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以“民族资产解冻”名义向他人实施诈骗,7名老人上当受骗,被骗金额高达34万余元,最终两男子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法律代价。近日,藤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诈骗案件,被告人邱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熊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3月至2021年2月期间,被告人邱某利用虚设的“西南165战线工作委员会”发展成员参与“民族大业”,并向成员宣讲虚假的民族资产解冻政策,以民族资产解冻需要经费为由,多次向成员筹钱,骗取被害人黎某、宾某等人共计86900元。2021年3月份,被告人邱某认识从事“民族资产解冻”诈骗的被告人熊某,并向参与“民族大业”的成员谎称,通过熊某可以联系上其亲妈及守护民族资产“龙华会”的老人,然后以解冻民族资产或“龙华会”的老人需要伙食费为由,向参与“民族大业”的成员筹钱,至案发,骗取被害人韦某、黄某等人共计26008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邱某、熊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规定,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邱某诈骗数额346980元、被告人熊某诈骗数额26008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二被告人的诈骗数额属“数额巨大”,依法应在“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幅内处以刑罚。二被告人均有骗取他人财物的故意,在共同实施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中,是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二被告人是积极参与者,均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熊某庭审中自愿认罪、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二被告人诈骗对象部分是老年人,从重处罚。
综合案情,藤县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藤县人民法院
文 字 | 梁高华 罗 伟
图 片 | 网 络
编 辑 | 梁高华
审 核 | 高 云 祝裕旺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