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提出了制定法令的原则,他没有直接说,而是划了一道红线:察士之能知者不可以为令,贤者可行者不可以为法。只有明察的人才能通晓的东西,不可用来作为法令,只有贤能的人才能做到的事情,不可用来作为法律,因为民众不都是明察与贤能的。
法令的作用与目的是为了约束与规范民众的行为,所以前提是要民众看得懂,理解其中的意义。察士与贤者并不是普通民众,他们的认知能力与思想境界要远高于普通人,所以不能以他们的标准来衡量普通民众。用专业的法律术语起草的保险合同,一般人很难看懂,也无法理解,因为没有法律知识,所以国家要求保险合同要通俗易懂或是加注解释。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