的问题需引起行业高度重视,上述案例反映部分券商在资讯服务外包后疏于管理,对外包服务商的资质疏于把关,对其推送的信息不加审核和管理,对潜在的信息错误风险缺乏预判。一旦信息服务商的服务发生错漏,往往未能对客户进行有效保护。
有市场人士称,券商是投资者获取信披等信息的重要渠道,券商应对相关信息的显示、编辑引起重视,投资者依据相关披露信息投资操作,一旦发生因错误资讯产生错误投资行为,后果不堪设想。
高艳云
FENG_YUN_CHA_LOU
资本市场报道中心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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