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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开放摆摊首周:未划定专门区域“乱摆卖”重回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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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宝安区盐田路夜市。

2023年9月,龙华区红山地铁站外的摆摊地。

  水果摊贩陈先生将厢式小货车停在了路边,更勤快的摊贩早已支起了两个熟食摊。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某小区居民发现,原本只是偶尔可见的路边摊,现在每到晚上都有四五个,散落在路口各处。9月1日起,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因不再全面禁止摆摊而备受关注。

  9月1日至7日,南都记者调查发现,条例实施一周以来,走访的各街道均未划定专门摆摊区域,烧烤摊、煎饼摊等流动摊贩正在部分街区雨后春笋般增加,多个负责一线执法的街道执法队都在表达相同困扰:哪里能摆哪里不能摆,申请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有条例却无统一细则,不知道如何执法,也不知道如何管理。一不愿具名的街道办工作人员表示,希望市城管局等部门尽快出台统一的详细指引,否则各街道动作不一,容易导致大量基层矛盾。

  现场直击

  街边摊档明显增多 有的柔性执法有的管理更严

  一周的时间里,南都记者还陆续走访了龙华、罗湖、福田、南山、宝安、龙岗等深圳多区,或多或少,均发现有沿街摊位,部分聚集在靠近地铁站等人流量大的公共区域,有的大型小区门口和城中村内,有的放学时段聚集在学校附近路口,影响行人和机动车通行。南都记者在采访市民时了解到,自《条例》实施以来,感觉街边摊档的数量有明显增加。

  坐标:龙华区旺民街、靠近红山地铁站

  9月5日晚,龙华区旺民街,30多个摊位在路边一字排开,让这条原本不热闹的街变得烟火气十足。各式烧烤、炒粉、煎饼果子等是这里的主打。

  这里虽然靠近红山地铁站,但道路两旁都是工地,跟附近的主干道相比,这里的人流量并不算大。一摊主告诉记者,这是附近摊贩自发形成的夜市。原先,大家的摊位分布在4个地铁口。后来因为执法力度加大,大家才陆续把摊支到这条现如今并不繁忙的路段。“收入少了很多,但没办法,去主干道就会被抓。”一摊主说,在这里摆摊,城管大多时候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南都记者在现场看到,有专人看着这个自发形成的夜市,其称主要工作是防止摊贩返流到主干道,一直到摊主收工回家,他一天的工作才算结束。

  有附近居民告诉记者,从地铁站出来回家的路上就能在路边简单把晚饭对付了,倒也方便,但也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就是环境卫生和交通安全的问题。”该居民说,旺民街是已经通车的道路,摊位摆在机动车道一侧,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另外,因为夜市自发形成,无人管理,收摊后一地垃圾,给清洁工作造成很大困扰。

  坐标:罗湖区粤海体育休闲公园绿道

  距离旺民街20多公里外的罗湖区粤海体育休闲公园绿道,也是一个常有人摆摊的地儿。9月4日,南都记者在这里看到,临近傍晚,路边摊位陆续支了起来。

  一辆三轮车车顶搭上棚布,铺上格子桌布,拉起挂布横幅,带上柠檬、茶桶、糖浆和一桶冰,摊主文先生快速支起了自己的“手打柠檬茶小摊”。他一边捣动摇晃手里的柠檬茶,一边不安地向四处张望。9月1日起,深圳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但文先生明显感觉到,摆摊管理得更严了。“以前这整条街上都是摆摊的,光柠檬茶摊就有二三十家,现在执法车巡查得多了,大家都先躲起来了。”文先生说。

  相对于“创业”的文先生,烤肠摊摊主依依摆摊就为“图一乐”。她时不时还是会和摊贩朋友们出来摆摆“走鬼档”。距离两人摊档不远处,便是一家有专人管理的市集。这里数十家用天幕帐篷搭成的简易摊位排列得井然有序,场内干净整洁,还布置有供顾客饮食用餐的桌椅板凳,跟路边摆卖的摊位形成鲜明对比。

  摊贩之问

  街道什么时候划定区域?摊档究竟可以摆在哪儿?

  9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条例》,因为一段“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的表述,激发起广大市民的强烈关注。因为这意味着,深圳对摆摊设点开了一道口子,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强烈关注”的人群,包括希望通过摆摊实现灵活就业的市民,也包括早些年曾饱受“路边摊深夜噪音扰民”之苦的市民群体,甚至还包括早年“查乱摆卖遭遇过暴力抗法”的城管执法者。

  所以,摊档究竟可以摆在哪儿?

  “就是不收钱,我也不会去”

  南都通过连续多日的走访,发现不少流动摊贩对这一规定有着很多疑问——“不再全面禁,是全面放开吗?”“街道什么时候划区域?地方又在哪里?从哪里可以获取这样的信息?”

  市民群体也有同样充满疑惑——政策的方向应该是疏导摊位有序经营,但为何有的地方乱摆卖越来越多?

  龙岗区六约路和礼耕路交会处是一处由群众自发形成的摆摊地,这里即便是到深夜也是十分热闹。常年在此出摊的吴女士便是满脑子疑惑的众多摊贩中的一个。

  “还没有具体划定地方,但听说社区已经有初步意向的地方了。”吴女士告诉南都记者,今年5月份后,身边的摊贩关于《条例》的谈论就没有停下来。据她最近打听到的情况,街道在每个社区都进行了调研,各社区也上报了一些地方。“听说这附近就有一个,月租金1000元,首月免费,水费、电费和卫生费另算。“吴女士说,她也去看过,位置偏僻人流稀少,并不是她的理想之所。“就是不收钱,我也不会去。毕竟我们流动摊贩,是跟着人流走的,哪里人多去哪里。”最让吴女士不解的,是明明《条例》已经实施好几天了,却一直没有确切的消息。

  “希望租金收费标准更亲民”

  尽管消息不明,但在罗湖区粤海体育休闲公园附近摆摊的文先生依旧对指定区域摆摊抱有强烈期待。他认为目前很火的“集市”便是像他这样的“走鬼档”的归宿,但租金收费标准还需要更“亲民”一些。“现在罗湖区还没划定摆摊的区域,暂时还可以摆摆‘走鬼档’。等过几天下通知了,为了方便省事,还是会考虑和政府租个摊位,在划定区域内摆。”文先生说。

  在流动水果摊经营者陈先生看来,9月1日前后,执法部门对于路边摊的态度并没有太大的区别。“该执法的时候还是会执法,我今天都被撵3次了,你看那些店铺,也还是不往外摆,因为城管还是会来管。”陈先生说,他也问过来执法的城管队员,街道是否已经划定了专门的摆摊区域,但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其实我也知道,街道根本没有这样的场地。所以到最后,可能情况还是跟原来一样。”陈先生认为《条例》里有关“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这一表述模棱两可。“可以划定,是不是也能理解为街道也可以不划定。”陈先生说。

  执法之问

  场地划定、经营规范等尚待明确,到底该怎么管?

  摊贩的疑惑,其实也正是基层执法部门的困惑。走访中,来自不同街道的执法人员均向南都记者透露了一个信息:尽管新《条例》在9月1日已经施行,但街道一线执法人员依旧不知道如何去做。

  很多街道卡在如何制定划分

  可摆摊区域标准上

  南都记者注意到,8月25日起,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组织全市城管系统开展为期一周的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明确了法规禁止事项,全力宣传市容管理秩序禁止性行为。该局也发布了七大重点提示,这其中就包括“在深圳可以随意摆摊设点吗?”“在哪些地方可以摆摊设点?”“违规摆摊将受到什么处罚?”等关键性问题。

  深圳一街道执法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城管局此前发布的七个重点提示,明确了深圳不可以随便摆摊,只能在街道办事处按照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等于是把划定区域的职责给到街道,但是街道到底要如何去划,如何布局才合理,怎样监管才算有序,都没有明确说明。”该工作人员说。

  一不愿透露姓名的街道执法队员也表示,最近个人来咨询摆摊的特别多,但对于如何开放摆摊,目前相关的文件尚未公开出台。“开放摆摊,要考虑的因素很多,比如划分可摆摊区域的标准是什么样的、个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如何申请、怎么审批,这些都需要细则指导,但现在没有很明显的进展。”相关人员坦言,可能每个区都不一样,要结合实际情况,很多街道都卡在了如何制定划分可摆摊区域的标准上,因为有些街道基本上已经没有可以摆摊的地方了。

  管理涉及多个单位,

  衔接协调需要进一步磨合

  某街道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达了相似的观点。他说,《条例》中提及的场地划定、经营规范、判罚标准都有待进一步完善。他认为最大的难点在于后续的管理,因为涉及到多个单位,中间的衔接协调还需要进一步磨合。“规定是城管部门出台的,执行主要在各街道和社区,其中牵涉到的场地、租金、水电费用、日常管理保洁等等,与食品安全相关又需要市监部门的介入,各部门之间要做好准备,各自理清责任清单,才能保障‘地摊经济’顺利健康发展。但根据以往的经验来看,需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

  《条例》已施行落实细则阙如,执法“压力山大”

  另一街道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则表示,9月1日前后,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出过一个关于规范商场外摆和摊贩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但其中关于外摆和摊贩经营的相关表述依旧比较模糊,各街道仍处在观望状态。

  新《条例》已经施行,相关举措却没有落到实处,一些执法人员直呼“压力山大”。有街道执法人员直言,很多市民已经被新《条例》鼓舞,理解为政府允许街头摆摊,一些希望以此谋生的市民,将想法转为实践。在没有清晰指引下,现场执法容易引起摊主不满,甚至很担心“暴力抗法”等极端情况出现。他认为,如果不尽快明确和统一街头摆摊的边界,掏钱投资准备参与其中的市民越来越多,今后的治理成本和执法成本将会越来越高。

  调研手记

  尽快出台细则 化解管理窘境

  新《条例》施行一周,摊贩、市民与一线执法人员为何仍深陷迷茫?

  走访中,有基层执法人员提到,根据新《条例》,划定摊贩经营场所的权力在街道,街道也很早就开始在辖区内进行调研,遴选可能的摆摊地。但是,一直到9月5日,相关的操作指引或实施细则都没出,具体什么样的地方能摆、什么样的地方不能摆、摊贩需要办哪些手续、摊贩自身需要满足哪些条件,都不清楚。街道在遴选场地时,只能根据自身理解遴选备用,等到具体细则出来之后,再进行下一步工作。

  “没有统一的标准,就会出现很多问题。因为每个街道对《条例》的理解不一样。比如说同样性质的地方,万一在这个街道能摆,在那个街道却不能摆,这其中会不会造成矛盾?”深圳某街道一线执法人员说。

  没有具体操作指引或实施细则,对流动摊贩规范管理则无从谈起,出现新《条例》名义上已实施,实际上却未落地的窘境。

  事实上,早在今年5月初就有消息,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从表决通过到正式实施,这其中有4个月的时间,老百姓还没有看到具体操作指引或实施细则,原因何在?关于此疑问,恐怕需要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早点出来解释。

  走访中,南都记者发现,当前,不同街道对于路边摆卖的态度不尽相同。有的街道加大执法力度,严禁街边乱摆卖。有的街道面对辖区内摊贩数量增多的现实,在政策尚未完全明朗前,选择柔性执法。如此情况下,基层执法部门一方面需承担城市管理的压力,另一方面又要面对投诉量不断增多的事实。

  新《条例》为路边摆摊开了一条口子,被认为是深圳这座特大型城市的温情所在,同时也是对深圳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新挑战。现如今,《条例》已实施却实际未落地的情况还不知道要持续多久。这期间,“城市管理工作究竟要如何做”成为摆在深圳城市管理部门的一道难题。

  (文中受访者均为化名)

  总第054期

  统筹:颜鹏

  采写:南都记者 潘莹瑜 陈紫嫣 林敏儿 颜鹏

  摄影:南都记者 赵炎雄 冷锋 南都深圳区街治理新闻部出品

责任编辑:赵勇_NB22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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