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基本情况
2021年8月13日,江苏常州溧阳市总工会、市人社局联合组成劳动用工监督评估专项服务团队,在查看某公司休息休假制度时,发现该公司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8天,超过98天继续休假的,按照事假处理”,并且从人力资源和部分女职工处了解到该公司长期以来一直这样执行。
办案过程及结果
专项服务团队当即向公司指出了该规章制度违反《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并且向该公司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要求公司对该规章制度依法进行整改,并组织公司职工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修订后的规章制度进行学习落实。
公司收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以后,当即表示一定认真对待,按照法定程序对该规章制度进行了修改、公示。
在此后的评估回访中,服务团队通过查看新规章制度、现场询问女职工等方式,确认该公司已经整改到位。
案件启示
随着我国优化生育政策出台,女职工产假延长假休息时间和待遇落实成为社会关注焦点,然而,政策虽好,难在落实。通过开展企业劳动用工监督评估专项服务行动,有效解决了产假新政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维护了女职工合法权益。
(江苏省总工会微信公众号)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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