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悦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甘肃省榆中县城的边缘处,建起了一个“市民公园”项目(包括市民公园、场馆建设和新建道路),总投资9.52亿元。
市民公园占地200多亩,尽管已经投入使用3年,但由于地处县城边缘、距离老城区三四公里,“除了傍晚时分,大多数时候都是空荡荡的”。公园正中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的城市展览馆看上去宏伟壮观,却因消防验收未通过不开放。
当地官员表示,“是按照适度超前的理念来进行设计的”。适度超前有合理性,不过,需要追问的是:这样的程度是“适度”还是“过度”?
榆中县2019年退出贫困县行列,2023年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估计6.7亿元,估计需偿还各类债务超过12亿元,在本身收不抵支的情况下,背负20年债务建设上马大项目,真的算是“适度”吗?
诸多先例证明,过度超前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与巨额债务等问题如影随形。这也提醒有关部门,要始终对过度超前建设保持高度警惕。
南方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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