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步长制药(603858.SH)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56号(以下简称“警示函一”)、《关于对赵涛、赵超、王宝才、蒲晓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57号(以下简称“警示函二”)。
据悉,警示函内容包括山东证监局确认公司存在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损失计提不准确、信息披露不及时的问题。山东证监局确认公司相关责任人员赵涛、赵超、王宝才对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损失计提不准确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40号)第三条、第五十八条,赵涛、赵超、蒲晓平对信息披露不及时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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