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珠海斗门偷外卖的人抓到了!就是他!
不知道各位街坊有没有试过
自己肚子正饿,点了外卖
结果外卖被偷了,又要白等一轮
“骑手已接单,正火速赶往商家”
“骑手已取餐,请耐心等待”
点外卖是现如今很多年轻人解决三餐的方式
外卖小哥为大家送外卖
却没想到一会儿的功夫
外卖箱里的外卖竟“不翼而飞”
从9月开始,
斗门区新青派出所辖区内
发生数起外卖被盗的案件。
近日,“外卖大盗”终于落网!
怎么回事?一起看看!
时间回到9月上旬,斗门区新青派出所的民警陆续接到外卖小哥的报案,声称在送外卖途中餐品被偷。接报后,新青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调查。经查,发现这几宗案件系同一人所为。10月19日,民警在井岸镇新伟街将嫌疑人姚某军(男,34岁)抓获。
经核实,姚某军发现外卖小哥在送餐期间,外卖箱处于无人看管状态,于是迅速打开外卖箱偷走箱内的外卖。
目前,盗窃嫌疑人姚某军已被斗门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知多D: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何认定“多次盗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勿以恶小而为之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引以为戒!
最后小编要说一件很重要的事!
微信又改版啦!
记得星标
为了不错过第一手金湾讯息
记得把金湾通⭐设为星标啊!
资料来源:珠海公安
您加了金湾区助手微信了吗?
(只加金湾区红旗、三灶、平沙高栏的街坊)
还没关注我们的市民
点击下方名片 关注“金湾助手”
每天接收最新消息
珠海街坊免费便民服务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