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7月19日发布,如何理解?对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又意味着什么?其背后又有怎样的深层逻辑?浙商发展研究院、《浙商》杂志重磅推出“浙商潮评·十论”系列。
《意见》将民营经济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任务直接关联,与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直接关联,凸显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同时释放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长久之策,是党的大政方针、不会变也不能变的强烈信号。
读懂这个《意见》,需要抓住三个关键词:一是,发展壮大。“两个毫不动摇”是方针,发展壮大就是要把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导向落在实处。正如《意见》开头所言,民营经济是生力军、是重要基础、是重要力量。民营经济是与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同频同行的,不可或缺,只能发展,必须壮大,态度无比清晰。
二是,发展环境。民营经济发展遇到不少困难和问题,这也是导致预期不佳的重要原因,《意见》以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以问题为导向,抓住改善民营经济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等痛点难点,提出了具体对策,指向准确,比如在法治环境方面,除了再次强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外,《意见》还针对近年来民营企业内部腐败频发现象,提出构建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健全涉案财物追缴处置机制,加大惩处力度等。这是对依法平等保护产权原则的具体实践,直接回应了企业家关切。《意见》有利于改善民营经济发展预期,落地值得期待。
三是,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面临的问题既有外部的,也有自身的,《意见》在如何强化现代治理、合规经营、实现健康成长以及承担社会责任、发挥企业家精神上,也给出了方向,导向值得重视。政府侧,要彻底破除一切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观念束缚,彻底破除一切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做法和规定,彻底破除一切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障碍和政策制约,真正为民营经济加快高质量发展积极创造公平竞争的条件。企业侧,也要盯住市场、比照先进、强化内功,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在竞争中实现繁荣,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民营经济重要力量。
中国式现代化下,中国企业必须走出有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面向未来,作为生力军,民营经济尤需如此。从实现企业治理现代化来看,民营经济做大做强做优,既需要社会氛围给予支持,也需要企业用行动去破除民营企业的身份“弱势论”、破除家族企业富不过三代的“叹息论”、破除传统企业没有未来的“悲观论”,顺时应势,加快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从民营企业、家族企业、传统企业转变为现代企业、公众企业、社会企业、跨国企业的关键蜕变,永葆基业长青,用实践诠释好何为高质量发展。
来源:浙商杂志官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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