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投资理财公司陆续“爆雷”,集资参与人损失巨大,受害群体便建立维权群抱团维权。一些不法分子则动起了歪心思,偷偷潜伏进维权群内部,利用维权者急需“回血”的心理,以“找关系追回投资款”为由骗取财物。那么,这种行为构成诈骗罪吗?
郑州资深刑事辩护律师要永辉【158-2481-1815】认为,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明确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为人以“找关系追回投资款”为名,行诈骗之实。实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就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遭受损失的投资理财群体,虽然维权意识强烈,但依然抱有“找关系有门路”等幻想,网络诈骗防范意识较差。诈骗分子就利用投资理财群体“抱团”的特征和急于追回款项的心理,编造各种人设和背景进行“花式”诈骗。在此提醒大家,投资理财需谨慎,维权抱团需理性,要及时关注官方渠道发布的通报,不随意添加所谓的“维权群好友”,不轻信所谓的“找关系办事”,以防误入“下一个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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