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债血偿!2名城管被17岁高中生残忍杀害,仅因一年前他们在执法中意外致使父亲死亡。为父亲复仇,苦谋一个月,终于在深夜将两人尾随杀死。面对警方审问,这名年轻人坦然承认自己的行为,并称这是“替天行道”……
?——·案件摘要·——?
小王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家庭,自幼就承受着生活的不易。他的母亲很早就因病去世,留下父亲一人带着他艰难度日。
父亲生前残疾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只能在街头摆摊维持生计。小王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家里的困境,尽管还是个孩子,但他已经学会了照顾父亲,分担家庭重任。
每天放学后,小王都会第一时间来到父亲摆摊的地方,帮着父亲支起简陋的摊面,然后按照父亲教导的方法,把切好的食材和调料摆放整齐。
有了小王的帮助,父亲摆摊的效率明显提高了。起初生意冷清时,小王会在一旁耐心陪伴,如果有顾客上前询问,他会殷勤地介绍菜品,报出价格。
这些年,城里对无证摊贩管制越来越严,父亲的小摊也时常会遭到城管的驱逐。
为了谋生,父亲只能每天在不同地方设摊,每天在不同地方来回奔波。小王看在眼里,心里暗暗难过,他觉得父亲非常艰辛。
那天下午天气很好,父亲选在一条商业街摆摊,想借着人流多一点的好机会,多挣点钱缴小王的学费。小王放学后即刻赶来,和往常一样帮着父亲忙前忙后。
不一会儿,就有客人排队等着买烤串了。看着人满为患的顾客,小王也忍不住开心起来。他相信今天一定可以赚到学费,而他也可以按时回校报到,不用再为无法上学而焦急了。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悲剧却在不经意间降临......
老王父子正忙着接待顾客时,“叮铃——”三轮车上的铃铛忽然被人用力拍了一下,发出了清脆的响声。
老王抬头一看,两个身着制服的城管站在面前,神情严肃。
“你们是新来摆摊的吧?记得要补交摊位费啊。”为首的城管张某开门见山地说。
老王的心立刻沉了下去,他知道小贩最怕遇到的就是城管的突击检查。
“摊...摊位费多少钱?”老王试探地问。
“照规定,每天50块。”张某回答。
50块!这对老王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他忙算计着今天能挣多少,然后看看自己还剩多少存款。
“对不起,我们是流动摊贩,明天就不会在这儿了,所以不收取我们费用吧。”老王抱紧收钱盒,生怕被城管直接抢去。
“规矩还是要遵守的,你不交就是违法了。”跟着的城管李某也加入了说教。
“求求你们了,我们真的交不起啊!”老王哀求道。
“不交就赶紧收摊走人吧,这里不能乱摆烤炉。”张某把老王的小摊往外推。
“别动我的东西!”老王急了,一个失手就推到了张某。
“你动手干什么!”李某怒了,一把将老王扯到一边。
“别碰我我爸!”小王也扑了上来保护老王。
三人在窄小的过道上扭打成一团,老王不小心勾到了烤炉边上的油锅。
“哐当”一声巨响,烫热的油溅起,直接浇在了老王脸上和手上。
“救命啊!”老王惨叫一声,捂着脸在地上打滚。紧接着,一道黑烟冒了上来,老王的衣服着火了。
“爸——”小王崩溃大哭,迅速拨打了120。
很快,救护车赶到现场,将老王送往了医院。
然而,老王全身70%被烫伤,有些伤口甚至严重烫伤,情况非常危急。尽管医生把老王送入ICU,但老王还是在痛苦中挣扎了22天后不幸离世。
小王击节痛哭,他再也看不到父亲温暖的笑容了。一想到老父的死全是那两个城管造成的,小王就气得发抖。
他决定去城管部门投诉,为老父讨个公道。
在城管部门,小王向负责人讲述了事发当天的经过。负责人立即调出了事发地点的监控视频进行核实。
监控视频清晰记录了当天老王与城管争执、互相推搡的全过程。
“这个视频说明是城管动手先的!”小王指着视频质问道。
“也不能全怪城管。”负责人解释道,“你父亲一开始就不配合执法,态度强硬。照规定,他确实该交摊位费。”
“再说,谁能预料到烫伤这样的意外情况发生呢?这只能说是意外。”
小王听着负责人的一席话,心中难以平复的怒火又起。他突然意识到,普通人是没有发言权的,老父的冤情可能永远得不到昭雪。
小王沉默着听完,脸上毫无表情。他安静地点点头,装出一副谅解的样子。可当他转身离开时,眼神却冷如寒冰。
所有人都以为这起事件就此结束了,哪知第二天,小王的复仇行动就悄然展开。
8月的一天,天刚蒙蒙亮,警局就接到了一起报案。据报在小巷深处发现一具男尸,经辨认是前些天执法过的城管张某。
警方赶到现场时,只见张某倒在血泊中,后脑一个巨大的伤口,显然是被人用钝器从后猛击致死。根据尸体的僵硬程度判断,死亡时间约在前一天晚上11点半左右。
处理完现场后,警方展开了调查。没过多久,第二天一早就有民众报警,在河边发现一具尸体,不料死者竟也是城管,名叫李某。
两具尸体的死亡时间和头部伤势竟然如出一辙,警方立刻确定这绝不是巧合,肯定是一个凶手所为。
于是,警方锁定了重点调查对象,这两名城管近期有过哪些纠纷或仇家。经过走访,很快就发现了一个关键人物——小王。原来,小王的父亲就是被这两名城管暴力执法时不幸摔倒烫伤致死的。
出乎警方意料的是,当他们找到小王时,小王非常直白地承认了自己的行为。
他语气平静地说,两名城管害死他的父亲,这血债必须要讨回来,因为他相信自己的父亲不是这两人犯下罪行的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受害者。只有制止他们,才能为民除害。
小王详细讲述了自己事前的筹划。由于体力不如两名成年男子,他选择秘密跟踪两人,观察他们的行踪规律,伺机而动。
终于,在一个两人喝多了酒的夜晚,小王尾随而上,先后用木棍击昏两人,然后用自己随身的水果刀割断了他们的咽喉。
警方感到无比惋惜,小王才17岁,正值人生最美好的年华,明年就要高考,本可以通过正当途径申诉,却因为一时冲动毁掉了自己的前程。
?——·以案释法·——?
一、小王被判以故意杀人罪,依据的是哪条法律法规?
在本案中,小王被判以故意杀人罪,依据的是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条明确规定了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刑为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针对本案,小王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客观方面。他采取了捅伤两名城管的暴力手段,导致两名城管当场死亡,存在客观上的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
主观方面,小王心存复仇目的,追踪城管采取攻击手段,存在主观故意。所以,小王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考虑到小王为未成年人,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应当对其从宽处理。法院依法判处小王有期徒刑25年,既体现了惩治性,又考虑了未成年人的特殊性,符合法律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在本案中小王所述“为民除害”的动机,不能成为其行为的正当理由。依法只有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情况下的故意杀人,才可能不被认定为犯罪。
虽然城管涉嫌渎职行为,但小王并非当场采取行动,其事后复仇行为已不符合防卫或者紧急避险的要件,不应当成为免责理由。
本案中的另一个可能争议点是城管的法律责任。证据显示两名城管可能存在渎职行为,这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但这并不影响小王本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认定。
总之,小王被判以故意杀人罪,依据的是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法院依据该罪的构成要件及法定刑,并考虑小王未成年的情况,作出了罪刑法定、情理兼顾的判决。
二、两名城管的行为如何定罪?
本案中,两名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对王某父亲实施了暴力执法,最终造成王某父亲因被推翻在地而烫伤身亡。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两名城管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该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两名城管主观上存在伤害张某父亲的故意,采取了暴力手段将其推倒在地。最终导致张某父亲被烫伤而死亡。所以其行为满足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本案中,两名城管虽然身负维持城市秩序的职责,但其采取的暴力执法手段是违法的。
执法人员不得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更不能对公民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侵犯。否则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所以两名城管的行为不应得到豁免。
同时,张某也不应私自对城管实施报复行为。他应通过法定途径,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调查取证,争取依法惩处城管的违法行为,而不应轻举妄动擅自报复。否则其行为也会构成犯罪。
?——·结语·——?
这起悲剧事件,令人叹息生命的无常。一个贫苦的老人,只想靠自己的劳动养家,却在执法纠纷中丧命,留下未成年的儿子在悲恸中成长。作为城管,也需要反思暴力执法可能带来的恶果。
生活的艰辛可以磨灭人性中的善意,但我们仍需保有希望。用宽容化解误会,用温暖感化心灵,用时间治愈创伤,也许我们都能成为某个人心中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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