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按照永城市2023年6月10日发布的《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工作的通告》,永城市辖区电动自行车大部分车主在此期间已经办理了登记备案上牌,因部分车主未进行登记备案上牌,现将登记备案上牌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批次登记备案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周一至周日08:00至12:00、14:00至18:00
(二)地点
1.四馆两中心网点
2.沱滨广场网点
3.崇法寺广场网点
4.永城市电动车综合服务大厅(办理车辆过户补牌等业务,地址:百花路南段)
二、本批次登记备案办理业务范围
全市范围内未登记备案的电动自行车。从事环卫、邮政(含快递)等城市公共服务行业所需的电动自行车纳入登记备案范围,各街道办事处和高庄镇、茴村镇,其余乡镇逐步增加开展登记备案上牌工作,请未进行登记备案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主抓紧时间线上领取或线下办理,及时进行登记备案上牌。(线上自助登记、申领号牌领取方式:1.关注“永城市电动车上牌服务”公众号;2.点击“线上车牌领取”;3.填写车主和车辆信息,填写邮递地址,中国邮政EMS邮寄到家;4.回传车主和车辆照片至系统进行登记备案;5.后台系统审核,完成登记备案上牌。)
三、办理登记备案业务注意事项
1.自愿购买保险。倡导电动自行车购买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驾驶人意外伤害责任保险;
2.驾驶电动自行车应符合法定年龄,要严格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3.购买新电动车直接在电动车销售门店进行办理登记备案,实现新增电动自行车全部带牌销售;
4.即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将对未进行登记备案上牌电动自行车开展常态化管控治理工作;
5.关于电动车上牌、备案管理咨询服务可关注“永城市电动车上牌服务”微信公众号,通过公众号可查看车辆电子凭证、电子保单、查询登记网点、投诉、过户、补牌、保险等有关信息。
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3年10月11日
来源:永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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