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2日中午,十岁男孩夏新豪与两个同学一起来到了村子附近的水库玩耍。
夏新豪由于会游泳,就跳进了离岸边有两三米的水里玩耍。
没过一会儿三条在附近游荡的狗,就朝着男孩走了过去。
刚开始一切都是和平的,然而等夏新豪第二次下水之后,其中两条烈性犬西德犬、昆明犬死死的咬住了夏新豪。
见此,夏新豪的同学不断地呼救。没过一会儿,一个中年妇女就来到了岸边。在将西德犬叫走之后,就转身离开了,丝毫没有在意已经飘在水面上的夏新豪。
而年仅十岁的夏新豪,也因为抢救不及时失去了性命。可当夏新豪父母将狗主人告上法庭之后,狗主人却一直在叫嚣,这不是自己的责任。
甚至,还说要不是那群小孩子吓到了自己狗根本就不会出现这种事情。
那么,案发时究竟发生了什么呢?
烈犬的撕咬
2016年10月22日,正处初秋,气温虽说已经下降,但大中午的总是有些闷热。
夏新豪与附近的两个同学,约好一起去水库边上玩水。
到了水库边上之后,夏新豪下了水,而另外两人就在水边往水里丢石头玩。
这时,三条狗出现在了三个孩子的视线里,它们分别是土狗、西德犬以及昆明犬。这三条狗看起来都十分的聪明,听到小孩子玩闹的声音之后,还朝水边看了看。
小孩子一般都是比较的好奇,看到三条狗之后,都在大喊着“进来、进来”。
这狗听到之后,还真就去了水边,甚至西德犬以及昆明犬还直接到了水里。见到这样的画面,几个孩子也都害怕了,慌忙的拿起石头砸向水里,让两条狗走开。
好在这两条狗并没有做出什么过激的反应,而是慢慢的离开。趁着这个空档,夏新豪赶忙从水里出来。
可就在三人打算离开的时候,夏新豪不知为什么又进了水里。
这一举动也不只是哪里激怒了西德犬以及昆明犬,两条狗在水里就开始疯狂的撕咬起了夏新豪。
等两个小伙伴听到动静转身看去的时候,就看到一条狗的爪子按着夏新豪的背。而夏新豪也只一直不断的嚎哭着。
夏新豪的同学哪里见过这样的场景,立即开始大喊救命,朝着附近的人发出了求救声。
然而,由于地处偏远,两个小朋友的呼叫声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眼看朋友渐渐停止了挣扎,这让两人更加的焦急。
就在这时,大坝上一个骑着三轮车赶过来的中年妇女,在听到孩子们的呼喊声后停下来进行了查看。
当时女人并没有走下大坝,在看到两条狗在撕咬一个飘在水面上男孩,而男孩周围的水已经红了的时候。她赶紧的喊了几声“莎莎”。
其中西德犬在听到呼喊后,立马就从水里跳了出来,朝着女人狂奔而去。
而女人,在狗走到自己身边之后,直接将它装上三轮车之后,就扬长而去。丝毫没有多看几眼在水里已经奄奄一息的夏新豪。
没有办法,两个小朋友就兵分两路,一个跑去夏新豪家里报信,一个在路边拦人帮忙打120。
很快夏新豪的父母就赶到了大坝边上,看着飘在水里一动不动的儿子,夏新豪的父母赶紧将儿子捞上了岸。
此时的夏新豪已经没有了呼吸,头部脖子都是血淋淋的伤口。
夏母抱着儿子失声痛哭,夏父在询问了事情经过之后,立即就报了警。
警方在到达案发现场之后,就立马询问了目睹整过过程的两个小朋友。
垃圾堆上的狗
由于年纪小,再加上那条名叫莎莎的狗主人,站的比较远,小朋友只是大概知道对方长什么样,以及她的狗叫莎莎,更多的信息也就不知道了。
但在知道了狗的名字之后,狗主人还是非常好找的。很快,警方就锁定了附近村子的张培兰。
然而,等警方找上门之后,张培兰却矢口否认。她称,事发当天自己是在家里睡觉,根本就没有去过什么大坝上。
而问起她是否养过狗时,张培兰先是说没养过,后来又说半个月前走丢了。而问起他的儿子时,得到的答案竟然是已经卖掉了。
如此不一致的答案,让警方怎么能够不怀疑。
在面对警方的审问时,张培兰只能一五一十的将事情说了出来。
自己家里确实是养了条狼狗,但平日里怕它伤人,一直都是关在笼子里的。但事发当天,狗不知道怎么就把笼子的锁咬开跑出去了。
等张培兰发现时,狗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由于这条狗的脾气不好,张培兰在发现狗不见了之后,立马就骑着三轮车外出找狗去了。
等她走到大坝上时,大老远就见到两条狗在撕咬飘在水面上的一个孩子。
张培兰仔细一看,自己家的狗就在其中,担心受到牵连的张培兰,赶紧大声叫喊自己家的狗。
这狗也是听张培兰的话,一叫就跟着她走了。可由于担心需要赔偿,张培兰直接就带着狗离开了,丝毫没有想过对夏新豪施救。
张培兰本以为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为了调查夏新豪的死亡,警方开始在附近村子里打听谁家有狗。
这让张培兰十分害怕,当天晚上睡觉之前,始终放心不下的张培兰将白天的事情告知了丈夫。并且要求丈夫告诉儿子,若是有警方上门询问,就说狗已经卖掉了。
就这样,张培兰还是不放心,总觉得留着这条狗不会有什么好事。于是在凌晨一两点,张培兰趁着丈夫李树华睡着后,走到了狗笼前,决定将狗杀掉。
张培兰为了避免够剧烈挣扎伤到自己,她先是用链子拴住了狗,然后就举起了木棒狠狠的朝着狗敲了过去。
在将狗打死之后,张培兰就将狗扔在了垃圾堆上。
至此,真相大白,撕咬夏新豪的两条狗,其中之一就是张培兰家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张培兰家的狗将人咬死了,那么张培兰的举动就是在消灭证据,而且就算她不把狗杀死,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但事情的结局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在尸检报告出来之后,张培兰被认定为无罪。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究竟是谁的责任
法医在通过尸检后发现,死者夏新豪面部和颈部的咬伤只是伤到了肌肉,并不是致命伤。
但在在脖子上却有一个隐性的伤口,那就是狗在撕咬夏新豪的过程中,将他的气管咬破了一个小口。
在将夏新豪进行解剖之后发现,他的气管里有大量的泥沙,睑球结膜也有点状出血。这一系列的表征,证明夏新豪是在被撕咬之后,在水里溺亡。
最终因为情节较轻,警方做出了撤案的决定。
而在警方撤案之后,张培兰算是舒了口气,气势一下子嚣张了起来。不仅从来没有向夏新豪父母道过歉,甚至还说
夏新豪的父母由于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一纸状书将张培兰告上了法庭。要求张培兰一家赔偿他们经济损失,26万余元。
其理由就是,张培兰无证饲养烈性犬,还没有看管好狗,导致自己的孩子收到撕咬后溺亡。
张培兰在被告上法庭之后,依旧不改嚣张的态度,声称:
“小孩儿是溺水死亡,狗只是致伤不是致死。”
并且,她还声称:“三万块钱!行了吧,这些钱够买你儿子的命了吧!”
按照规定来说,确实如此。但由于另一条狗的主人无法找到,夏新豪父母是可以单独起诉张培兰,并要求她自己来赔偿。
若她能够找到昆明犬的狗主人,也可以上诉要求分担责任。
眼看这条路走不通,张培兰又想到了另一条,那就是水库管理员也有责任,应该让水库负责才对。
不过,由于水库管理者在水边有立牌警示,水库不得游泳的禁止牌。所以,水库的责任顶多是管理不够严谨。
因此,在一审的时候,法庭给出了如下判决:
- 由被张培兰、李树华、李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陈洪明、韩张保因其子夏新豪死亡所产生的损失费(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办理丧事误工费)158332.42元、精神抚慰金45000元,合计203332.42元。
- 由被告弥勒市太平水库管理处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陈洪明、韩张保因其子夏新豪死亡所产生的损失费(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办理丧事误工费)19791.55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合计24791.55元。
一听自己要赔偿这么多钱,张培兰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她认为自己的责任只有20%。而水库同样不服,最终两方一起提起了上诉。
在中级法院的调查调解后,三方同意接受调解。因此,二审的判决如下:
- 由上诉人张培兰、李树华、李伟一次性赔偿被上诉人陈洪明、韩张保因其子夏新豪死亡的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170000元。
- 、由上诉人弥勒市太平水库管理处基于道义,一次性给予被上诉人韩张保一家经济补偿人民币30000元。
至此,这起算是尘埃落定。
小结
不管在什么地点,私养烈性犬时一定要上报。其次,烈性犬比较凶猛,一层防护不够的时候,一定要多几层防护,避免狗跑出去伤人。
当然,最好的预防方式,就是不要违规私养烈性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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