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8月31日,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在官网挂出了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5045号提案答复的函(以下简称“复函”)。据悉,陈和晓委员提出了《关于修复活化白云山药王庙的提案》(第5045号)。复函则表明,复建药王庙不符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复函指出,经核查,药王庙遗址位于白云山风景区五龙谷门岗进山步道西北侧区域,占地面积近一千平方米,遗址现存有石门槛、石门框、石匾、柱础等。多年来,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对景区文物登记造册,明确管理单位职责,压实工作责任。此外,加强宣传,加强遗址区域森林火灾隐患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周围绿化卫生保洁,确保遗址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经核,200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同意的《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9-2025)》对药王庙遗址(即五龙谷庙遗址)的具体范围和保护措施已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具体保护、恢复措施为“整理周边景观,新建有关该景点的介绍、标志,规划景点占地面积 1610平方米”。根据自然资源部《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一条等规定,复建药王庙不符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下一步,市林业园林局将组织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进一步强化药王庙遗址的保护宣传工作。此外,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广州市道教协会对麓湖景区白云仙馆的建设和管理,共同发掘和丰富景区文化内涵,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采写:新快报记者 王彤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