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丁,你的人生道路还很长远,希望你能在六个月的考察期间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引以为戒,认真自觉接受法治、品德等教育,积极参加公益、志愿服务......” 这是巴州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附条件不起诉宣告仪式上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训诫。
仪式中,检察官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观护帮教协议》等,这是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引入司法社工后委托的首例司法社工介入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间的帮教个案。
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助力未成年人健康回归,今年以来,巴州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引入社会专业力量,要求司法社工根据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需求进行专业培训,并跟岗实习,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责、业务范围、办案宗旨等事项,熟悉办案流程、工作模式等。
经过长期磋商、考察后,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东与巴中市青苗社会服务中心主任胡玲签署了《司法社工介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项目合同》,合作参与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测评、社会调查、协助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
引入后,社工组织根据个案需求,指派专人开展工作,以改变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和个人内在行为模式为切入点,建立以引导涉罪未成年人提升自我管理、自我成长能力为核心的帮教系统。同时,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围绕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和回归社会的需求,开展专业化、社会化系统帮教,通过分析研判面谈印象、心理测评、社会调查等形成基础材料,查找个性化精准帮教点,制定精准的个性化帮教计划,根据改变情况、计划落实情况、致罪原因消除情况、回归社会进展情况进行评估,确保涉罪未成年人健康回归。
考察期间,巴中青苗社工组织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小丁周末参加巴中市儿童福利院公益劳动,并定期开展谈心、听取思想汇报等。
“社工姐姐每个周末都会询问我的安排、轨迹行踪,然后和‘心语姐姐’一起给我安排下一次要学习的内容和公益活动等…”小丁如是说。
据了解,小丁目前已经较好地完成帮教内容,比照犯罪前后,思想、学习、生活均有大的转变。
下一步,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将在深刻把握未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基础上,继续巩固提升帮教模式,做优精准帮教,将检察机关从涉罪未成年人考察帮教的“主体”地位提升为“主导”地位,让社会帮教和检察监督同步推进,实现未成年人检察案件专业化办理和社会化帮教无缝衔接,推动建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转自|巴州检察
巴中检察新媒体工作室
(2023年第18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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