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消息,伦敦仲裁法庭已经对挪威船王John Fredriksen旗下海上钻井公司Northern Drilling与大宇造船海洋(现韩华海洋)的超深水钻井船撤单诉讼案作出最终裁决:韩华海洋胜诉,无需偿还Northern Drilling支付的112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6亿元)首付款。此次诉讼耗时近两年,涉及两艘超深水钻井船“West Aquila”号和“West Libra”号。
韩华海洋在近日的声明中表示:“伦敦仲裁法庭已经就公司与船东签订的钻井船转售合同作出裁决,认定公司终止合同属于合法行为,对船东提出的反诉不承担责任。”
据了解,超深水钻井船“West Aquila”号和“West Libra”号最初由Seadrill于2013年向大宇造船海洋下单,订单价值11亿美元。当时这两艘船被誉为深水钻井的下一代产品,原计划于2016年交付。然而,随着钻井市场逐渐低迷和Seadrill财务状况恶化,Seadrill与大宇造船海洋在2016年就两艘钻井船达成了延期交船协议,分别推迟到2018年第二季度和2019年第一季度。由于财务重组,Seadrill于2018年3月选择取消订单。Seadrill同样由挪威船王John Fredriksen成立。
不久后(2018年5月),Northern Drilling宣布以每艘2.96亿美元的价格购买“West Aquila”号和“West Libra”号。根据协议,钻井船原定于2021年1月和3月交付,但双方同意暂停交付计划。2021年8月和10月,Northern Drilling突然“变卦”,以大宇造船海洋延迟交付和违约为由,宣布取消两艘钻井船的转售合同,并表示将寻求退还已支付的分期付款。Northern Drilling称,“如果这一索赔有争议,公司将通过伦敦仲裁法庭寻求裁决”。
大宇造船海洋当时明确表示,Northern Drilling无权取消合同,因此不能退还首付款。伦敦仲裁法庭赞同大宇造船海洋的观点,认为认为船东无权终止合同,也无权要求船厂退还首付款。
Northern Drilling在社交网站上表示:“公司对伦敦仲裁法庭的判决感到失望,目前正在考虑是否上诉。一旦决定是否上诉,该公司将提供更多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艘钻井船并不是Northern Drilling在大宇造船海洋取消的唯一钻井船订单。2019年10月,Northern Drilling宣布取消原定于2021年从大宇造船海洋交付的第七代超深水钻井船“West Cobalt”号的转售合同,并称此次撤单由船厂否认性违约等多种原因造成。
随后,大宇造船海洋对Northern Drilling的撤单行为提出质疑,根据现有信息,大宇造船海洋于2019年12月以船东涉嫌未能支付剩余分期付款并违反合同条款为由声称终止合同。据当时报道,大宇造船海洋将充分行使其法律和合同权利,包括追回巨额损失的权利。
最新消息显示,上述提及的超深水钻井船“West Aquila”号已经由海上钻井承包商Transocean收购,现已更名为“Deepwater Aquila”号。双方于2022年11月达成协议,收购价2亿美元。该船将于2023年10月从船厂交付,并已经签订了为期3年的租船合同,价值约4.86亿美元,不包括调动费。历时10年,这艘库存钻井船终于迎来曙光,姊妹船“West Libra”号也有望在未来成功找到“新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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