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中央电视台12套社会与法频道《法治深壹度》栏目聚焦海门法院开发区法庭吴晓华法官审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播放了《冒名顶替而来的工作受法律保护吗?》节目,深度报道冒名顶替入职后因发生交通事故而死亡后产生的纠纷审理始末,展现了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能动司法理念,因案制宜、因案施策,为企纾困、为民解忧。该节目在CCTV节目官网、《学习强国》同步刊出。
该案争议焦点在于年逾70岁且冒名顶替的王甲与速递公司之间劳动关系的认定。强调了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双方之间用工情形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应按劳动关系特殊情形处理。劳动者虽存在冒用他人名字的过错行为,欺骗公司,但不影响劳动者与公司建立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的客观事实。
近年来,开发区法庭始终坚持保障民生与服务企业两手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总结审判经验,打造劳动争议精品案例,促进案件裁判结果转化为社会主体自觉行动的准则,着力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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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门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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