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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拟完善公开募捐制度!中华儿慈会千万救助款曾被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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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慈善法修正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南都记者了解到,草案完善公开募捐制度,对公开募捐资格申请、信息公开、违法处罚等方面提出修改。南都此前报道,今年9月,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简称“中华儿慈会”)千万善款被卷走,大批患者家属遭诈骗。

对于完善公开募捐制度,草案降低了慈善组织申请公开募捐资格的年限要求,从二年变为一年。草案还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为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提供服务。

草案要求募捐活动或者慈善项目结束三个月内全面、详细公开募捐、项目实施和募得款物使用情况;开展募捐活动有违法情形且情节严重的,吊销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或者登记证书,并处以罚款。

南都此前报道,今年9月,中华儿慈会千万善款被卷走,大批患者家属遭诈骗一事持续引发关注。

业内人士李康(化名)告诉南都记者,公益平台开展“配捐”的初衷是用更多的资金吸引社会参与募捐,使更多的困难群体受益,这一行为并不违规。但有些机构打着“配捐”的旗号鼓励患者家属集资,将所筹的“善款”通过第三方转入平台,以获得平台的“配捐”,这一行为在业内称为“套捐”。

根据《慈善法》第四十条,捐赠人与慈善组织约定捐赠财产的用途和受益人时,不得指定捐赠人的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患者家属向基金会捐款,其家人不能成为受益人。因此,“套捐”是钻平台空子的违法行为。

李康向南都记者分析称,在儿慈会事件中,柯某孝以参与中华儿慈会9958儿童紧急救助项目“配捐”为由,向患者家属募集“善款”,承诺“配捐”后返款,这是利用公益平台的“配捐”形式开展的“套捐”行为。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周敏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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