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段时间,一段视频在网上流传。一深圳男子拿着一个复合弓弩,手里还拿着几支箭,当别人要靠近他的时候,他就用箭指着别人说,不要碰我。
然后该男子指着自己说,“对,是我干的,我承认,满意了吗?”还让别人拍他的脸。
他在那个时候,真的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合适,反正一个意思。我承认是我干的,但是我不觉得我错了,就这么简单。
众人看到这个男子的态度,就分成了两派,有人就觉得他敢作敢当,做了事情敢承认是自己做的,就这一点而言,就比很多做了事情不敢承认的人要好。
还有的人觉得,这男子的行为也太极端了,居然用复合弓弩去射杀小区的猫,行为确实不可以接受,要对他严惩。
在昨晚深夜被曝出,男子就是住在那个小区里面的。他的父亲已经道歉了,说出了男子射杀猫的原因,那是因为他外公在前段时间被猫咪抓伤过,为了取悦他外公,才干出来这样荒唐的事情,那个复合弓弩已经上交到派出所了。
射杀流浪猫,就只道歉,上交工具就可以了吗?这样相当于什么处罚都没有,这样为未免太纵容这种射杀行为了。
现在虽然说没有明确规定射杀流浪动物有什么过错,但是也不能那么随便就放过他呀,该罚款就罚款,该教育还是要教育的。
除此之外,他做错的事情,凭什么他的父亲出来道歉,不是应该他自己亲自公开道歉吗?他父亲出来道歉,这算怎么回事?自己做了错事就应该自己出来道歉,别人出来道歉,就算是亲人出来道歉,也是让人不可以接受的。
自己做了错事,让亲属出来承担,这也是奇哉怪也。这还可以转移责任的吗?他是没面子出来道歉,还是不肯出来道歉呢?
同样都是生命,怎么就不可以好好善待这些小生命呢?每个物种之间都有好和不好的个体,难道因为个别动物不好,就把所有该种类的动物都清除掉吗?那肯定是不可以的。
看那个男子的年纪应该只有二十来岁,怎么就能做出如此极端的事情呢?还有像他手里那的那把复合弓弩,就不应该让私人购买,只应该存在于一些射击场所,毕竟这种东西杀伤力太强了,落到他这样的人手里,那就是一种犯罪的工具。这次是射猫,下一次呢,又可能是射什么呢。还是要禁止这样的东西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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