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主办的中国500强企业高峰论坛在安徽合肥开幕。大会发布了2023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跨国公司100大及跨国指数、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100强、中国大企业创新100强名单及其分析报告。
全国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勇,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会长王忠禹,安徽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韩俊,安徽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清宪,安徽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唐良智,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辛国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王宏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袁达,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虞爱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副部长等领导同志出席大会。
大会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党委书记、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宏任主持,安徽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韩俊同志致欢迎辞,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虞爱华同志进行合肥市市情介绍,王忠禹会长做了“增强信心 勇毅前行 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主旨发言。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敬桢,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周育先,国家电网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朱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万军,通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沈小平,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尹同跃,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总裁章勇,恒力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安锦香,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蔡典维,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永利,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强,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军,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蒋锡培,浪潮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李凯生等知名企业家,各地企联、有关行业协会的领导和同志,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和大成律师事务所、埃森哲大中华区等中介咨询机构的专家、学者,安徽省、合肥市有关方面的领导和新闻界的朋友共有900多名代表出席了本次高峰论坛。
大成律师事务所“一带一路”建设研究中心主任、高级合伙人徐永前律师应邀参加大会并在“元启未来:探索元宇宙和人工智能新范式”平行论坛上以《数据资源入表后的产权交易与律师职责使命》为题从三个方面发表演讲。
一、数据资源入表与产权交易。
1. 我国已经形成发展数字经济的政策法律框架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以《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三大法律为核心的法律框架体系。二是《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即《数据二十条》,它提出了数据产权三权结构性分置制度与数据确权授权机制,将数据权益划分为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并强调“加快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做大做强数据要素型企业。”数据资产入表,正是数据要素型企业构建的重要一环。三是财政部刚刚出台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中评协的《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暂行规定》为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和指引,是重大的制度创新,它开启了数据资产化、资本化时代。通过将数据资源纳入会计核算范畴,企业可以更好地反映其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增强其信用评级和融资能力,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大大增强企业进行数据资源挖掘的动力和意愿,促使企业更加重视数据安全专项合规和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当然也带来了新的法律风险和挑战。《指导意见》就数据资产的法律属性进行界定,主要包括“投权主体信息、产权持有人信息,以及权利路径、权利类型、权利范围、权利期限、权利限制等权利信息。”因此,数据资源相关的法律风险和利益需要得到有效地识别、评估和保护,应当建立一套完善的数据资产合规的法律评估体系,以保障数据资源入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数据资产保护和产权交易的三种形式。数据资源入表后即成为数据资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包括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要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结合数据资产特点,有三种保护方式:一是数据资产作为无形资产(知识产权)保护及交易:二是数据资产作为存货(物权)保护及交易:三是数据资产以股权形式交易,这是数据资源入表到一定阶段数字资产交流的主流形式。
二、合规推进数据资源入表及产权交易,加快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律师责无旁贷。
律师在入表及经营中的服务内容包括相关数据产权证书合规审查、数据资源范围合规审查、数据资产归类合规审查、数据治理合规审查(数据来源、归属、内容管理、经营合规审查)、披露义务合规审查等等。关于股权转让中的数据合规,我们提出两点建议:
一是入表后的国有股权交易。建议国务院国资委出台《通知》,完善32号文,解决律师的法定介入。
二是入表后的民营股权交易。建议产权交易所、大数据交易所倡导性(最终全面覆盖)引入律师的数据合规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金砖带路全球化”,百年变局开新局——以主持合规和ESG两大体系建设为抓手,积极推动数字经济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助力构建百年变局之“金砖带路全球化”新局,护航新质生产力迅猛发展,这是律师的使命担当。
随着金砖国家扩容至11家,还有12家等候加入,共建“一带一路”这一惠及全球的普惠性工程的先锋力量和关键领军正式诞生。“金砖带路全球化”将成为世界范围内经济结构调整的大势所趋:新一轮经济全球化是以互利共赢非殖民为基本理念、以新质生产力为主导的科技产业化迅猛发展为动力、以金砖国家特别是中国的500强大企业为主体、以“一带一路”区域为重点的全球范围内的经济结构调整。
习主席讲过,“一带一路”建设不是中国的独奏。立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金砖国家携手第三方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是新一轮全球化的核心要义,即“七国集团全球化”并行后最终走向“金砖带路全球化”,具体三点内容:一是共建“一带一路”是中国奉献给世界的一个普惠工程。二是金砖国家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顶梁柱。2022年金砖五国的GDP总量达到了20.23万亿美元,占全球总量的约23.58%,加上刚刚扩员后的2022年数据,11国总量接近30%。G7的GDP之和43.56万亿美元,占42.87%。IMF认为,到2028年,金砖五国的这个指标将达到33.6%,G7将降至27.8%的水平。因此,综合考虑到扩容情况,2028年,上面的两个数字基本能够倒过来,即金砖11国达到40%以上,G7降至30%以下。三是中国在金砖国家中的引领作用不言而喻。中国在全球500强中已经有接近140家,雄居第一,巴西9家,印度8家,俄罗斯3家,沙特1家(不包括印尼9家及其他拟加入的数十家)根据相关课题成果和专家观点,到2035年前后,中国将达到美国历史上的峰值200家,加上其他金砖国家的近百家,金砖国家跨国公司在全球500强中的占比合计达到260家以上,超过50%。全球化新时代的引领作用将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律师作为全球数字经济与绿色发展的护航者、全球治理的深度参与者、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所需法治合规语言的塑造传播者,将起到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
最后介绍一下我们大成在这方面的情况。大成是一家不断开拓创断的律师事务所,一直秉承“主持课题、调研实践、推动立法、成就标准”的创新理念。对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我们的体会是制度型开放有四大支点:规则对标、规制协同、管理优化、标准引领。大成形成了以陈福、赵中星、肖飒、张建民等合伙人为骨干的一大批从事数字合规的优秀律师。大成也是业内首个创设元宇宙大成的机构,欢迎大家上网看看。
以标准为例,大成主持、深度参与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有三十多个。以合规国际标准为例,推动ISO 37301《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出台并有效解决了数字化落地国家标准GB/T35770后,我们又和中标院联合提出了ISO 37302、ISO 37303并得到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立项通过,两年内将全部出台。在国家高度重视制定国际标准的背景下,制定国际标准可以把握全球技术、管理发展动态,进而在开展生产和贸易活动中占据主动,推动产品服务更好“走出去”,提升企业品牌的知名度。
大成律师的精彩演讲获得与会代表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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