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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考调)35名公务员!还有多家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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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成都市纪委监委发布

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公告

拟面向全市党政系统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

35

详情如下

2023年度成都市纪委监委

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公告

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经成都市委组织部同意,成都市纪委监委拟面向全市党政系统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考调)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考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35名,其中综合管理岗位11名、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岗位(一)12名、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岗位(二)12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考调)条件的成都市级部门和各区(市)县及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区(市)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以上学位。

6.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7.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一级科员及以下人员年龄为32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

8.具有公开遴选(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10月。学历学位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选调生有到村任职要求,尚未按规定完成相应驻村工作年限的。

7.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报名网站: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5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遴选(考调)。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选择报考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度成都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简称:《报名登记表》)(务必下载填写此表,并在报名时按要求上传)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扫码下载《报名登记表》

公开遴选(考调)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3年度成都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联系咨询。

扫码查看《职位表》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17:00。报考人员应在填报信息1天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考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遴选(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2023年10月27日17: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23年11月15日至1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该职位计划。

(三)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纪法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排名暂定于2023年11月下旬公布,考生可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考调)名额之比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考生持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名登记表需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及同级党委组织部审核审批,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五)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

面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当天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测试情况不予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六)体检和差额考察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差额考察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清廉蓉城网站公布。体检、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考调)名额之比不低于1.5:1。

体检由成都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根据需要还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等额确定顶岗试用人选,不唯分取人。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

(七)顶岗试用

顶岗试用时间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讨论决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

(九)公示和任职

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程序报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考调)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成都市纪委监委检举,也可以向成都市委组织部举报。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61885106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61802812

此外

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工作机构所属事业单位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成都市第七中学初中学校等

等一批单位也在公开招聘

快看有没有适合你的岗位

四川天府新区2023年

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用人单位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机构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共8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三、应聘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具体条件(见公告);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提供县 (市) 区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3年10月16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五、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28-68772890;

报名及缴费系统咨询电话:028-62811176;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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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省人社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4号)等规定,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四川省疾控中心”)结合工作需要,并经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17名工作人员。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4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5日17:00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及小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每位报名人员仅限报名1个岗位。

2.个人简历1份,需注明与公告中完全相符的应聘岗位。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院系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及最低服务期限、试用期已满的证明材料原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和地点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以邮件的方式向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扫描件),由考生自行及时下载;未进入面试者恕不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28-85589309。考生在报名前对招聘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电话咨询,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四川省疾控中心行政楼4楼405室。

2.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将《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word版和前述“报名与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等原件材料的扫描件(PDF)打包压缩后(压缩包请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专业”命名),提交至邮箱:sccdcrsc@163.com。

《报名表》所留联系方式和本人邮箱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8-85589309

监督电话:028-85587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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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厅所属高等学校公开招聘和流(调动)人员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288号)等文件规定,经报四川省教育厅备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10月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所规定学历、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且须完全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3年11月1日之后毕业的报考者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一)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6名。

(二)学校对招聘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通过本次公招的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录用后,“学工管理岗位”须全职在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至少6年;“专职辅导员A岗位、专职辅导员B岗位”须全职在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至少9年;除组织安排外,原则上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转岗,因组织需要调出的,一般应在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3年。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cdtc.edu.cn),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每天9:00—22∶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询电话”向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进行咨询。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报送省教育厅前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10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4.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登录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于10月25日-10月30日(每天9:00-17:00)缴纳笔试费。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10月31日在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23年11月10日16:00前到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签字确认后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11月1日-笔试开考时间前(每天9:00—22∶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下同)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28-87843597(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网络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8-61547017

监督电话:028-87843483(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办监察处)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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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第七中学初中学校招聘

根据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学初中学校人力资源配备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2023年秋季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

本次招聘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心理教师若干。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取得符合所报岗位学科、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4、语文招聘岗位普通话要求二甲及以上,其他岗位二乙及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师德失范、从事有偿家教等违纪违规记录的;

7、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学生;

8、成都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在职(含试用期内)聘用人员;

9、有违反其他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情形的。

(二)业务条件

应届毕业生

1、2024年8月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在国(境)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

3、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优秀在职教师

1、具有1年及以上教育教学经历(截止到发公告当日);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区(县)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授予、颁发的荣誉称号、赛课一等奖者优先。

三、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4日至12月30日。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聘用人员报名表》和《简要信息表》,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学校邮箱:jsfz@cdqzcz.com。

标题名称及附件(电子版《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命名方式统一为“姓名+电话+岗位名称”。

相关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2、个人自荐材料,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材料,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获奖证书)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四、招聘流程

报名——资格审查——招聘考核(考核方式为试讲和综合面试)——体检和考察——聘用

招聘信息详情

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END-

➤来源:综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都人社局、成都人才网、成都七中初中学校

➤编辑:葛泓雨

➤责编:董乐

➤审核:马兰

➤监制:王晋升

➤总监制:李天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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