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光天化日之下,一个大活人在宾馆房间内离奇失踪,警方找遍每个角落,都没有她的身影,监控显示,她自从进入到房间后,就再也没有离开过,难道一个大活人还能“人间蒸发”了吗?
在她进入的这个“8607号客房”里,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后来警方又是否找到了这个离奇消失的女人?她又遇到了什么事情呢?
接下来的内容,让我们来一探究竟!
时间:e二零一二年4月8日
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这一天,南昌警方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称一个名叫李秋梅的女人失踪了。
李秋梅的老家并不在南昌,她是多年前在老家离异后,独自来到了南昌打拼,经过了几年的折腾,李秋梅在南昌开着一家生意红火的服装店,手里还有着一个对外出租的门市房,日子可谓是过得风生水起。
报案人是李秋梅的家属,因为李秋梅的女儿留在了老家,所以每天晚上李秋梅关店后回了家,她都会和女儿打电话,结果这一天家里人却联系不上李秋梅了。
通过调查,李秋梅是在4月7日这一天的中午11点多,她不知道什么原因,快步离开了自己的服装店,或许是李秋梅只是短暂出去一下,因为她的店门没有上锁,屋内的灯也没有关闭。
可是李秋梅离开后,却再也没有回来,一直到家里人联系不上她,才会在第二天一早拨打了报警电话。
南昌警方接警的时候,距离李秋梅失踪,还不到24个小时,当时警方认为,李秋梅或许是遇到了一些事情,让她外面被耽搁住了,但这里却有一个解释不通的地方,为何李秋梅从服装店离开后,她的电话就再也打不通了呢?
难道说李秋梅离开后,她遭遇了某种意外吗?南昌警方马上对李秋梅失踪一案展开了调查,因为李秋梅所在的,是一条很繁华的商业街,所以当地的监控是无死角的,警方也是通过监控录像,发现李秋梅在离开后,去了一家距离不远的酒店。
随后警方调去了酒店的监控录像,发现李秋梅来到了酒店大堂后,她先是和一个看起来非常年轻的女子,站着进行了一番交流后,她便跟着这个女人乘坐电梯,来到了酒店的8607号客房,在那之后,李秋梅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这也是李秋梅失踪一案中,最离奇的一个地方。因为在李秋梅进入到了酒店的8607号房间后,和李秋梅一起的女人,曾经进出过房间几次,一直到晚上8点左右,这个女人再次出现在了酒店走廊的监控画面中,在她身边,竟然还有一个年轻男人。
当时这两个人拖着行李箱,背着包离开了8607号房间,看起来非常淡定,而在他们退房之后,酒店保洁也进入到了房间内进行清扫,从酒店保洁的反应来看,他们也并未在8607号房间里发现任何的异常。
这也是最解释不通的地方,监控明明拍到了李秋梅进入到了这个房间里,但她却没有再离开过,难道一个大活人会凭空消失,又或者是李秋梅掌握了什么“隐身大法”?
好端端的一个大活人,她为何会在8607号房间里离奇蒸发呢?意识到不对劲的警方,其实已经有了猜测,李秋梅极有可能遇害了,而8607号房间就可能是第一案发现场。
于是警方马上来到了8607号房间,并且在房间内进行仔细勘查,结果在房间的墙纸上,发现了一些极其不明显的血迹,然后通过DNA对比,确认这些血迹是属于李秋梅的。
但李秋梅在8607号房间里遇害,她的尸体又在哪里呢?通过查看监控,警方发现和李秋梅在一起的女子,曾经在离开房间的时候,手里提着一个行李箱,但这个行李箱却并不大,是无法完整将李秋梅的尸体装入其中的。
不过,考虑到这名女子曾经多次进出在8607号房间,而且每一次离开和回去的时候,她的手里都拎着东西,这也意味着,李秋梅极有可能是被分尸后,然后由这名女子将她的尸体带出去,进行了多次抛尸。
可是李秋梅的尸体又在哪呢?警方一边寻找李秋梅尸体的下落,一边调查8607号房间的登记信息,很快警方就发现,登记入住这间客房的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叫“李小四”。
警方马上对“李小四”展开调查,并且在李小四家楼下,将他给抓获归案。不过警方第一眼看到李小四,就发现不对劲。
因为在监控画面里,跟着神秘女人一起处理李秋梅尸体的人,是一个身材魁梧,身高大约在1.7米左右的矮胖男人,但李小四却长得很瘦,他的个子也要更高。
李小四一看警方逮捕自己,他也是一头雾水,不停地喊着“冤枉”,李小四表示,自己没有去过那家酒店,也没有去过8607号房间,至于为何他的身份证用来办理了入住登记,李小四突然想到了这样一件事。
原来在前段时间,李小四通过网聊,认识了一个叫黄雯雯的姑娘,这个黄雯雯在南昌的一所职校读书,李小四本身就有着“花花肠子”,于是他就约黄雯雯线下见面,结果没想到黄雯雯还真的答应了,两个人一起吃了顿饭后,黄雯雯突然管李小四借身份证,说自己还未成年,没有办法开房。
李小四还以为黄雯雯开房是为了和自己约会,他便高兴地将身份证交给了黄雯雯,结果没想到黄雯雯拿走了他的身份证后,却一直没有联系过他,自己的身份证在黄雯雯手里,李小四也担心会出什么事,所以他和警方说,原本他也打算找到黄雯雯,要回自己的身份证,结果没想到,还没等他去找黄雯雯,警方就找上了门。
那么这个借走李小四身份证的黄雯雯,究竟是不是和李秋梅一起进入到酒店8607号房间的神秘女人呢?
警方将监控拍到的黄雯雯照片给李小四辨认,李小四一眼就认出,画面中的女人正是黄雯雯,这下子找到了带着李秋梅去8607号房间的神秘女人,但新的问题也随之出现了,黄雯雯才16岁,她为何要杀害李秋梅呢?
通过调查,警方得知黄雯雯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她属于“爹不疼娘不爱”,因此小小年纪的黄雯雯变成了一个不良少女,每天不是泡网吧,就是跟着一群“社会人”混日子。
可以说,从黄雯雯的社会关系中,压根就和李秋梅没有任何的交集,这也是本案解释不通的地方,黄雯雯杀害李秋梅,究竟是图什么呢?
当然了,在监控画面中,跟着黄雯雯一起的,还有一个青年男人,相较于身形瘦弱的黄雯雯而言,警方推测,真正杀害李秋梅的人,极有可能是这个青年男人,黄雯雯有可能是受到对方胁迫,或者是出于某种原因,将李秋梅约到了8607号房间。
那么这个青年男人又是谁呢?在调查黄雯雯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有黄雯雯的朋友认出了这个和黄雯雯一起的青年男人,他的名字叫孔磊,是黄雯雯的男朋友。
警方随机对这个孔磊展开调查,结果发现孔磊老家在江西上饶,他比黄雯雯大10岁,而且孔磊还是一个有家室的男人。
那么黄雯雯和孔磊为何会搅和在一起?他们又为何杀害李秋梅呢?警方将黄雯雯和孔磊都抓捕归案,或许是为了保护男朋友,黄雯雯竟然拒绝回答任何的问题,而孔磊则不同,他马上承认了自己杀害李秋梅的犯罪事实,并且说出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杀人动机。
说起来孔磊和黄雯雯出身在一个贫寒家庭不同,孔磊可是一个“富二代”,他的父母在江西多地都有生意,所以孔磊即使没有什么本事,父母也不给他任何的压力,包括孔磊结婚的婚房,价值数百万,父母也是为他全款付清。
显而易见,孔磊是不缺钱的,但孔磊杀害李秋梅,却是因为钱,或者准确点来说,是因为经济纠纷,而且涉及的金额还不多,只有2万块钱。
那么孔磊为何要因为2万块钱杀人呢?原来在两年前,孔磊在家闲着没事干,他便来到了南昌租了一家门店,售卖一些和动漫有关的周边商品。
当时孔磊租用门店的房东就是李秋梅。孔磊开店之后,他的生意并不好,孔磊原本也是想着开个店有个营生,只要不赔钱就行,结果没想到孔磊的生意却很差,每次月底一算账,他都要搭进去不少钱。
孔磊原本就因为开这家店赔了几十万恼火,但开店后不久,李秋梅却经常和孔磊说,自己想要涨房租,因为李秋梅当初将门店租给孔磊的时候,她给的价格的确是要低于周边门市的价格,但后来李秋梅发现,周围其它门店的房租要高出一大截,于是她就想要变卦,想着让孔磊多掏一些钱。
李秋梅知道孔磊不差钱,于是她也“狮子大开口”,因为孔磊不会在意这些,但没想到孔磊却是一个挺小心眼,而且也挺抠搜的人,原本孔磊因为赔钱的事情,虽然父母没有说什么,但他自己却觉得很失败,于是他一听李秋梅要涨房租,他便有了将门店转让,自己不干了的打算。
因为孔磊的房租没有到期,所以他在转让的时候,收了对方2万块钱的转让费,结果就是因为这2万块钱的转让费,让他和李秋梅都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李秋梅一看孔磊将门店转让了出去,她便以孔磊转让门店没有经过自己同意为由,说什么也不让孔磊转让门店,要求孔磊继续租。
但孔磊已经不想干了,他便和李秋梅协商,很快孔磊就明白了,李秋梅是想要那2万块钱的转让费,于是孔磊为了早日脱手,他就将本应该属于他的转让费,给了李秋梅。
拿了这2万块钱后,李秋梅也不再阻拦孔磊了,于是孔磊离开了南昌,就返回了上饶老家,就这样一转眼过了一年多,在这期间,孔磊在上饶老家还和自己相恋7年的女朋友修成正果,两个人携手步入了婚姻殿堂。
结果没想到闲着没事干的孔磊,竟然在网上认识了黄雯雯,当时黄雯雯一看孔磊条件不错,她明知道孔磊已经结婚了,她还是主动要和孔磊在一起,就这样,孔磊就背着妻子和黄雯雯搞外遇。
因为黄雯雯在南昌,所以孔磊便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找借口来南昌一次,结果没想到前些天他来南昌的时候,恰好路过李秋梅的服装店,他看到李秋梅站在店门口,和几个人谈笑风生地聊天,孔磊就气不打一处来。
他一想到李秋梅诓走了自己的2万块钱,他就想要报复李秋梅,因为他见不得李秋梅过得好,于是孔磊发现,当初自己租用的门店,现在又对外出租的时候,他便让黄雯雯给李秋梅打去了电话,称自己要租门店,然后约着黄雯雯来到了酒店见面。
李秋梅去了酒店之后,她原本是站在大堂和黄雯雯聊天,当两个人达成了合作协议后,黄雯雯说自己的钱放在房间里,她希望李秋梅跟着她上楼去取租房子的定金,于是李秋梅没有怀疑,她就跟着黄雯雯上了楼。
结果没想到刚进入到房间内,就被躲在一旁的孔磊给勒住了,让她完全说不出来话,也无法挣扎,黄雯雯看到这一幕她也有些害怕,但她为了心爱的男朋友,却还是帮着孔磊一起杀害了李秋梅,然后先后多次外出又返回,带着分尸工具,以及行李箱等。
最终孔磊因为故意杀人罪,他被依法判了死刑,而黄雯雯一个是未成年,另一个是从犯,所以她被判了7年的有期徒刑,算下来黄雯雯几年前就已经出狱了。
好了朋友们,今天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大家对此案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区留言,咱们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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