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冈是世界上最小的国家,也是天主教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它的领土只有0.44平方公里,人口只有800多人,军队只有200多人。然而,它却拥有13亿信徒,遍布全球各地。梵蒂冈是如何用这样微不足道的军事力量,控制这么庞大的群体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从历史和现状两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了解梵蒂冈的历史沿革,以及它与中国的关系。其次,我们要探讨梵蒂冈的政治体制,以及它对中国天主教徒的影响。
梵蒂冈的历史沿革
梵蒂冈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公元4世纪,当时罗马皇帝君士坦丁在罗马城西北角耶稣门徒圣伯多禄殉难处建立了君士坦丁大教堂。到了15至16世纪,君士坦丁大教堂被改建成如今的圣伯多禄大殿,成为天主教会举行重大仪式的场所。
公元756年,法兰克王国国王丕平把罗马城及其周围区域送给教宗(教会史上称为“丕平献土”),后来就以此成立了政教合一的“教宗国”,范围广及意大利半岛中部的大部分地区。
19世纪,欧洲的民族主义兴起,意大利的民族统一运动使圣座于意大利的领土愈来愈少,半岛北方的撒丁王国成为意大利统一运动的领导者之后,更主导成立了意大利王国。身为教宗国首府的罗马城面临统一在即,法兰西第二帝国皇帝拿破仑三世以身为“教会的保护者”的名义出兵保护罗马城。1870年普法战争爆发,拿破仑三世把驻在罗马的军队调回本国,使得意大利王国的军队得以顺利开进罗马城,意大利的统一正式完成,而教宗被迫退居罗马城西北角的梵蒂冈宫中;之后历代教宗自称为“梵蒂冈之囚”,不但敌视意大利王国,甚至不准信徒参与意大利王国的公职。
为解决意大利与圣座间的政治问题,意大利首相墨索里尼与教宗庇护十一世在1929年2月11日签订《拉特朗条约》,意大利承认圣座为主权国家,其主权属教宗,其领土位于梵蒂冈城,称为梵蒂冈城国,为中立国,其国土神圣不可侵犯。此条约正式解决了圣座与意大利政府间多年的纠纷。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梵蒂冈仍按照《拉特朗条约》保持中立,当时的教宗为庇护十二世。战后,梵蒂冈与多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但也遭到了共产主义国家的敌视和打压。在冷战的大背景下,罗马教廷认为,认同无神论的共产党是其最大的思想敌人。1948年,在意大利议会大选时,因意大利共产党可能获胜,教宗庇护十二世公开号召有投票权的天主教徒在选举中击败共产党,选举拥护教会法和教会权利的候选人;天主教徒若不参加选举,便犯良心重罪。1949年7月1日,罗马教廷圣职部向意大利天主教徒发出三条反共敕令:“天主教徒不得参加共产党;天主教徒不得宣传和阅读支持共产主义理论的书刊;如违反以上两点,即不能接受圣事。”
梵蒂冈与中国的关系
梵蒂冈与中国的关系起源于明朝中叶耶稣会派遣传教士来华开始。当时的传教士如利玛窦、白晋等,不仅传播了基督教信仰,也介绍了西方科学、文化和技术。他们尊重中国的传统和礼仪,与中国的士大夫建立了友好的交流。然而,他们也遭到了其他宗派传教士和清朝政府的反对和迫害。清朝皇帝多次颁布禁教令,驱逐或杀害传教士和信徒。直到1844年《中英南京条约》签订后,中国才被迫开放传教自由。
1846年,罗马教廷任命法国籍的格拉斯枢机为首任中国代牧(相当于全国总主教),并将中国划分为六个代牧区。此后,罗马教廷逐渐扩大了对中国天主教会的控制力度,并在一系列问题上与清朝政府发生了冲突。例如,在1856年《中法黄埔条约》中规定了“法国享有保护在华天主教徒之权”,使得法国在华势力增强,并干涉中国内政。又如,在1862年《中法天津条约》中规定了“凡属天主堂院及其附属物业均归还原主”,使得许多原属佛道寺院或民间土地被强占为天主堂院。这些条约引起了中国人民的强烈不满和反抗。
民党政府对梵蒂冈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开始主张废除不平等条约,恢复中国对天主教会的主权。在1930年代,国民党政府与梵蒂冈展开了一系列的谈判,试图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中国天主教会的本地化,即由中国人担任主教和神父,而不是外国人;二是中国天主教徒的爱国主义,即要求他们效忠中华民国政府,而不是罗马教廷;三是中国天主教会的自主性,即要求罗马教廷尊重中国的法律和习俗,而不是干涉中国的内政。
然而,这些谈判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因为双方在根本利益上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梵蒂冈坚持认为,天主教会是一个普世的、统一的、属于教宗的组织,不能接受任何国家或政府的干预或分裂。梵蒂冈也不愿意放弃在中国的特权和影响力,认为这是其在亚洲和世界上的重要基地。梵蒂冈还担心,如果让步于中国,会引起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效仿,导致天主教会的威信和权威受到损害。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梵蒂冈与中华民国断绝了外交关系,并与台湾保持了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则视梵蒂冈为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代理人,认为其在中国进行了反动和分裂的活动。1951年9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表声明,宣布驱逐梵蒂冈驻华代表,并没收其财产。1954年8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召开全国天主教代表大会,并成立了中国天主教爱国会。1957年7月15日,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发表《关于建立中国天主教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宣言》,宣布与罗马教廷断绝一切关系,并自行选举和祝圣主教。
这些举措遭到了梵蒂冈的强烈反对和谴责。梵蒂冈认为,中国天主教爱国会是一个非法和分裂的组织,其选举和祝圣的主教是无效和非法的。梵蒂冈还对参与这些活动的神职人员和信徒施以惩罚和处分。例如,在1958年1月16日,《罗马观察报》发表了教宗庇护十二世签署的《关于在中国选举和祝圣非法主教之罪行》通谕,宣布任何未经罗马教廷批准而选举或祝圣非法主教者都犯了大逆罪,并被自动逐出教会。
由此可见,梵蒂冈与中国之间存在着深刻的历史纠葛和政治分歧,这些都影响了梵蒂冈对中国天主教徒的控制力度。那么,梵蒂冈是如何用200多人的军队,控制13亿人呢?我们接下来将从梵蒂冈的政治体制,以及它对中国天主教徒的影响来分析。
梵蒂冈是如何用200多人的军队,控制13亿人呢?我们接下来将从梵蒂冈的政治体制,以及它对中国天主教徒的影响来分析。
梵蒂冈的政治体制是一种独特的选举君主制,也可以称为教会制或神权制。教宗是梵蒂冈的元首,也是天主教会的最高领袖和教义权威。教宗由80岁以下的枢机主教在西斯廷小堂内举行的教宗选举秘密会议上选举产生,任期可达终身,可以自由请辞。教宗选举的过程和规则由教宗本人制定,并在《教宗选举宪章》中规定。
教宗拥有梵蒂冈的最高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力,可以任命和罢免各级官员,颁布法律和法令,解释和修改教会法和梵蒂冈城国基本法。教宗还拥有最高神职权力,可以任命和罢免主教、枢机、神父等神职人员,授予或剥夺神圣职分,制定和修改教义和礼仪。
教宗的行政机构是罗马教廷,由多个部门、委员会、机构和办公室组成,负责处理梵蒂冈内部和外部的各种事务。罗马教廷的首长是国务卿枢机,他是教宗的首席助理和代理人,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并指导梵蒂冈的外交政策。
教宗的立法机构是宗座梵蒂冈城国委员会,由7名枢机组成,由教宗任命。该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改梵蒂冈城国基本法和其他法律规章,以及监督梵蒂冈城国政府的运作。
教宗的司法机构是最高法院,由院长和三名法官组成,由教宗任命。该法院负责审理涉及梵蒂冈城国公民或居民的民事或刑事案件,以及涉及罗马教廷或圣座机构的行政诉讼。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梵蒂冈的政治体制是以教宗为中心的集权制度,没有实行三权分立或民主选举。这种体制反映了天主教会的信仰原则,即认为教宗是上帝在地上的代表,拥有圣伯多禄(耶稣门徒之首)所传承下来的最高权柄(称为圣统制),并享有不可错误(无误性)的特权。这种体制也适应了梵蒂冈作为一个微型国家和一个普世性组织的双重性质,使其能够有效地管理自己的内部事务,并对全球天主教徒施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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