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电动摩托车(以下简称“电摩”)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治理力度,消除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电摩”行为,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重点路段开展禁止未成年人违规驾驶“电摩”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执勤民警提前摸排违法电动摩托车行驶区域和时段,明确管控整治重点,采用“定点查处”和“机动巡逻”及销售源头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合理设置检查卡点,对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同时,以网吧、饮品店及学校周边道路为管控区,采取“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方式,对乱停乱放,无牌“电摩”进行暂扣拖移,采取多种告知方式,告知车辆所有人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对涉及学校学生“电摩”的一律抄告学校,由学校通知家长前来处理,并责令家长、监护人加强管教。坚决杜绝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上路行驶,从根本上消除青少年驾驶“电摩”引发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
下一步,滕州交警将继续加强辖区“电摩”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特别是加大对青少年违法驾驶“电摩”上路的查处力度,切实消除潜在安全隐患。
交警提示:
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对车体的控制能力较差,平衡性和判断能力也和成年人相差甚远,若法律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法规,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作为孩子的父母或监护人,有责任有义务及时教育引导,杜绝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上路,从根本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否则出了事故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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