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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菏泽市第二实验小学
2、牡丹区二十一中教育集团文苑学校小学部
3、牡丹区西安路小学(菏泽市第二实验小学东校区)
4、牡丹区第一小学
5、牡丹区花乡小学
6、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
7、牡丹区太原路小学
8、牡丹区东关小学
9、牡丹区实验小学
10、牡丹区第五小学
11、牡丹区中华西路小学
12、牡丹区点将台路小学
13、牡丹区长城学校
14、牡丹区花都小学
15、牡丹区第八小学
16、牡丹区西苑小学
17、牡丹区第四小学
18、牡丹区南关小学
19、牡丹区解放北路小学
20、牡丹区重庆路小学
21、牡丹区青年路小学
22、牡丹区第二小学校本部
01
菏泽市第二实验小学
2023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省、市教育主管部门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牡丹区教体局《2023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3﹞1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及招生对象
(一)招生范围
区域1:东至西安路,西至西大堤,南至东方红大街,北至华西路。
区域2:东至西环城河,西至西安路,南至东方红大街,北至八一路。
区域3:东至西安路,西至西大堤,南至曹州路,北至东方红大街。
其中,区域2和区域3内的适龄儿童可以双向选择:在平台上可以选择“牡丹区文苑学校(菏泽市第二实验小学南校区)”,也可以选择校本部。选择南校区的,详见《牡丹区文苑学校(菏泽市第二实验小学南校区)2023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二)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8:00--8月17日24:00
审核时间:2023年8月16日--8月18日
录取时间:2023年8月19日--8月20日
查询时间:2023年8月19日--8月20日
请严格按各小区规定报名时间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平台将自动关闭。
三、招生办法
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一网通办”。适龄儿童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服务”专区进入招生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可以拨打学校咨询电话或到学校门口咨询我校指导老师。(具体手机端操作流程请查看“菏泽市第二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
四、入学条件
各类适龄儿童通过平台报名时,大数据未校验通过的,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一)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二)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三)仅有学区内户籍。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时间为入学依据,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四)优抚对象子女。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如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非成套住宅和共有房产均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五.具体上传材料要求
(一)户籍信息
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含孩子姓名)、户主页、儿童页、父母页。凭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与直接监护人关系的,需上传结婚证或儿童出生证明等能证明直接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二)房产信息(按以下相对应类型上传)
1.直接监护人房产(产权完全属于儿童直接监护人)
(1)不动产证(房产证)
学区范围内日常生活居住的成套住宅,需上传证件:房产证件原件(产权人、房产证号、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清晰)。
(2)拆迁安置协议
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的,需上传证件:拆迁安置协议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3)购房合同
已网签购房合同且实际入住,需上传证件: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近三个月的物业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佐证材料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2.祖辈房产
儿童直接监护人无房产、和祖辈一起居住、凭祖辈房产报名的,需上传证件:(1)房产证件原件。(2)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3)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三)监护人信息
需上传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面、反面(图像、文字清晰)。
六、相关说明
1.网上申报必须确保所填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平台将通过大数据校验、学校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
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失信等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牢记用户名和密码。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请务必于8月17日24:00前完成网上报名。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关注手机短信,并根据短信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4.入学通知书领取时间:请及时关注“菏泽市第二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也可以直接扫码“招生一码通”查看招生相关信息。
上班时间: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8:30
咨询电话:0530—5698396 15806771619 15865158006
菏泽市第二实验小学
2023年8月15日
附件1:
02
牡丹区二十一中教育集团文苑学校
(菏泽市第二实验小学南校区)
2023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省、市教育主管部门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牡丹区教体局《2023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3﹞1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及招生对象
(一)招生范围
区域1:东至西安路,西至规划黄巢路,南至金沙江路,北至曹州路。
区域2:东至西环城河,西至西安路,南至东方红大街,北至八一路。
区域3:东至西环城河,西至西大堤,南至曹州路,北至东方红大街。
(二)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8月17日
审核时间:2023年8月16日--8月18日
录取时间:2023年8月19日--8月20日
查询时间:2023年8月19日--8月20日
具体报名时间安排:
请在8月17日24:00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平台将自动关闭。
三、招生办法
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一网通办”。适龄儿童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服务”专区进入招生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可以拨打牡丹区第二十一中学教育集团文苑学校咨询电话或到文苑学校门口家长接待室咨询我校指导老师。(具体手机端操作流程请查看“牡丹区第二十一中学教育集团文苑学校”微信公众号)。
四、入学条件
各类适龄儿童通过平台报名时,大数据未校验通过的,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一)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二)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三)仅有学区内户籍: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时间为入学依据,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四)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3年8月31日)。
(五)优抚对象子女: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如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非成套住宅和共有房产均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五、具体上传材料要求
(一)户籍信息
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含孩子姓名)、户主页、儿童页、父母页。凭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与直接监护人关系的,需上传结婚证或儿童出生证明等能证明直接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二)房产信息(按以下相对应类型上传)
1.直接监护人房产(产权完全属于儿童直接监护人)
(1)不动产证(房产证)
学区范围内日常生活居住的成套住宅,需上传证件:房产证件原件(产权人、房产证号、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清晰)。
(2)拆迁安置协议
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的,需上传证件:拆迁安置协议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3)购房合同
已网签购房合同且实际入住,需上传证件: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近三个月的物业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佐证材料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2.祖辈房产
儿童直接监护人无房产、和祖辈一起居住、凭祖辈房产报名的,需上传证件:
(1)房产证件原件
(2)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
(3)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三)监护人信息
需上传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面、反面(图像、文字清晰)。
六、相关说明
1.网上申报必须确保所填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平台将通过大数据校验、学校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失信等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牢记用户名和密码。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请务必于8月17日24:00前完成网上报名。
3. 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关注手机短信,并根据短信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4. 入学通知书领取时间:请及时关注下方“牡丹区文苑学校”微信公众号。也可以直接扫码“招生一码通”查看招生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
0530—5708298
上班时间:
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8:30
牡丹区文苑学校
招生一码通
牡丹区二十一中教育集团文苑学校
2023年8月15日
03
菏泽市牡丹区西安路小学
(菏泽市第二实验小学东校区)
2023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省、市教育主管部门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牡丹区教体局《2023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3〕1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1、招生范围
东至广福街,西至西安路,南至华西路,北至康庄路。
2、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3、招生时间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6日——8月17日
审核时间:
2023年8月16日——8月18日
录取时间:
2023年8月19日——8月20日
查询时间:
2023年8月19日——8月20日
平台开放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8:00,请在8月18日24:00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平台将自动关闭。
4、招生方法
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一网通办”。适龄儿童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服务”专区进入招生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可以拨打学校咨询电话或到学校门口咨询我校指导老师。(具体手机端操作流程请查看“菏泽市牡丹区西安路小学”微信公众号)
5、入学条件
各类适龄儿童通过平台报名时,大数据未校验通过的,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一)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二)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三)仅有学区内户籍。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时间为入学依据,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四)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3年8月31日)。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如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非成套住宅和共有房产均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具体上传材料要求
(上传材料时注意图片正向,不要倾斜或倒置)
(一)户籍信息
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含孩子姓名)、户主页、儿童页、父母页。凭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与直接监护人关系的,需上传结婚证或儿童出生证明等能证明直接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二)房产信息(按以下相对应类型上传)
1.直接监护人房产(产权完全属于儿童直接监护人)
(1)不动产证(房产证)
学区范围内日常生活居住的成套住宅,需上传证件:房产证件原件(产权人、房产证号、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清晰)。
(2)拆迁安置协议
学区内的拆迁户,需上传证件:拆迁安置协议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3)购房合同
已网签购房合同且实际入住,需上传证件: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近三个月的物业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佐证材料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2.祖辈房产
儿童直接监护人无房产、和祖辈一起居住、凭祖辈房产报名的,需上传证件:(1)房产证件原件。(2)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3)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三)监护人信息
需上传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面、反面(图像、文字清晰)。
相关说明
1.网上申报必须确保所填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平台将通过大数据校验、学校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失信等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牢记用户名和密码。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关注手机短信,并根据短信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4.招生期间,请保证至少一位家长在家,以便配合我校教师入户调查。
5.入学通知书领取时间:请及时关注“菏泽市牡丹区西安路小学”微信公众号。
对于网上报名存在困难的家长,学校将竭诚为您提供咨询和服务。
咨询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2:30—6:30
咨询电话:
0530—5030158
04
2023年菏泽市牡丹区第一小学
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菏教基函〔2023〕23号)、《2023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将菏泽市牡丹区第一小学2023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学区范围:解放街以东;青年路以西;中华路以北;东方红大街以南。
二、年龄要求: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菏泽市牡丹区第一小学学区内居民子女。
三、招生时间
2023年8月15日—22日。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8月15日,发布招生公告。
2.网上报名时间:8月16日—8月20日;
线下报名时间:8月21日—8月22日;
3.学校审核时间:8月16日—8月22日。
4.录取查询时间:8月23日。
领录取通知书时间:8月24日下午。(具体安排,请关注学校公众号)。
5.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到时间8月30日上午。(8月29日关注公众号,了解报到和入学仪式流程。)
四、招生办法
根据菏泽市、牡丹区教体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要求,我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除特殊情况之外全部实现“一网通办”。
1. 报名。适龄儿童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记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招生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来学校直接报名。
具体操作方法请查看“牡丹区第一小学”公众号内的《牡丹区义务教育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小学)。
2.审核。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大数据校验通过的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大数据未校验通过的,需要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学校会根据审核标准注明需要上传的材料名称)。
3.录取。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入学依据上传要求
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学区内户籍。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城区学校入学须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3.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3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教育局、菏泽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菏泽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六、注意事项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学校通过大数据或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修改后务必及时提交。
特别申明:凡提供虚假证件、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七、咨询电话
毕老师:15953035877
李老师:13668609867
杨老师:13954062756
菏泽市牡丹区第一小学
2023年8月15日
05
2023年牡丹区花乡小学
招生转学公告
根据《2023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3〕14号)文件精神,本着“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现将牡丹区花乡小学2023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东至赵王河,西至人民路,南至长城路,北至泰山路。含洪福社区、桂陵社区、梅园社区(人民路以东)。
二、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牡丹区花乡小学学区内居民子女。
三、招生及转学时间:
2023年8月16--22日。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8月16日-8月20日
审核时间:8月16日-8月20日
录取查询时间:8月21日
领录取通知书时间:8月22日
转学时间:8月16日-8月20日,监护人可持转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校报名。
四、招生办法:
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一网通办”。
1.报名。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招生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于21、22日到校报名。
2.审核。通过平台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3.录取。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入学依据上传要求:
各类适龄儿童少年通过平台报名时,大数据不能比对的,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应材料:(户籍信息中,凭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和直接监护人关系的,还需同时上传能证明直接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证明等。)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学区内户籍。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城区学校入学须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城区老居民户口,监护人与儿童户籍均应在学区内。因租房迁入户口不作为入学依据。)
3.仅有学区内房产(商业用房不作为入学依据)。应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3年8月31日满一年)。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教育局、菏泽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菏泽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报名时按照平台操作提示填报一项入学依据即可。
六、注意事项: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学校通过大数据或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特别申明:凡提供虚假证件、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七、招生咨询电话:
13675308100、15615703535、13561366788 15065033516、15726006633
菏泽市牡丹区花乡小学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附: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登录方式
2.微信扫码关注牡丹区花乡小学公众号,查看报名操作方法。
06
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
2023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省、市教育主管部门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牡丹区教体局《2023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3〕1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8月20日
审核时间:2023年8月18日——8月22日
查询时间:2023年8月22日
通知书领取时间:请及时关注“菏泽市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推送。
新生报到:2023年8月31日
平台开放时间:2023年8月16日8:00,请在8月20日24:00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平台将自动关闭。
二、招生范围及招生对象
(一)招生范围
区域一:东至太原路,西至牡丹路,南至中华路,北至丹阳路。
区域二:两馆小区:东至和平路,西至天香路,南至丹阳路,北至文昌路。
(二)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办法
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一网通办”。
1.适龄儿童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牡丹区招生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可以拨打学校咨询电话或到学校门口咨询我校指导老师。
2.通过招生平台大数据信息比对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凡是平台大数据审核合格的,不再要求另外上传证明材料;未通过大数据审核的,家长需要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四、入学条件
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学区内户籍。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3)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房产证件。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至2023年8月31日满一年)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3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教育局、菏泽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菏泽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五、信息上传要求
上传的所有材料图片务必要清晰!
(1)房产信息要求(请按照以下相对应类型上传)
房产证原件:房产证或不动产证需上传体现房产信息和权利人信息页;产权人、房产证号(房产证编号在权利人姓名上方“不动产权第*号”)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信息文字清晰;
购房合同:需上传封面页,体现权利人和房屋信息页,签字盖章页,同时需提供2023年1月以来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实际入住材料(盖章等文字清晰)。购房合同编号在封面页右上角。
拆迁安置协议:须是户籍一直在本学区内的拆迁户(上传照片须清晰);学区外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
(2)户籍信息要求
依托父母房产报名:需上传户口簿(主页、索引页、户主页、儿童及父母页、出生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房产信息等。依托祖辈房产报名:需上传户口簿(主页、索引页、户主页、儿童及父母页、出生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房产信息等。入学儿童父母需提供住建部门提供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3)监护人身份证信息要求
需上传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面、反面(图像、文字清晰)。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明、无房证明、1年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至2023年8月31日满一年)或1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至2023年8月31日满一年)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
备注:凭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与房产直接监护人关系的,需上传出生证明等证明直接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
六、相关说明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上传图片要清晰,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我校通过大数据校验、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取消我校入学资格。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咨询电话:17553070199
咨询地点: 学校门口北值班室
咨询时间:8:30—11:3015:00—18:00
菏泽市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
2023年8月15日
07
菏泽市牡丹区太原路小学2023年招生公告
根据《2023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3〕1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
学区范围
区域一:东至太原路,西至牡丹路,南至双河路,北至黄河路。
区域二:东至赵王河,西至太原路,南至双河东路,北至黄河路。
二
年龄要求
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学区居民子女,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
三
入学依据
各类适龄儿童通过平台报名时,大数据不能比对的,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应材料: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学区内户籍。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仅限学区内原住居民户籍),城区学校入学须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3.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如提供购房合同,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3年8月31日)。
5. 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教育局、菏泽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菏泽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四
招生时间安排
1. 8月15日,学校发布招生公告。
2. 8月16日—20日,监护人通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学校审核新生入学材料。
3. 8月21日—22日,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的监护人持报名材料去学校线下报名。学校审核新生入学材料,确定新生名单,监护人查询录取结果。
4. 8月27日上午8:30 ,一名学生家长带户口本、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学校指定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不带孩子)。
5. 8月31日8:30,一年级新生报到。
如遇其他原因,再另行通知。
五
招生办法
今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一网通办”。
1.报名。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招生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可持报名材料去招生学校直接报名。
2.审核录取。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大数据校验通过的,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大数据未校验通过的,需要监护人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
注意事项
1.上传的户籍信息包括:户口簿的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儿童页。凭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与直接监护人关系的,需上传监护人结婚证或儿童出生证明等能证明直接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2.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我校通过大数据对比或入户调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经查实后将取消入学资格。
3.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4.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特别声明:凡提供虚假证件,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七
入学注册流程可查看【菏泽市牡丹区太原路小学微信公众号《牡丹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小学)》】
招生咨询电话:0530-7382667、15552088255
08
牡丹区东关小学
2023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2023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3〕1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招生范围
区域1:东至牡丹路,西至青年路,南至丹阳路,北至康庄路。
区域2:东至青年路,西至东环城河,南至东方红大街,北至康庄路。
招生办法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招生“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学校招生实行一网通办,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审核、录取。报名我校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建议使用房产人的信息注册登录)需登陆“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手机端下载并注册登录“爱山东”APP)予以注册填报入学报名信息。
1、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
2、入学条件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学区内户籍。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城区学校入学须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3)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3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教育局、菏泽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菏泽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3、招生程序
本年度义务教育招生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根据《菏泽市牡丹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手机端操作手册》说明,监护人通过“爱山东”APP进入平台,上传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6日-8月20日
审核时间:2023年8月17日-8月21日
查询时间:2023年8月26日
报到时间:2023年8月31日上午8:30
(领取通知书时间及新生报到时间的具体要求和安排请扫描二维码关注“菏泽市牡丹区东关小学”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查询。)
二、审核录取
我校通过招生平台大数据信息比对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凡是平台大数据审核合格的,不再要求另外上传证明材料;未通过大数据审核的,家长需要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具体上传材料要求:
1.户籍信息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含孩子姓名)、户主页、儿童页、父母页。凭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与直接监护人关系的,需上传结婚证或儿童出生证明等能证明直接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2.房产信息(按以下相对应类型上传)
(1)直接监护人房产(产权完全属于儿童直接监护人):
① 不动产证(房产证):学区范围内日常生活居住的成套住宅,需上传房产证件原件(产权人、房产证号、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清晰)。
② 拆迁安置协议: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的,需上传证件:拆迁安置协议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③ 购房合同:已网签且实际入住,需上传证件: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近一年的物业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佐证材料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2)祖辈房产:儿童直接监护人无房产,和祖辈一起居住,凭祖辈房产报名的,需上传证件:
① 房产证件原件。
② 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
③ 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应与祖辈在一起。
3.监护人信息:需上传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面、反面(图像、文字清晰)。
招生咨询电话:3967958 3967956 15376938802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6:30
菏泽市牡丹区东关小学
2023年8月15日
09
2023年牡丹区实验小学
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2023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3〕14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实验小学2023年一年级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东至广福街(成阳路),西至西安路,南至长江路,北至东方红大街(环城河以外)。
二、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牡丹区实验小学学区内居民子女。
三、招生时间
1.发布公告时间:8月15日
2.报名时间:8月16日-18日
3.审核时间:8月16日-20日
4.录取查询时间:8月23日18:00前
5.领录取通知书及报到时间:8月25日(详见附件:新生领取通知书及报到须知)
请务必在8月1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平台将自动关闭。
四、招生办法
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今年我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一网通办”。
1.报名。适龄儿童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参看“牡丹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小学)操作手册”。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来学校现场报名。
2.审核。学校通过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3.录取。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入学条件及材料上传要求
各类适龄儿童通过平台报名时,大数据不能比对的,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应材料。上传户籍信息时,需上传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儿童页、父母页,并同时上传出生证明。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需上传户籍信息和房产证件。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监护人与儿童户籍均应在学区内。因租房迁入户口不作为入学依据),需上传户籍信息和监护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3.仅有房产在本学区(商业用房不作为入学依据),需上传户籍信息和房产证件。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如提供购房合同,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儿童父母双方与其他人共有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上传户籍信息、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3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教育局、菏泽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菏泽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籍信息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报名时按照平台操作提示填报一项入学依据即可。
六、注意事项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学校将通过大数据比对或现场核查等方式核实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失信等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4.如确有疑问,可以拔打招生咨询电话或直接到学校咨询。
5.本公告未尽之处,一切以《2023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3〕14号)文件为准。
七、招生咨询电话:
0530-7380209 7380299
接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8:00
“爱山东”APP
操作手册
菏泽市牡丹区实验小学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新生领取通知书及报到须知
尊敬的各位家长:
首先祝贺您的孩子顺利通过学校审核,成为我校一年级新生,请您仔细阅读本须知,严格按学校要求完成新生报到工作,逾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责任自负。
一、时间:
2023年8月25日 上午7:30—11:30(中华路以南)
下午2:30—6:00 (中华路以北)
二、流程:
1.凭平台录取结果到学校指定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
2.凭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地点交纳作业本费、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校服(春秋装2套,冬装2套)等共计640元(只收现金)。
三、注意事项:
1. 进校后请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排队,不高声喧嚷,不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污染学校环境的物品。
2.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所有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3. 8月31日下午关注“菏泽市牡丹区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查询分班情况,9月3日上午8:00新生入班。
特此通知,谢谢合作。
2023年牡丹区实验小学转学公告
根据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转学工作安排,现将牡丹区实验小学转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转学条件:
参照一年级入学条件。
二、转学材料受理时间:
2023年8月20日——22日下午6:00前
三、咨询电话:
冯老师:15605300990
牡丹区实验小学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10
菏泽市牡丹区第五小学
2023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2023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3〕14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第五小学2023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公告如下:
01、招生范围
区域1:东至东环城河(夹斜路、康庄路十五巷),西至解放街,南至八一路,北至黄河路(含步行街)。
区域2:东至解放街,西至广福街,南至北环城河,北至康庄路。
区域3:东至解放街,西至西安路,南至康庄路,北至黄河路。
02、招生时间
1.8月15日,学校公布招生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咨询电话等相关内容。
2.8月16日—20日,监护人通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3.8月20日—21日,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的,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到学校报名。
4.8月16日—21日,审核新生入学材料,确定新生名单。
5.8月23日,监护人到学校领取通知书。
03、招生办法
1.适龄儿童监护人下载安装 “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招生平台,按照平台操作手册及提示内容进行注册和报名。
2.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到学校报名,并接受材料审核。需要到校报名审核的请准备原件和复印件两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学生姓名、父母联系电话、材料种类名称。
04、入学条件
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学区内户籍。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城区学校入学须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3.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3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教育局、菏泽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菏泽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05、审核录取
学校组织人员通过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大数据校验通过的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大数据校验未通过的,家长需要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照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06、上传材料要求
(一)户籍信息
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含孩子姓名)、儿童页、父母页。如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与直接监护人关系的,需上传结婚证或儿童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二)房产信息(按以下相对应类型上传)
1.直接监护人房产(产权完全属于儿童直接监护人)
(1)不动产证(房产证)
学区范围内日常生活居住的成套住宅,需上传证件:房产证件原件(产权人、房产证号、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清晰)。
(2)拆迁安置协议
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的,需上传证件:拆迁安置协议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3)购房合同
已网签购房合同且实际入住,需上传证件:购房合同(封面页、体现权利人和房屋信息页、签字盖章页)、购房发票、物业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佐证材料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2.祖辈房产
儿童直接监护人与祖辈一起居住,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上传证件:(1)房产证件原件。(2)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3)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4)房产所有人与儿童及其父母(至少一方)在一起的户籍证明。
(三)监护人信息
需上传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面、反面(图像、文字清晰)。
07、注意事项
1.上传的所有材料图片均为原件拍照,复印件拍照无效。拍照时,手机要正对材料上方拍摄,调准焦距,确保上传的材料图片清晰完整、周围无杂物。
2.网上申报必须确保所填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失信等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3.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4.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特别提示:
凡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一年级,请务必在“爱山东”APP平台选择符合所在学区的小学。
未经过平台报名及跨学区报名的适龄儿童,无法注册学籍,将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
上午 8:00——11:30
下午14:30——18:00
11
牡丹区中华西路小学
2023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根据《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菏教基函〔2023〕23号)文件精神和《2023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现将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西路小学2023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学区内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区域一:东至220国道,西至昆明路,南至长江路,北至中华西路。
区域二:东至杨店东路,西至昆明路,南至新石铁路,北至长江路。
三、入学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学区内户籍。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3)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3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教育局、菏泽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菏泽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四、招生程序
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一网通办”。
适龄儿童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招生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去招生学校直接报名。
1. 网上报名:
2023年8月16日—20日,监护人通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2023年8月21日—22日,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的监护人持报名材料去招生学校线下报名。
请家长及时关注平台审核反馈信息,初审时未通过大数据审核的,请根据平台反馈信息补充报名材料并进行及时上传。
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请家长及时关注平台录取信息和手机信息,并关注“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西路小学”公众号。
2.2023年8月30日,小学新生报到。
五、注意事项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申报。学校通过大数据或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特别声明:凡提供虚假证件、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六、招生咨询电话:
0530—5665015
咨询时间:
8月15日至8月22日
上午 8:30—11:00
下午 3:00—5:30
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西路小学
2023年8月15日
牡丹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操作指南
爱山东APP 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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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菏泽市牡丹区点将台路小学
招生公告
根据《2023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3〕14号)文件精神,现将菏泽市牡丹区点将台路小学2023年一年级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区域1:东至西安路,西至220国道,南至长江路,北至环堤公园。
区域2:东至西安路,西至杨店东路,南至新石铁路,北至长江路(含郭大千社区)。
二、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菏泽市牡丹区点将台路小学学区内居民子女。
三、招生时间
1.发布公告时间:8月15日
2.报名时间:8月16日—18日
3.审核时间:8月16日—20日
4.录取查询时间:8月23日18:00前
5.领取通知书及报到时间:8月24日(详见附件1:新生领取通知书及报到须知)
请务必在8月1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平台将自动关闭。
四、招生办法
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今年我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一网通办”。
1.报名。适龄儿童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参看“牡丹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小学)”。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来学校现场报名。
2.审核。学校通过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3.录取。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入学条件及材料上传要求
各类适龄儿童通过平台报名时,大数据不能比对的,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应材料。上传户籍信息时,需上传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儿童页、父母页,并同时上传出生证明。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需上传户籍信息和房产证件。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监护人与儿童户籍均应在学区内,因租房迁入户口不作为入学依据),需上传户籍信息和监护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3.仅有房产在本学区(商业用房不作为入学依据),需上传户籍信息和房产证件。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如提供购房合同,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儿童父母双方与其他人共有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上传户籍信息、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3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教育局、菏泽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菏泽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籍信息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报名时按照平台操作提示填报一项入学依据即可。
六、注意事项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学校将通过大数据比对或现场核查等方式核实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失信等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4.如确有疑问,可以拨打招生咨询电话或直接到学校咨询。
七、招生咨询电话
18254019959 13561327698
接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8:00
“爱山东”APP
平台操作手册
附件1:新生领取通知书及报到须知
尊敬的各位家长:
首先祝贺您的孩子顺利通过学校审核,成为我校一年级新生,请您仔细阅读本须知,严格按学校要求完成新生报到工作,逾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责任自负。
一、时间
2023年8月24日
上午7:30—11:30 下午2:30—6:00
二、流程
1.凭平台录取结果到学校指定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
2.凭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地点交纳作业本费、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校服(春秋装2套,冬装2套)等共计596元。
三、注意事项
1.进校后请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排队,不高声喧嚷,不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污染学校环境的物品。
2.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所有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3.8月30日下午关注“菏泽市牡丹区点将台路小学”微信公众号查询分班情况,8月31日下午3:00新生入班。
特此通知,谢谢合作。
附件2:2023年菏泽市牡丹区点将台路小学转学公告
根据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转学工作安排,现将菏泽市牡丹区点将台路小学转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转学条件
参照一年级入学条件。
二、转学材料受理时间
2023年8月20日—2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6:00
三、咨询电话
苏老师:18254019959
王老师:13561327698
菏泽市牡丹区点将台路小学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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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长城学校
2023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2023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现将长城学校2023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学区范围
区域1:东至句阳路,西至西安路,南至黄河路,北至长城路(含宏利社区张庄、耿庄)
区域2:东至解放北街,西至句阳路,南至北大堤,北至泰山路
二、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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