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道路停车泊位周转率,使停车资源惠及更多群众,根据《海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海发经发〔2019〕2号)文件精神,现决定自2023年10月14日7:00起对海门城区育才路、狮山南路、黑龙江路、人民中路、南海路、海兴路、北京路、张謇大道、洱海路共计九条路段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启动智慧停车收费管理工作,通过价格杠杆缓解中心城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相对突出的停车矛盾。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费区域
序号
路名
起止路段
方位
车位数
1
育才路
解放路
人民路
西侧
11
2
狮山南路
解放路
东洲路
东侧
18
3
黑龙江路
青海路
解放路
西侧
41
4
人民中路
静海路
拥军路
北侧
7
5
南海路
江海路
海兴路
北侧
19
越秀路
张謇大道
42
6
海兴路
人民路
丝绸路
两侧
92
7
北京路辅道
张謇大道
圩角河
两侧
76
8
张謇大道辅道
南海路
北京路
两侧
84
9
洱海路
日新河
长江路
两侧
89
二、收费细则
收费时段:白天7点至夜间18点
免费时段:夜间18点至白天7点
停放时段
收费标准
0—45分钟(含)
0元
1.小型车每日收费15元封顶,过夜车辆次日停车收费标准重新计算。
2.免收停车费车辆类型等其他事项,按照【海发经发〔2019〕2号】规定执行。
45分钟—1小时45分钟(含)
5元
1小时45分钟(含)
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
此收费标准对象为小型车收费标准。小型车位蓝牌照(黑牌照)、绿牌照;中大型车为黄牌照,中大型车收费标准按照上述收费标准增加一倍。
南通市海门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9月15日
来源:海门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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