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满载紫薯的大货车在湖北襄阳下高速时,被收取了900元的过路费。而在江西南昌和湖北鄂州下高速时,却没有被收费。
这是为什么呢?原来,收费方认为紫薯不是红薯,不属于鲜活农产品,不能享受免费通行的政策。这一说法引起了司机和网友的质疑和不满。
他们认为紫薯和红薯没有本质区别,都是农民种植的农作物,应该一视同仁,不应该有歧视和差别对待。那么,紫薯和红薯到底有什么区别呢?收费方的依据又是什么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事件经过:司机投诉收费不一致
据媒体报道,事件发生在10月16日。当天早上,河南南阳的大货车司机李先生从江西南昌拉了一车紫薯运往湖北襄阳宜城。他沿着京港澳高速行驶,在南昌和鄂州两地下高速时,都没有被收取任何过路费。因为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可以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而在他看来,紫薯就是一种鲜活农产品。
然而,在他到达湖北襄阳宜城市南营收费站时,情况发生了变化。当他准备下高速时,收费员却告诉他,他需要缴纳900元的过路费。李先生感到很奇怪,问道:“为什么在南昌和鄂州都不用交钱,在这里就要交钱呢?”收费员回答说:“因为你车上装的是紫薯,不是红薯。”李先生不解地说:“紫薯和红薯有什么区别呢?都是农民种植的农作物啊。”收费员说:“虽然红薯不收费,但紫薯不是红薯,我们照章办事。”
李先生觉得这个理由很牵强,于是拿出手机拍摄了视频,并向媒体投诉了这件事。视频中可以看到,收费员拿出了一份《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给李先生看,并指出其中有红薯的名字,但没有紫薯的名字。李先生表示无法接受这个解释,并认为这是对紫薯种植者和运输者的歧视和不公平。
事件处理:官方回应按规定收费
事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有人支持李先生的观点,认为紫薯和红薯没有本质区别,都是农民种植的农作物,应该一视同仁,不应该有歧视和差别对待。有人质疑收费方的依据,认为《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已经过时,没有包含一些新兴的农产品品种,应该及时更新和完善。也有人认为收费方是在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没有违法违规,只是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沟通和协调的问题。
对此,相关负责人回应说,他们是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收取过路费的,并没有乱收费或者多收费。
他们解释说,《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是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的一个文件,目的是为了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的政策。
该目录中列出了可以免费通行的鲜活农产品的品种和代码,其中包括了红薯,但没有包括紫薯。因此,他们认为紫薯不属于鲜活农产品,不能享受免费通行的政策。
南营所相关负责人还说,他们在收费时也是按照《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标准》来计算的,并没有多收一分钱。他们说,李先生驾驶的是一辆五轴货车,车上装载了30吨左右的紫薯。根据规定,五轴货车每吨每公里要收取0.06元的过路费。
而从江西南昌到湖北襄阳宜城市南营收费站的距离大约是500公里。因此,李先生需要缴纳的过路费大约是900元。他们表示,这个数额是合理和合法的,并没有任何问题。
相关负责人还表示,他们在收费时也尽量与李先生进行了沟通和解释,并没有任何恶意或者不礼貌。
事件总结:政策需完善,公平需保障
这件事情在网上引起了很多网友的评论和讨论。有些网友支持李先生,认为紫薯和红薯没有本质区别,都是农民种植的农作物,应该享受免费通行的政策。他们觉得收费方的理由很牵强,是在刁难司机,是对农业和运输业的不尊重和不公平。
有些网友理解收费方,认为他们是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的,并没有乱收费或者多收费。他们觉得紫薯和红薯虽然同属一种植物,但是在颜色、淀粉类型、特殊成分和功能方面有着明显的区别。他们认为紫薯属于高端农产品,不应该与红薯混为一谈,享受免费通行的政策。还有些网友建议政策制定方应该及时更新和完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增加一些新兴或者特色的农产品品种,使之能够适应市场的变化和需求,避免出现漏洞和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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