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案的热议
作为2022年度人民法院报评选的法院十大案件,劳荣枝案无疑是近几年最热议的案件。
自2022年11月30日,江西高院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后,很多网友预言:
劳荣枝过不了接下来的春节。然而让很多网友没想到的是:
劳荣枝不仅过了春节,又过了五一、又过了中秋与国庆,并且,再过一个春节也成了大概率事件。
于是很多网友惊诧了:劳荣枝背后有人撑腰,要不死刑复核怎么迟迟下不来结果?
有人撑腰?笔者认为此种说法太搞笑了。如果要说有,那一定是法律临时撑了劳荣枝的腰!
对于死刑复核,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时限规定。根据以往的案例,快的有一个月左右即下死刑核准的。今年已执行死刑的杭州杀妻碎尸案许国利的死刑复核为1年左右。
劳荣枝的死刑复核很快也要满一年了。且劳荣枝的死刑复核过程,似乎比别的案件,更多了些状况:
除了律师20余万字的辩护意见,还多出了三个证人的证言。劳荣枝案的死刑复核似乎充满了更多的变数。
但在最高法的最终结果出来之前,所有的估计,也只能是估计。但笔者欣慰更多的人关注法院裁判,关注法治进步。
死刑复核的法律规定
有关死刑复核的法律规定,主要为《刑事诉讼法》第250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另外,《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29条作了细化,例举了6种不同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
(二)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
(三)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四)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五)原判认定事实正确、证据充分,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根据案件情况,必要时,也可以依法改判;
(六)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对比上述法律规定,根据江西两院的现有裁判原文,及死刑复核过程中出现的新的情形,笔者斗胆断言:
劳荣枝案死刑复核,与司法解释中的第(三)、(四)、(六)项情形的吻合度更为可能。
而三种吻合情形,都将导致劳荣枝案走向唯一结果:
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如果再并指定管辖,避开江西最好!
理由如下:
1、劳荣枝案的有意杀人罪的认定,在事实与证据上,无法排除合理怀疑而得出唯一结论,事实与证据没有做到确实、充分。
2、劳荣枝案出现了新的证人证言,且有证人与劳荣枝与法子英直接认识,直接感知交往。而非只有曹姓证人关于法子英小弟之辈的说法。谨慎起见,最高法应进行必要审查,应发回重审进行调查、质证、查证为好。
3、有关江西两院违反程序的争议,如罪名增加未依法告知劳荣枝、常州案追诉时效等等,均需予以重视,以保程序正义。
尊敬的读者,您如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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